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至淮安铁路SHZH-1标段监理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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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宿州至淮安铁路SHZH-1标段1第一章检查标准1.1施工便道检查标准1、便道采用泥结碎石级配、碎砖、炉渣、矿渣、石灰土、砂质土碾压路面。2、道路路面应高出自然地面0.3m以上;便桥基础牢固,桥面高度不得低于上年最高洪水位。3、桥面净宽单车道4.5m,梁场进出道路与施工便道合用时应设双车道,宽度6m,桥面设1.2m高栏杆扶手。4、便道直线地段中线两侧为5%的横坡,曲线地段根据半径设计外侧超高,在道路两侧设排水沟,沟深和底宽不小于0.4m。5、道路及时消除泥泞与积水,有人养护,洒水抑尘;硬化路面和场地。6、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设钢筋混凝土圆管或设置过水路面。1.2用电安全检查标准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4、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1)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2)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3)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4)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新建宿州至淮安铁路SHZH-1标段2(5)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6)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5、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1)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2)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3)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4)两台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向负荷供电。6、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1)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2)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3)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机动车道路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KV最小垂直距离(m)677②通信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m,低压线路与1OKV以上高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2m,1OKV高压线路相互之间距离不得小于0.8m。③外电架空线路与铁路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7.5m。④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下表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7、电缆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新建宿州至淮安铁路SHZH-1标段3(2)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3)电缆线路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8、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下列要求:(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动力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2)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4)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9、施工照明和行灯的安全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2)在隧道开挖工作面,桥梁基础的井下作业和夜间滑爬模提升,钢模板作业,给排水的大口径井下作业,房屋的狭小空间和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各种机床和其他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安全电压。10、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它功率较大的电器。11、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并应定期检查。新建宿州至淮安铁路SHZH-1标段41.3安全消防检查标准1、在管辖区域内按消防要求设置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械,设立消防专职人员,全面负责消防工作,每周定期检查一次,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教育。2、全部电器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用电灯取暖和烘衣服,下班后电工切断电源。3、施工区域内,禁止擅自动用明火,确实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向工地负责人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动用。4、在电焊与气焊施工区域,要将周围易燃物移开。电焊操作工必须持有操作许可证。5、木材库、汽油库、电石库等必须按消防要求分开设置,保持一定距离。木材库、汽油库内禁止吸烟、严禁火种进入。6、施工现场木屑、刨花、草帘、废纸等易燃杂物随时清除,集中指定地点处理或运走,禁止在有火种的周围堆放易燃物品。7、工地办公室、宿舍,严格按规定安装临时照明灯线,严禁乱接灯线、插座。8、在主体施工阶段交叉施工和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加强消防工作,施工区域禁止非生产人员随便进入。新建宿州至淮安铁路SHZH-1标段51.4环境、职业健康检查标准为做好工程施工环境、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监理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废弃物、噪声、振动、电磁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其检查标准如下: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具有有效的环境、职业健康保护的施工组织措施;2.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有效的环境保护方案;3.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内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4.施工结束后给予必要的恢复,切实作好环境保护工作;5.设计上有要求的,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全面按设计文件办理。设计无要求的,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重点检查控制以下施工项目:(1)桥梁和线路工程:1)为防止水土流失,应及时做好边坡防护工程,保护好生态环境;2)钻孔桩施工时,应做好泥浆排放工作,确保既有河道及环境不受污染;3)改良土路基施工中,如果需采用石灰改良土,则在运输,拌和石灰的过程中,石灰易扬尘,破坏自然环境,碱化土壤,降低农作物的产量。必须切实保护自然环境,是石灰改良土施工中应注意的首要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石灰扬尘的控制:A技术上,应对石灰在运输、储存、磨细、消解、撒布、拌和等各环节制定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的原则是尽量避免石灰与外界的直接接触。B当无法避免石灰与外界直接接触时,如石灰的撒布,尽量在风小的时候进行作业。C与石灰接触的工作人员,需穿戴防护工作服。生产中的废弃物及时处理,按时专门用车运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弃置。试验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及废水,应集中处理,符合环保部门规定要求。4)在村庄及居民区施工,应集中在白天施工;在学校附近施工应避开上课时间;尽量减少噪音污染。5)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产生的扬尘,应尽可能防止对生产人员和其他人员造成危害,必要的地点应撒水防护。新建宿州至淮安铁路SHZH-1标段66)临时厕所应固定、封闭,生活用水按设计分别采用生化设施或化粪池处理。7)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造成河流和水源污染。8)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期深埋、填坑、平整土地。(2)房屋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3)给排水、暖通等工程1)安装工程所用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卫生器具)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2)保温和防腐材料不准随意丢弃、堆放,废料应及时清理回收。3)管道冲洗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湖泊,必须达标排放,排放前出水外观及化验指标必须符合要求。4)进行排水管道施工时,要重视和预防地面积水。特别是在多雨时节、汛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范围民房、工厂、仓库等单位的安全和通行方便,并力求达到雨后排水畅通的要求。(4)环境监测控制工作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及其它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应重点检查以下工作内容:1)对施工和生活废水指标的监测;2)对锅炉、食堂炉灶、球磨设备的烟囱向大气排放烟尘指标的监测;3)空压机、桩机及其它工程机械噪音指标的监测。6.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凡对员工身心健康有可能造成影响或伤害的施工作业,都要为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或设施。7.对从事特种作业或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要定期预以健康检查,确诊患有职业病人员要给预及时治疗。新建宿州至淮安铁路SHZH-1标段71.5安全防护检查标准1.5.1总则:安全防护设施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具体措施;是抓好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体现。1.5.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铁路施工技术安全规范》1.5.3适用范围:适用于施工现场、员工驻地1.5.4基本规定及技术措施:(1)安全质量监察部门负责有关劳动安全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负责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和发放标准,并对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实施监督管理。(2)安全防护设施: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3)电气设备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工具、钢筋机械、振动工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配件,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3)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施工单位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新建宿州至淮安铁路SHZH-1标段8(4)安全防护用品应有专人管理,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并按照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5)施工现场周围应有安全标志。如遇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和良好的照明。(6)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必须良好,并设专用开关、插头和插座,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对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查、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要严禁使用。(7)施工用脚手架应牢固稳定,按规定设置防护围拦和安全网。过道应有防护设施。(8)现场安全防护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并按规定配戴标志明显的防护服、防护用具。1.6水泥存放检查标准1.6.1散装水泥存放检查标准散装水泥罐料口处应有标识牌,避免上错料,应标有进场日期,试验是否合格,批号等。1.6.2袋装水泥存放检查标准袋装水泥,应存放在专门的库房里,避免受潮,下面应垫起,标识牌应标明批号、进场日期,试验是否合格等,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清除出场。1.7钢筋存放检查标准1、钢筋存放场地地面作硬化处理,平整且在四周设排水沟,以利泄水,堆放的钢筋下端垫木方,离地面距离20cm,以防钢筋生锈污染,钢筋上面应用防雨水材料进行覆盖,避免受潮生锈。2、钢筋存放应用标识牌标明合格和待检状态,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清除出现场。3、钢筋半成品,同一部位、同一类型的钢筋存放在一起,并采取防潮措施,并设明显标识,标识上注明钢筋的名称、部位、钢筋的型号、直径、尺寸。4、在场地内完成的构件的钢筋绑扎,应标识出待检和合格,钢筋骨架应下垫上盖,新建宿州至淮安铁路SHZH-1标段9防止生锈,下垫间距应能保证钢筋骨架不变形。5、半成品和成品应根据进度适当加工,不易生产过多而存放时间过长产生严重的锈蚀。6、钢绞线应存放在防雨棚内,使用前不应开封,并做好标识。1.8监理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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