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个人事项说明范例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个人事项说明范例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个人事项说明1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照党章要求、对照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查找“四风”问题。通过深入学习,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与党组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静思剖析,反观近年来自己走过的路、做过的事,深刻进行自我认识与评判,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完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市县委的要求上来。现将本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我1958年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父母都是文盲,兄弟妹共8人。1976年2月参军,1983年10月在部队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32年来,我一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高举党的旗帜、听从党的指挥。无论在部队工作,还是回地方工作,无论是普通一兵,还是担任领导干部,我始终自觉强化政治纪律意识,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常常告诫自己不仅要在组织上入党,而且要在思想上长期入党,永葆党的本色,对党永远忠诚。通过学习习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感到本人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理想信念讲少了,现实问题讲多了,对理想信念不像入党时那么严肃、认真和坚守了;二是群众观念弱化了,总认为办成一件事,只是领导说了算,只要领导满意就行了,考虑群众想法的少,没有把群众的感受放在心上;三是政治意识淡薄了,总认为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治挂帅的时期过去了,所以对政治观念的要求和约束渐渐淡化了;四是遵规守纪随意了,对党的组织制度、规章要求,认为是理论上的条款规定,不是硬性规定,只要不出格就行了。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委的三十条规定出台后,一开始我怀疑是不是一阵风,是不是走形式,重视程度不够。通过深入学习贯彻,我充分认识到加强作风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作风好坏是检验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的试金石,作风纯正与否是一个党员是否先进的显著标志。因此,我从心里上支持、思想上赞同、行动上落实。一是从改变会风抓起。过去我在“开短会、讲短话、讲明白话、讲管用话”方面,做得不好。每周一课学习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调研座谈会都要讲话,而且时间很长,同样的话题反复强调,自己都感到俗套。在我的影响下,一些同志发言时也喜欢“唱赞歌”,讲成绩一刻钟,讲问题分把钟,议不到关键处,说不到点子上。现在无论什么会议,从我本人做起,先写发言提纲,不讲空话套话,开门见山,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法。会议时间缩短了,发言时间简短了,会议质量提高了。二是从职务消费抓起。过去每逢中秋、春节,我会和其他部门相比,想方设法地给职工发点过节费,挤占了办公经费,虽然上面有规定不允许,但还是打了“擦边球”。2013年,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县人大坚决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一分钱也没有发,实现了廉洁过节。过去在禁止公款吃喝方面做得也不够,如筹备会议加班,示意办公室安排一下,吃个工作餐,上过烟酒,超过标准。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招商引资时,接受过外地企业老板的请吃,也用公款超标准回请过他们,虽然是公务活动,有来有往,但现在想起来,也是利用职务之便,“慷国家之财”。由于本单位车辆少,我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借用过警用车辆,供单位领导或办公室使用,我自己的公务用车,也挂过警用二级牌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立即得到纠正。在职务消费上,我从本人做起,一律轻车简从,不住豪华酒店,不借机观光旅游。县内公务活动,一般不在基层就餐。今年3月,我到城关镇的董集村调研,在农户家中吃住三天,并按规定自付生活费。三是从人情消费抓起。过去单位职工家中有事,我会安排办公室通知一下,让大家表示一下“心情”、“随份子”,有点强人所难的感觉,最终是当事人回请,把钱浪费在酒店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坚决做到个人重要事项及时向组织报告,没有大操大办个人及亲属私事,没有借机敛财,没有用公款宴请亲友,没有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行为。四是从身边之事抓起。我每天步行上下班,也没有违反规定配备秘书,没有违规多占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是经县委批准,10万元购置,雪弗莱系列,车号皖SRD153。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相关要求,没有违规现象和问题。家属现在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任副主任科员,儿子大学毕业后待业,家庭成员没有一人经商。本人能够把作风建设同推进改革发展统一起来,没有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则制度。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形式主义方面1.调查研究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我反复对照总书记的教诲,认真盘点近年来自己组织和参加的调研活动,确实存在选点踩点,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现象。有时带着浩浩荡荡一队人,沿着事前选定的线路,到现场转一转,浮光掠影看一看,让新闻媒体录个像,在电视节目放一放,问题不清写材料,例行公事出报告,至于如何通过调研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如何来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没有去关注、去思考。我深刻地认识到调研走马观花,只“调”不“研”,没有下文,就是地地道道的形式主义。2.文山会海,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人大履职的重要途径是通过召开“三会”来实现,即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坚持这个原则,固然没错。关键是我认识上有误区,思想上不重视,满足于会议开了、文件发了,对推动工作如何,产生效果如何,督促不多,检查不够,效果不详,不了了之。如办理代表议案建议,重视会议集中交办和会议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没有跟踪督办,了解实际情况,重“办结率”,轻“落实率”,代表“被满意”了,问题没解决了,明知是假数字,也不纠偏纠错,造成一些民生问题,代表年年提,人大年年交,政府年年办,年年无落实。常委会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书,行文发送“一府两院”,也是没有检查,没有督办,是否落实,效果如何,泥牛入海,没有消息。我在城关镇走访群众、征求意见时,有人当面就说“人大权力很大,可是人大监督流于形式,应加大力度”。通过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让我猛醒,这些问题,表面看是工作不实,实际上折射出本人的作风不实。如果让形式主义在人大蔓延开来,就有愧于人民的重托。3.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学风不端正。在部队工作期间,我是个爱读书的人,对学习抓得很紧。到地方工作,由于事务性工作繁重,读书时间越来越少,特别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读书学习的热度渐渐降低,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政治理论学习满足于应付场面、装装门面、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往往是囫囵吞枣,静不下心来,深钻细研不够,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实质没有深刻的领会和把握,对中央关于领导干部要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知识、法律知识的要求重视不够,理论与实际结合上做得不够,不能从理论高度分析问题、研究问题,不能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没有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真查、真改。(二)官僚主义方面1.脱离群众,不愿负责,不敢担当。我2001年8月从部队到地方工作,担任亳州市林业局副局长,2003年7月到利辛工作,先后担任副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政府和县委任职期间,我能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解纠纷,化解积案,对利辛民政救济户、信访户等特殊群体了如指掌。离开党政机关到人大,工作岗位换了,角色转变了,认为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问题的,应该是党委政府,而不是人大。在办公室想事做事时间多了,下基层时间少了,与群众接触少了,主动联系群众少了。有时到基层工作,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没有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听干部汇报多,听群众意见少,了解面上情况多,发现深层次问题少,没有做到身入心入,没有和群众打成一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部门解决的多,直面群众解决的少,被动解决的多,主动化解的少。2.走访调研力度不够。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去县法院调研,征求群众意见,法院的同志说,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到法院调研很少,应该经常到法院检查指导工作,督促法院改进工作,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县委征求意见反馈给我的也有8条关于加强人大与“一府两院“联系的意见。对照群众反映的意见,我进行了认真反思,本人确实在联系“一府两院”工作方面做得不够。几年来,如果不是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监督议题,不是陪同省市人大视察,我很少去法检两院调研,没有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没有很好的听取法检两院人员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依法监督“法检两院”工作,不了解“法检两院”情况。还有联系人大代表、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做得也不够,到乡镇人大去的少,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不了解乡镇人大情况,联系代表工作,不走访代表,不关心代表,这是明显的官僚主义,说重一点是失职行为。(三)享乐主义方面1.思想松懈,精神不振。认为自己快到退休年龄了,可以休息一下了,思想消极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渐渐地发生了改变,心中不像以前那样敬畏组织、敬畏法律、敬畏党纪、敬畏人民。虽然行为上没有越过法律底线、没有越过道德红线,但遇事不是先替群众考虑,而是先替自己考虑,对待党的事业没有以前那样认真严谨了,奉行“好人主义”,只栽花不栽刺。作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常委会会议评议政府专项工作全票过,不是没有感觉,不是无动于衷,明知报告单位工作做得不好,看到别人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有时我也“明哲保身”,不再实事求是指出,学会了遇到矛盾绕着走,是非面前不开口,讲人情不讲原则,不敢监督怕得罪人,没有行使好监督权,没有替人民掌好权。2.安于现状,缺乏创新。认为人大工作不是“火线”是“二线”,思想意识上有“安于现状,固步自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倾向,求稳的多,求进的少,亲力亲为少了,发号施令多了。存在“干累了、歇口气吧”,“工作要干好,年龄不饶人,身体是自己的,不能累倒了”等想法,于是把人大当作休闲养老的地方,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逐年退化。所以,在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按图索骥,循规蹈矩,本本主义,不愿创新,满足现状,一味地搞形式、走过场、走程序,不能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对如何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大工作研究的少,探索的少,办法不多,用力不足,效果不佳,确实存在着“政府干工作,人大旁观着,没有看出门道,没有好的建议”。3.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过去召开县人代会时,我很重视烘托会议氛围,认为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要有点新意,花点钱算什么,安排过警车开道,摆放过花草,悬挂过气球,设过彩虹门,铺过红地毯,彩旗飘扬,张贴标语,满街横幅,烟酒招待,发放礼品。讲面子讲排场,比阔气不节俭,花公家钱不心疼,大手大脚穷大方,造成铺张浪费。(四)奢靡之风方面1.廉洁自律有所放松。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没有建立单位“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在公务接待时,超标准安排,特别是招商引资工作,恐怕留不住客商,热情过度,留人心切,好烟好酒,满桌菜肴,超标接待,吃不完看着,有点心疼,没有制止。有时也用公款超标准请有关单位领导吃饭。对公车管理不严,存在公车私用现象。下基层调研有接受土特产品现象。有时朋友打牌来个小刺激。有时喝酒不注意场合对象。对请吃现象习以为常,被人请吃认为是有面子,有请就到,感觉吃喝是小事,是细节,犯不了大错。被人情所累所困,酒桌上还信奉“感情深一口闷”的俗气做法。有时还喝的醉醺醺,自己喝多还劝别人也喝多。2.接受过超标准接待。过去下基层,对单位安排好酒好菜,没有理直气壮地拒绝,而抱“随遇而安”的态度接受。有一次组织单位人员去外地考察学习,还安排有关单位支付考察学习费用。有时召开常委会会议安排就餐,让有关单位买单。对照“三严三实”要求,上述奢靡之风现象,实质是自己修身不严,自律不严,做人不实,思想空虚,物欲膨胀的表现。四、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剖析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