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解读邹志飞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实验室13711120124,020-38290933zouzhifei@126.com食品添加剂的概念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foodadditive):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营养强化剂: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物质。营养强化剂只是食品添加剂中的特殊一类。香料(Perfume;Fragrance):指能被嗅觉嗅出香气或被味觉尝出香味的物质。香料是配制香精的原料,我国将食用香料分为三类,即天然香料、合成香料二类。香精(FlavouringSubstance):也称为调和香料。它是以香料为原料,经过调香,加入适当的稀释剂配成的多成分的混合体。香精通常由主香剂、合香剂、矫香剂和定香剂四种香料组成。食用香精是参照天然食品的香味,采用香料精心调配而成的具有天然风味的各种香型的香精。香基:也称为基香剂或主香剂,它是香精主体香的基础,是香精配方的主体,用量最大。只作为香精的香气主要组分。香料、香精、香基GB2760的历史沿革年份标准号类别食品添加剂香料助剂1973全国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科研协作组成立1977GBn50-1977几十种1980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1981GB2760-19812132071986GB2760-1986231908831996GB2760-19962339615281042007GB2760-2007231042011GB2760-2011233321853159(37+70+52)GB2760修订概况2010年7月~9月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来自130个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及个人的600多条意见;2010年9月~11月意见汇总、修改文本,完成送审稿2010年9月-10月初对征集的意见进行汇总;2010年10月22-25日对意见初筛,对建议提出采纳、不采纳、进行研讨等初步处理意见;2010年11月18日召开工作组GB2760意见处理会,对重要问题进行研讨。GB2760修订概况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规范了标准名称,将标准名称由《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参考了CAC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Rev.6-2009)),确定了标准的框架格式,标准框架基本没有变化。将2007年~2010年卫生部公告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与GB2760-2007进行整合修订;将2007年~2010年卫生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规定纳入该标准。根据风险评估的原则和国内外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实际情况,对部分食品添加剂规定和食品分类系统进行了调整。对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食品加工助剂修订概况中国CDC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组织我国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行业协会及相关专家组成制修订工作组。收集了CAC、澳大利亚、法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地区食品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和规定,完成比较研究。对我国饮料、酿酒、焙烤、调味品、坚果炒货、豆制品、粮食、发酵、罐头、制糖和食品添加剂等11个行业及相关企业开展了4次食品加工助剂使用调查。收集到列入CB2760中加工助剂名单近100种物质和未列入名单但作为加工助剂使用的近120种新物质的近500条规定。确定加工助剂修订原则。根据不同物质的安全性和国内外使用情况采取了不同处理方式。提出了食品加工助剂使用原则和规定的建议。2010年7月~2010年9月6日征求意见,共收到来自近100个政府监督部门、行业协会、食品添加剂应用单位和个人共239条意见。采纳和部分采纳意见共160条,不采纳79条。修改完善标准文本,提出标准送审稿。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制定2009年10月21日,上海香料研究所收卫监督食便函[2009]375号文,制定《食用香料香精应用指南》编制计划。收集汇总的意见。召开以在沪单位为主的9家单位起草工作组会议,还将标准讨论稿邮发给另外11家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执笔起草了标准草案初稿,2009年12月9日,标准草案初稿送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香料香精分技术委员会年会讨论,修改形成标准草案,2009年12月25日上报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2010年6月18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在上海召开标准制定会议,标准名称改为《食品香料、香精使用原则》,放入GB2760附录B香料名单前。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卫生部公开征求意见。2010年7月5日~9月6日公开征求意见,共收集到70条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提出标准送审稿。GB2760-2007内容修订前言前言概述了主要变化1.修改了标准名称;2.增加了2007年至2010年第4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3.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4.删除了表A.2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5.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6.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7.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删除了GB2760-2007的“2规范性引用文件”附录B的食品用香料的修订将“附录B(规范性附录)食品用香料名单”修改为“附录B食品用香料使用规定”增加了“B.1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增加了“表B.1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根据澳大利亚等国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有选择性地规定的。例如,既然叫纯乳,当然不得加乳香香精,若加了乳香香精,那么该乳就不是纯乳,应称为加香乳。2008年9月9日,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1号]公布了《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卫生部发布[2009年第15号]《卫生部关于大米等粮食生产者不得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香精香料的公告》。将原GB2760-2007的“表B.1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天然香料名单”修改为“表B.2……”将原GB2760-2007的“表B.2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天然等同香料名单”和“表B.3允许使用的食品用人造香料名单”合并为“表B.3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名单”。将天然等同香料并入合成香料中,并重新调整了编码。附录C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增加了“C.1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将表C.1拆分为表C.1和表C.2对加工助剂名单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GB2760-2011中新增食品加工助剂37个主要功能为食品及食品容器具消毒和杀菌、机械润滑和清洗、发酵用营养物质等列入食品相关产品的物质。如过氧化氢和二氧化氯转入《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2009版)》(卫办监督发〔2010〕17号)删除GB2760-2007中食品加工助剂34个5.6-苄基腺嘌呤,6.1-丙醇,11.次氯酸钠,12.单乙醇胺,15.二氯异腈氰尿酸钠,18.二氧化氯,19.凡士林,24.硅酸钙铝,26.过氧化氢,27.过氧乙酸,29.琥珀酸酐,33.己二酸,34.己二酸酐,35.己烷,37.甲醛,38.焦磷酸四钾,44.磷酸铵,56.4-氯苯氧乙酸钠,60.氯化磷酸三钠,61.尿素,68.三硅酸镁,69.三乙醇胺,70.十二烷基苯磺酸钠,71.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胺(又名新洁尔灭),72.十二烷基磺酸钠,83.铁粉,85.五碳双缩醛,87.硝酸,88.亚硫酸铵,92.氧化铁,98.银,99.油酸,102.脂肪醇酰胺,103.脂肪醚硫酸钠附录C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表C.1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共37种,沿用GB2760-2007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28种;新增9种:4丙烷、5单,双甘油脂肪酸酯、7二氧化硅、11磷脂、12硫酸钙、18柠檬酸、23乳酸、24硅酸镁、36乙酸。附录C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表C.2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沿用GB2760-2007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42种(5D-甘露糖醇、6阿拉伯胶、8巴西棕榈蜡、12丁烷、13蜂蜡、21酒石酸氢钾、22聚苯乙烯、24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26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吐温20),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吐温40),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27聚氧丙烯甘油醚、28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29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胺醚、30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31卡拉胶、35磷酸二氢铵、36磷酸氢二铵、42硫磺、45硫酸铜、48氯化镁、49明胶、51苹果酸、53乳化硅油、59辛,癸酸甘油酯、60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61异丙醇、66月桂酸、68蔗糖脂肪酸酯、70正己烷)。增加的28种。即:5D-甘露糖醇、6阿拉伯胶、8巴西棕榈蜡、12丁烷、13蜂蜡、21酒石酸氢钾、22聚苯乙烯、24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26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吐温20),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吐温40),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27聚氧丙烯甘油醚、28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29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胺醚、30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31卡拉胶、35磷酸二氢铵、36磷酸氢二铵、42硫磺、45硫酸铜、48氯化镁、49明胶、51苹果酸、53乳化硅油、59辛,癸酸甘油酯、60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61异丙醇、66月桂酸、68蔗糖脂肪酸酯、70正己烷表C.3食品用酶制剂及其来源名单将GB2760-2007的“表C.2食品用酶制剂及其来源名单”修改为“表C.3……”食品加工用酶由原来的45中增加和调整为52种。表格与GB2760-2007的模式完全一样。删除了“规范性附录”表格与GB2760-2007的模式完全一样。列入品种与GB2760-2007完全一样附录E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删除“资料性附录”内容与GB2760-2007的完全相同删除“资料性附录”内容在GB2760-2007的基础上做了较多调整下面详细介绍食品分类系统修改内容一、乳及乳制品与新颁布实施的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致。根据新颁布的乳制品国家标准关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中不允许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对食品分类系统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纯乳中食品添加剂规定。四、水果、蔬菜删除了“04.02.02.03腌渍的蔬菜”下的四个分类;将04.04.01.01括号内的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删除;在04.04豆类制品下面增加了亚类“04.04.03其他豆制品”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食品加工的工艺多样化,坚果与籽类制品的熟制加工工艺不仅限于烘焙和炒制。将“04.05.02.01修改为“熟制坚果与籽类”将04.05.02.05修改为“其他加工的坚果与籽类(如腌渍的果仁)”五、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05.0中出现的“类巧克力及代巧克力”修改为“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05.01”修改为“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05.02糖果的分类调整各类糖果交叉越来越多,例如许多糖果都有抛光工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除胶基糖果外没有明显差别。六、粮食和粮食制品将06.02修改为“大米及其制品”;原来的小麦粉中未能区分普通小麦粉与专用小麦粉在添加剂使用上的明显区别。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能区别普通小麦粉和专用粉;自发粉、饺子粉等仍然属于小麦粉,而非小麦粉制品。将06.03.01.01的“自发粉”改为“通用小麦粉”;将06.03.01.02改为“专用小麦粉(如自发粉、饺子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