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范例【汇编4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网友精心分享的“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范例【汇编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范文(通用)【第一篇】一、指导思想以维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教育为先”的原则,坚决杜绝师生违反交通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师涉生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保障师生交通安全,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教师驾车及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事故的发生。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的管理监督意识、学生及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教职员工安全驾驶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监管加强,教育不严、管理不善、思想麻痹、学生幼儿乘坐超员超速车、“黑车”接送学生幼儿、学校和有关部门教育监督管理不力等方面问题能得到重点、有效解决。三、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四、工作重点(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印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摘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案例,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让孩子乘坐“黑车”、超员车、无牌车、改装车、三轮车等不安全车辆上下学,特别提醒家长不得租车、包车或者固定拼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同时,利用学校宣传阵地,通过橱窗、板报、专栏,以及校园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介,并以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手抄报竞赛、演讲比赛、讲故事、观看图片展、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在学生、幼儿中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车可以坐,什么车坚决不能坐。教育步行上下学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12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不得骑车上路等。各学校还要把交通安全知识作为课堂教学内容,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二)集中清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问题。各直属学校和各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将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各校、园点等)周边公路上有必要设置但缺乏的交通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减速带、人行横道、安全隔离设栏、禁停禁行和限速标识、限速监控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同时清理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乱停放等问题。通过彻底清理并梳理完善后,以直属学校和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存在的问题书面报送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同时抄送县教育局备查),借本次全县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将缺失的设施补充完善。与此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门口做到“三到位”,即: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悬挂到位,安全乘车警示牌(内容是:“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超载车、不乘坐非运营客车、不乘坐车况不良和违章驾驶车”)安装到位,“学生安全乘车监督提醒岗”设置到位。(三)开展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各学校要迅速动员部署,发放《xxxx学校幼儿园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摸底调查问卷》(见附件),对接送本校(园)学生幼儿的所有非运营客车进行一次地毯式的专项普查,逐车逐生全面调查了解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书面上报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同时抄送县教育局备查),力求及时整改到位。(四)建立学生上下学期间校门口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落实学生上下学集中进出校门时领导带班、教师值守、保安执勤制度,必要时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交警(城区外学校还可联系当地派出所)现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校门交通安全工作规范、有序。(五)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巡查制度。各学校要主动联系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重点在学生上下学特别是周末和节假日放假时对,接送学生幼儿的`“黑车”开展严厉打击,联合整治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建立教师、家长和群众联合监督员队伍,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开展劝导工作。同时,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和学生家长,发现学生乘车违规行为,随时向当地政府和交通、公安交警举报。(六)严格校车安全管理。依法拥有校车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政府《xxxx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和质监局《关于加强xxxx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xxx教发〔20xx〕65号),以及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和安监局《xxxx校车安全管理使用实施细则》(xxxx教发〔20xx〕6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力确保校车规范使用、安全运行。要坚决杜绝学校自备或租用非客运车辆(含学校自备交通车)接送学生、幼儿行为,坚决禁止学校组织或默许学生和幼儿乘坐非运营客车和各种超载车辆。(七)严格校园行车停车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教师私家车进出或停放校园的规定,即:校园面积小(生均面积不达标的),严禁教师车辆进入校园;校园面积较大(生均面积达标且有富余的),可以设校园停车场(位),但要划定专用区域(不占用学生主要生活、活动场地,不占用消防安全通道)供教职工停车。同时,学校要尽量设置汽车专用通道,如不能开设专用教职工私家车出入通道的,要与学生出入时间严格分开或错峰出入,确保师生安全和有足够的通行和运动空间。按照省教育厅的上述规定,鉴于当前我县学校普遍存在校园场地拥挤等实际问题,原则上我县校园内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辆(含电动车辆),符合省教育厅规定有条件允许教师私家车进出校园和临时停放车辆的学校,可通过召开职工会表决的办法,决定校园内是否停车及停车管理的有关办法。未经允许,任何车辆不准驶入校园;经允许进入校园和在进出校园的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校园行车规定,不准在校园内鸣笛,不准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行车时速不得超过20km并须小心避让行人;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无照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技术,严禁将校园道路和场地用作训练场所;校园场所和设施严禁对外出租或临时借用、租用给社会组织、企业、培训机构和个人等使用。校园内有在建项目并需使用车辆的,原则上不得穿行校园,另外开辟专用通道;确需通过校园的,须设置专用通道,与师生生活学习环境严格隔离;既无法开辟专用通道,又不能设置隔离专用通道的,都必须在师生活动间隙期间通行,不得鸣笛,不得污染环境,时速不得超过20km;施工期间,学校须向施工方作出严格的交通安全要求,同时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严防工程车辆在校园发生交通事故。(八)切实加强教职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要以血的教训,教育教职员工驾车要做到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教职员工酒后驾车、违章驾驶和疲劳驾车,确保交通安全。教职员工外出乘车,也要选择安全、正规的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无牌无照、无资质营运和超载违章等车辆。教职员工的自备车辆,一律不得作为运营(包括临时性搭载客人收费)使用,最好不作拼车使用(更不得拼车收费)。(九)加强学校用车安全管理。学校有自备车辆的,要健全用车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得用于接送学生、幼儿或非工作使用。借宿制学校集中放假时,不得以学校名义组织学生集体乘车,更不得联系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师生集体外出确需车辆接送时,凡以学校名义租车的,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客运车辆,人数较大的集体外出须制定安全预案,落实随车安全管理教师。(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不重视,存在职责不明确、教育不到位、管理不严格、措施不得力、档案不健全;校门口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混乱,无人监管或监管不力;学生乘坐“黑车”、超员超载车接送学生而不教育、不报告的,以及组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不力、未取得明显成效的,要对相关学校予以通报,取消学校及个人当年安全管理评优、评先资格;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法规从严查处。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五个一”,即: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一次有关责任落实会,细化工作要求和整改措施;召开一次全体学生教育大会,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印发一封致家长公开信,明确学生、幼儿安全乘车有关要求;开展一次学生安全乘车情况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活动,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规范到位、及时上报、有效处置。(二)迅速行动,抓好落实。认真吸取各地涉校涉生重大交通事故血的教训,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排查整改,确保本次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校(园)长要认真调查研究,科学研判,查找问题根源,从源头上彻底治理违规接送学生和教师违法违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各环节有效的监管措施和长效机制,确保中小学幼儿学生上下学乘车、教职员工驾驶车辆安全。为了确保本次专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教育局将对各镇(街道)、各学校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检查和督查结果随时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范文(通用)【第二篇】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的建设进程,发挥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大模范带动作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活动。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发案。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外国语学校创建省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工作领导小组。(一)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地点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二)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的方案。2.对学校各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三)各年级组长为所在年级交通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四)各班主任为所在班级交通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各班设交通安全委员一名,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交通安全工作。二、明确工作目标坚持“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的原则,大力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同时为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打下良好基础。具体建设目标如下:1、健全我校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完善交通安全制度。2、在全体师生中普及交通安全常识。3、要求广大师生遵循交通规则,文明出行。4、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三、活动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准备阶段1.制定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工作方案,成立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的职责、任务和目标,并张榜上墙。2.在全校师生中签订交通安全公约。建立日常交通安全常识普及学习教育和专题学习教育制度,并列入教学内容。3.建立与交警部门联席会议和信息沟通制度。建立交通安全情况通报和协调制度,及时排解交通纠纷。4.设有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固定场所和宣传阵地,如宣传栏、校园网、校园广播等。5.掀起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重视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的热潮。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考试,并把考试情况列入各类评优选先进的重要内容之一。6.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7.广泛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人车互不抢道,不违规穿过马路,不跨越交通护拦,不踩踏路边绿化带;骑自行车者按规定道路行走,不闯红灯、不互相追逐、不违规载人、不横冲直撞、不逆向行驶、不争道抢先,不坐无证驾驶机动车。(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工作方案,落实具体人员、细化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以“遵守交通法规,从我做起、从现在开始”为主题的系列交通安全教育活动。1.集中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校园特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