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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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浅论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浅论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1法治思维并不能与生俱来,它属于精神文化范畴,并需要学习和培养。大学是个人进入社会的最后培养阶段,在大学期间培养正确的法治思维,对大学生今后进入社会有着长远的影响和意义,法治思维能够影响一个人的行为和想法,大学生在刚毕业阶段面临着就业、生存、未来规划等问题的压力,如果没有树立正确的法治思维,容易在压力面前对违法行为的诱惑抵抗力降低,从而走向错误的人生路。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建立,能够正确引导其以合法性为出发点,以公平正义为目的,以权力义务为核心,以程序正当为保障,以社会稳定繁荣为思想,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基本的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为法制建设,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国家安全稳定,树立牢固的保障。同时,法治思维的培养是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及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现阶段应用型人才应具备的能力之一,提升大学生法治思维,能够完善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培养适合现阶段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人才做出贡献。大学生是国家人才的重要选拔和培养对象,他们是代表着年轻活力的栋梁之才,能够为国家改革和创新注入强力的推动力,是国家未来的发展核心,大学生法治思维的树立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发展,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浅论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2党的十八大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这是新时期深入开展法治教育的新要求,提高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不仅有助于推进依法治国,而且有助于推动大学生人格健全发展,使他们更融洽地融入法治社会。一、法治思维相关概念界定(一)、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指用法律的精神、规定与原则,对相关法律问题所进行的分析、判断和解决的意识过程,是用法治的理念、法律知识与法律规定去实施法律的具体过程。而当法治思维成为个人的思维习惯时,这种思维方式也将会伴随其终生,并影响终身。(二)大学生法治思维大学生法治思维是指大学生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培养他们去熟练运用法治思维对所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正确的去进行分析和判断形成决策的思想认识过程。具体表现为能去灵活运用法律原?t、逻辑以及法律规范作出符合法治理念相适应的行为。二、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的意义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是我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的重要目标。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方式,无论对大学生还是法治国家的建设都有重大意义。大学生作为年轻且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是培养全民法治思维方式的重要突破口。他们具有一定的知识储备,经过教育引导能更加理性地看待道德思维、政治思维、经济思维和法治思维方式的关系。理性认识法治思维方式,是树立法治信仰的前提。把大学生作为为突破口,通过大学生的示范和影响,有助于带动其他群体树立法治意识。建设法治国家有赖于每个人法治意识的提升,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方式,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浅论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3一、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有的教师说,修订版教材第六章第二节的标题是“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但正文并没有给出“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的概念,而且对法治思维方式也只是做了一个简单定义,到底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在教学实践中不好把握。我们的理解是,修订版教材是在特定语境下讲法治思维的,并没有严格区分“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方式”和“社会主义法治思维”、“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一般来说,这里所谓的法治思维就是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因此,要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思维,首先要深刻理解法治思维。关于法治思维的概念,目前学界有不同的表述。有的人认为,法治思维,即法律思维,指从事法治职业者的特定从业思维方式,是法律人(特别是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法律所体现的正义标准,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3]也有的人认为,法治思维是以规则为中心,合法性判断为优先,限制权力保障权利,坚持正当程序的思维方式。[4]还有的人认为,法治实质上就是一种思维模式,这种思维模式表现为人们自觉地、经常地按照法治的理念来思考问题,并采取与法治理念相一致的普遍行为方式。[5]汪永清在《求是》撰文认为,我们讲的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6]修订版教材将法治思维方式的定义为:“人们按照法治的理念、原则和标准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理性思维,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这一定义有三个要点,一是法治思维的主体不局限于“法律人”,也包括干部、群众和大学生等:二是法治思维是一种理性思维,讲究逻辑推理,需要培养;三是法治思维的依据首先是法治理念,而不仅仅是法律条文。深刻理解法治思维,还要弄清它的基本特征或内涵。关于这个问题,学界也有不同归纳,有的认为,法治思维,关键在于引导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法律至上、良法之治、人权保障、司法公正是其基本的内涵。[7]有学者从四个方面来诠释法治思维的特征:第一,法治思维是受规范和程序约束、指引的思维,第二,法治思维在现阶段主要是指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的思维;第三,法治思维在价值追求上是一种趋于实现公平、正义,保护权利、自由的思维;第四,法治思维是理性思维,是讲究逻辑推理、修辞论辩和解释技术的思维方式。[8]修订版教材则从法律至上、权力制约、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四个方面来概括法治思维的基本特征,其学理基础是将法律、权力、权利和程序视为治国理政的四个基本要素,正确认识四要素的价值及其相互关系,自然就构成了法治思维的基本内涵或特征。当然,这仅仅是观察和解读法治思维的一个视角。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完全可以以此为基本遵循,大胆吸收学界不同的观点,以扩大学生的理论视野。弄清了法治思维的定义和内涵,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我们认为,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可以从修订版教材所讲的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权利与权力、权利与义务、自由与平等、实体与程序等“五大关系”着眼。也可以从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统一”,这个难点入手。关于“五大关系”,修订版教材论述得比较清楚。对于“三者统一”,党的重要文献和领导人讲话中多有论述,而且在相关课程和教材中也有涉及。为了避免重复,我们认为,可以习近平系列讲话中的有关论述为依据,结合教材内容进行讲授。这样,既有助于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思维,也是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特点,学习贯彻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的有效途径。可以考虑以下三个要点。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2013年2月23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讲话时强调,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习近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视为“三者统一”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时给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级组织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党的领导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作用,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思维的鲜明特征。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指出,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9]三是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2014年2月2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习近平指出,对重大改革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决策,要建立社会稳定评估机制。[10]习近平不仅强调了要依法推进改革,而且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三者统一”中,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追求。二、为什么要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有的教师说,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讲话所强调的法治思维,都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大学生为什么要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呢?这个问题通常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是大学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他们的法律素质直接影响中国法治进程;二是一些大学生的涉法行为表现,暴露了他们在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面的缺失。从第一方面来说,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是由其特殊地位决定的。在任何一个文明国家,公民受教育程度与其社会地位密切相关。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我们统称为大学生。为了强调大学生的重要性,我们将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如果说,过去大多说干部都受过高等教育的话,那么在高等教育已经大众化的今天,几乎所有的社会精英和干部都将出自高校。换言之,虽然今天我们强调领导干部要有法治思维,但今天的学生就可能是明天的领导干部。而法治思维不是肤浅的表征,不是用于装潢门面的,更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速成的,而是需要一个长期的养成过程。因而,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为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我们必须加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思维的培养。这当然是外在需要,是大道理。从第二方面来说,法治思维显示的是我们深层次的法治态度,不仅是从形式上的守法与用法,而且要形成内心对法律的尊重和认同,将法治理念内化为思维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的养成是一个从形式到实质、从被动到主动、从工具到目的的过程。“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11]法治的真正力量不在于立法和执法,而在于公民普遍的法律信仰,使法治思维成为一种习惯。联系大学生涉及法律的行为表现,可以找到很多正反两方面的例子,进行归纳概括,分析成因,不难得出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是提升他们自身素质,保障他们健康成长的需要的结论。这当然是内在需要,也是大道理。教学实践的实际效果告诉我们,从国家建设的“外在需要”和自身成长的“内在需要”两个方面,来讲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思维的必要性这个“大道理”,当然是有效的,因而具有“普遍意义”。此外,基于我们教学探索,用“讲案例”的方式来讲大道理,对于理工类学生来说,或许能收到更好的效果,因而具有“参考价值”。至于讲什么样的案例,可以各有不同,但不是为讲案例而讲案例,而是要精心选择素材,并给予正确的解读。下面两个案例可以参考。一是苏格拉底以身殉法。古希腊的城邦依法治理,任何人的地位都不得高于法律。苏格拉底认为城邦的法律是公民一致制定的协议,应该坚定不移地执行,只有遵守法律,才能使人民同心协力,使城邦强大无比,严守法律是人民幸福、城邦强大的根本保证,其价值远远高于个人的生命。在他看来,守法即是正义,即使判决不公正,公民也应该无条件地遵循,不服从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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