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标准(二)•中国食品质量标准•国际食品标准•食品标准文献检索中国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的作用–保证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国家管理食品行业的依据–食品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促进生产,推动贸易•食品质量标准制定的依据–法律依据《食品卫生法》、《标准化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是制定食品标准的法律依据。它们对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与批准、食品卫生标准的适用范围、食品卫生标准的技术内容等三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科学技术依据食品标准是科学技术研究和生产经验总结的产物。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应尊重科学,保证标准的真实性,要合理使用已有的科研成果,善于总结和发现与标准有关的各种技术问题,应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条件,促进标准具有较高的先进性。–有关国际组织的规定WTO制定的《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是食品贸易中必需遵守的2项协定。国际法典委员会(CAC)的法典标准可作为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协调各国食品卫生标准的依据。SPS:AgreementontheApplicationofSanitaryandPhytosanitaryMeasuresTBT:AgreementonTechnicalBarrierstoTrade•食品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指标–食品卫生标准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除此之外,食品卫生标准还规定了相应指标的检验方法。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食品产品标准的内容和指标内容较多,一般包括范围、引用标准、相关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技术要求是标准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原辅材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其它食品标准食品工业基础及相关标准;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食品检验方法标准等。•食品质量标准的制定程序–食品产品标准的制定程序分为准备阶段、起草阶段、审查阶段和报批阶段。–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程序由卫生部统一安排组织进行。也分为准备阶段、起草阶段、审查阶段和报批阶段。国际食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含义:国家标准的制定是以国际标准为依据,或认可国际标准享有与国家标准同等的地位,这是采用国际标准。“应用”国际标准的含义:在生产、贸易等方面应用国际标准。这是实际应用国际标准。我国《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年管理办法》中规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简称“采标”,是指把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内容,通过分析研究,不同程度地定入我国标准并贯彻执行。–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A.等同采用:是指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完全相同,编写方法上完全对应,仅有或没有编辑性修改。B.等效采用:是指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等效,在编写方法上不完全对应,仅有小的技术差异。C.不等效采用:是指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有重大技术。内容少:国家标准对国际标准地内容进行了选择或降低要求等。内容多:国家标准增加了新内容或要求高。内容交错:部分内容完全等同或技术上等效,但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各自包含了对方没有的条款或内容。在进行国际贸易中,等同采用不会造成贸易的障碍。等效采用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造成贸易的障碍。但若进行交易的双方都采用此种等效程度,则叠加起来就有可能造成两国贸易中的不可接受性。而按不等效采用方式进行贸易时,都有造成贸易障碍的可能性。采用的程度仅代表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差异情况,并不代表技术水平的高低。–采用程度的表示方法A.用文字叙述:一般在标准的引言中,任何采用程度均可用此法表示。B.双重编号法:只适用于等同采用,即在标准的封面上同时标出国家标准的编号和采用的国际标准的编号。C.字母代号表示法。采用程度字母代号图示符号等同采用等效采用不等效采用idt或IDTequ或EQUneq或NEQ≡=≠采标程度的字母代号表示法•国际食品标准食品及相关产品标准化的国际组织有:ISO,FAO,WHO,CAC,IDF(国际乳制品联合会),IWO(国际葡萄与葡萄酒局)。其中,CAC制定大的标准是全球共同的基本参照标准。–CAC概况–CAC制定的食品法典标准CAC制定并向各成员国推荐的食品产品标准、农药残留限量、卫生与技术规范、准则和指南等,通称为食品法典。食品法典共由13卷构成。表5-3CAC食品法典卷1A通用要求法典标准卷1B通用要求(食品卫生)法典标准卷2A食品中农药残留法典标准卷3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法典标准卷4特殊饮食用途的食品法典标准卷5A速冻水果和蔬菜的加工处理法典标准卷5B热带新鲜水果和蔬菜法典标准卷6水果汁和相关制品法典标准卷7谷类、豆类、豆荚、相关产品、植物蛋白法典标准卷8食用油、脂肪及相关产品法典标准卷9鱼及水产品法典标准卷10肉及肉制品法典标准卷11糖、可可制品和巧克力及其他产品法典标准卷12乳及乳制品法典标准卷13分析方法与取样法典标准食品法典一般准则提倡成员国最大限度的采纳法典标准。法典的每一项标准本身对其成员国政府来讲并不具有自发的法律约束力,只有在成员国政府正式声明采纳之后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食品领域,一个国家只要采用了CAC的标准,就被认为是与SPS和TBT协定的要求一致。–ISO食品标准ISO下设许多专门领域的技术委员会(TC),其中TC34为农产食品技术委员会。TC34主要制定农产品食品各领域的产品分析方法标准。为避免重复,凡ISO制定的产品分析方法标准都被CAC直接采用。•国外食品标准–欧洲标准(EN)《技术协调和标准化新方法》(1985年,欧共体)该体系的建立有效地消除了欧洲内部市场的贸易障碍。我国食品和农产品的对欧贸易应注意欧洲标准化工作的动态,保证贸易的顺利进行。–美国标准(ANSI)《食品药物化妆品法》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负责实施。美国的食品标准内容:(1)食品的特征性规定(standardsofidentity)(2)质量规定(standardsofquality)(3)装量规定(standardsoffillofcontainer):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经济权益–日本标准(JIS)1948年颁布《食品卫生法》,其中并不涉及食品的一般质量问题。在食品卫生标准上,日本制定的只有30几种食物的卫生标准,其余按照《食品卫生法》执行。食品标准文献检索•食品标准文献检索工具–中国国家标准检索工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中国标准化年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目录》《标准新书目》《中国标准化》–国际标准检索工具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目录》FAO:《联合国粮农组织在版书目》;《联合国粮农组织会议报告》;《食品和农业法规》等。WHO:《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物目录》;《世界卫生组织公报》;《国际卫生规则》;《国际健康法规选编》等。–国外标准的检索工具(1)《美国国家标准目录》(CatalogofAmericanNationalStandards)(2)《英国国家标准目录》(BritishStandardofYearbook)(3)日本《JIS总目录》(4)德国《英文版德国标准目录》(DINCatalog-EnglishTranslationofGermanStandards)•食品标准文献计算机检索简介–光盘数据库检索–因特网检索:利用搜索引擎进行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