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精编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精编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一篇】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是市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比较少,特别是就逐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具体研究少,存在上紧下松、逐级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二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跟踪问效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把案件查办单纯的靠给纪委,对违纪案件专题研究少、亲自督办少,追责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问责力度不够。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集中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与问责条例要求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责的六种情形相比还有偏差。在追究主体责任时,担心追责过重影响单位整体工作,导致问责方式大多运用通报、诫勉等,问责利器作用发挥不够。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制度制定缺乏精准性和可预见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以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创造性、实效性还不强,制度总量还比较少,作风制度建设尚不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有效管理不够,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党的意识不强、党的知识匮乏、对党员的权利义务了解不深,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先进性作用的发挥。(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一是“三会一课”等制度存在内容单一、形式呆板、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有的乡镇党组织以民主测评代替组织生活会,没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认真。涉及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少,发扬民主不够;个别乡镇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教育管理认识有偏差,对业务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实多,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软”指标,对党员干部教育重视不够.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认识不足,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主体责任的推动落实。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仅限于开会、讲话和签责任状,很少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党委龙头和带动作用。(二)履职尽责不深入。有些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依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并没有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没有针对本单位特点,将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到位,更没有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日常监督不到位。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长效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较为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对分管单位和科室及其下属了解不到位。(四)考评结合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科学的、有效地综合考评,方法方式还不多。对检查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存在考核检查不深入,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群众参与途径不宽等问题。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存在着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联系不紧的现象。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对策建议(一)增强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如集中学习、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刻理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首要责任、全面责任、份内责任、直接责任,是党委的主业。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党委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措施有力、要求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到位、追责严历的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开成通力协作、齐抓真管、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二)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的具体责任,从而构成了完整的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体现该谁负责的谁负责,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避免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现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持续好转。为此要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对责任要量化分解,标准统一,任务明确,制度健全,落实到位。(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在党员干部中生根发芽,就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在真抓、实做、教育、引导、强化落实上下功夫。监督到位。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二级巡察制度和党委主体责任约谈、问责制度。检查考核到位。检查考核必须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和“两个责任”情况具体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要想取得实效,考核内容要具体全面,符合实际,便于操作;考核方式要以上级党委为主体成立考核组对下级党组织进行定期考核。完善考评奖惩办法,对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保证整改到位,真正使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二篇】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需要在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和解决。一、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个别基层党组织对中央和上级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没有静下心来学习领会两个责任的丰富内涵和辩证关系理解不够透彻,对两个责任的具体任务和要求没有清晰正确的认识,错误地认为做好廉政建设是上面的事情,基层没有把握,没有具体的工作可做。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客观上存在上紧下松的问题,压力传递层层递减。二是履职意识不强的问题。由于个别基层党组织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领导干部在落实两个责任时不想承担责任、不想承担责任、害怕承担责任。具体来说,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时,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不要忙。在他们看来,经营工作是硬性指标、硬性任务,抓得见,抓得见,不抓得住,他们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虚假的指标和软任务,看不见摸不着,可以放慢脚步。因此,他们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作为一项次要工作,停留在一般的号召和部署上,满足于转发或套改下发的文件,或者在会议上强调或签署责任书,满足于下属党员干部没有发生重大事件,直接导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虚假和缺失。三是落实两个责任方法的简单问题。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主要模式仍然是“年初开会部署、下发文件分解责任、年终检查考核”等老的套路,落实措施与方法较为单一,工作方式上还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情况。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落实,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和本级工作计划是否有成效地完成,则缺乏过程控制;在责任制的考核上,尽管有的基层党组织在每年末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核,但大多仅停留在形式上,落实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作用有待增强;在责任制的日常督导上,有些党组织一年也开不了几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基层的党风廉政工作除了上传下达外,缺乏日常的分析、督导和检查,没有形成有效的日常督导方式,导致一些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淡漠。4、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由于基层企业单位较小,人数不多,难以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普遍存在监督者同时也是被监督者的情况。而目前基层企业的监督方式大多也局限于成立有纪委组织,每年组织员工在职代会上听取领导干部的工作述职并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等,监督机构的职权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纪委的主要职责大多停留在转发上级文件和通知要求、或在开会时对上级要求进行强调、或组织相关人员签订责任书等。5、党建工作投入力量不足的问题。由于基层企业单位较小,虽然建立着党委、纪委机构,但多数没有设立专门的党群机构并配置专职党群干部。由于基层生产经营任务繁重,占用了兼职党群干部的大部分精力(不少干部整日为完成经营任务加班加点),导致他们投入党务工作的精力严重不足。一是上级对兼职党群干部的培训较少,加之他们日常理论学习的时间不多,导致兼职党群干部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履职作用的发挥;二是研究党务工作的时间较少,甚至发生个别党群干部应付党群工作的情况。二、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几点建议1、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加大“两个责任”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企业党组织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认识。广泛深入地宣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义重要性,要把“两个责任”的宣传工作列入党委的议事日程,要使基层企业党组织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责任担子,打破那种纪委一个声音喊破嗓子,其它部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局面。真正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2、针对履职意识不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干部履责意识教育,要通过加强教育引导、逐级明确责任和责任倒逼等多种形式,促使各级干部负起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3、针对落实“两个责任”方法简单的问题,着力抓好总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落实。一是进一步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二是进一步界定党委、纪委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增强各级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自查自纠与组织考核、领导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并运用好考评结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党风监督员制度,对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五是进一步抓好“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通过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分析,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补充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六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程建设、市场营销、客户服务、数据业务、物资采购、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管理办法,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制度建设。4、针对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一是进一步细化党委、纪委和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党委纪委书记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管好自己,当好廉洁自律的带头人。要做到“三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真正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二是要研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落实对基层党组织的考核制度,确保“两个责任”在基层得到落实。5、针对党建工作投入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大党建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党群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党群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基本业务能力。二是妥善处理好经营工作与党群工作的关系,对党群人员,每月要给予其一定时间,确保其更好的履行职责。三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群机构设置,适当充实基层党群人员配置,配齐配强党群干部,确保基层党组织机构健全、力量强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三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