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派出所面临的困境和解决对策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关于基层派出所面临的困境和解决对策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基层派出所面临的困境和解决对策1作为公安机关的最底层最基层,派出所是县(区)公安机关派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单位,肩负着打击、防范、管理、控制、服务等诸多职能。但是派出所在成长发展的过程当中,却遭遇了瓶颈,经过长期的调研与思考,总结了以下几点。一、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是执法,但是现在公安机关却遭遇执法困难。(1)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矛盾也集中显现出来,特别是人民群众与政府部门的矛盾是公安机关最难啃的硬骨头。各种招商引资、城市的扩展、大型工程的建设、灾后的恢复重建都会与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发生冲突,其中最容易涉及到的就是土地的征用,据《中国群体性事件防控》研究课题组调查显示,中国从2006年开始,因征地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到的比例高达%。而党委政府作为这些工程的直接参与者和组织者,在群体性事件爆发之后通常是把公安机关推到第一线,与人民群众发生正面的冲突,很多时候会以直接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换来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进步,这种杀鸡取卵的发展方式,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违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为以后的执法带来无法跨越的障碍。(2)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当中,还会遭遇个别领导插手。有的违法事件直接影响了个别领导的利益,或者涉及到这些领导的家人、亲戚、朋友。这些领导就会采用打招呼的方式来阻止公安机关的办案,或者使办案偏离正确的方向,影响办案质量,降低办案水平。(3)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人民群众日子好过了,腰包鼓起来了,但是很大一部分群众任然是法盲,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根本不懂法律,经常触犯法律,使发案率有增无减。特别是作为基层派出所,面对的山村老百姓更是无视法律的存在,经常会因为一些普通的琐碎事情导致故意伤害事件的发生,这些案件很难取证,也很难调解,办理这样的案件,浪费了大量的警力、物力、财力。二、民警办案综合素质不高。派出所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直接影响着一个派出所的成长。民警执法办案水平不高,究其原因有三方面(1)是派出所民警服务的范围太广。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是公安警察的任务。但现如今,公安警察的职能与服务人民的领域的无限扩大,已经与公安机关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冲突。老百姓晚上睡觉质量不好要报警;媳妇红杏出墙要报警;家中跑水,群众报警;看病无钱来所报警;加上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以及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编造的假案件的出警,加之因此而进行的询问、调解,在警力奇缺的情况下,民警们疲于应付。尽管民警们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尽了最大的努力,但在与相关单位进行联系时,并不是每个单位都配合民警们的工作。为群众解决困难,仅靠公安一家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的,在为群众无法解决困难时,群众对此也极为不满,他们说,有困难找警察,这是你们提出的口号,可是找了你们,你们又能解决什么?对一些事情的无力解决既使民警们陷入了尴尬的境地,也使群众对警察产生了不必要的误解。这样无限制的服务,占用了广大民警的工作与休息时间,使民警没有空余的时间去学习充电,只是吃老本,最终使民警逐渐与公安工作的发展脱节。(2)是没有形成对民警定期培训的强硬机制,虽然公安部制定了民警每年不少于15天的培训,但是由于警力的不足,真正落到实处的寥寥无几,一线的公安民警整天奔波与犯罪作斗争的最前线,每年与家人见面的时间也少之又少,哪里顾得上学习和培训。有的地方虽然有一定的培训形式,但是培训内容不够科学,培训能力不够强民警素质参差不齐,给培训带来难度对公安民警在职培训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民警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在实际培训工作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了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3)个别民警道德水平差、执法水平偏低。公安机关招录的警察,虽然都要求是大专以上的学历,但是高学历并不意味着高素质,一部分民警在走入公安这个岗位时就心怀不轨,他们在走入这个岗位之后更是竭尽全力的谋取个人利益,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发布数字称,从2003年开始每年因各种违法被查处的民警达到7716.并且这一数字每年呈6%上升率,特别是在重庆打黑期间民警违法人数上升率更是高达9%)。三、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警力不足是我国公安机关普遍面对的困难,据公安部发布的数字,我国现有警察总数为280万左右,每万国民中有警察2人,而发达国家的比例为每万国民中有警察7人.这一数据显现了我们现有警察所面对的窘境,有困难不敢上,想上也不可以上。因为警力不足,导致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当中出现了流血牺牲,据统计,我国从1981年至2010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10414人,因公负伤157046人。十一五期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2182人,因公负伤15734人,平均每年400多名民警因公牺牲,3000余名民警因公负伤,可谓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建国以来,云南省共有767名民警英勇牺牲、8000余名民警光荣负伤,其中,昭通共有38名公安民警牺牲,250余名民警光荣负伤。去年以来就涌现出了因公殉职的好所长王崇龙、危急时刻挺身勇斗歹徒而负伤的民警赵大学等一批英雄模范人物。警力的不足,直接导致了民警的高度劳累,公安部方面称,因劳累过度导致猝死是民警因公牺牲的首要原因。2006年以来,公安民警因劳累过度猝死在工作岗位的有1029人,占同期牺牲民警总数的47%。英雄的事迹固然令我们敬佩,但是我们更要追求的是民警的人身安全,民警的家庭幸福。试问有谁愿意为了成为英雄而舍弃自己的生命,有谁愿意成为烈士而丢下自己的亲人与家庭。四、派出所的经费不足。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这代表了基层公安民警一致的心声,经费不足一方面是由于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总量虽然跃居世界第二,但是平均到每个人头上的GDP却仍然排在在世界100位左右,因此我国在花销在公安机关上的经费就不足以支持公安机关的正常运转。另外一方面的原因也有一部分领导的不正确抉择导致了捉襟见肘的经费二次浪费,如豪华装修办公楼,重复购置豪华轿车等。经费的不足,导致办公设施落后,警用装备成为天方夜谭。有的派出所的办公场所拥挤不堪,警用装备只有一只强光手电筒,最起码的警用装备手铐是只能关上不能打开,民警的单警装备带里空空无几,形同虚设。有的派出所的办公电脑已经有十多年,工作起来犹如老牛拉车,只听见声响,看不见前进。基层派出所经费的不足,还导致了执法的偏差,很多地方出现了以罚款代替执法,一罚了之。五、疲于应对过多、过滥、无关紧要的考核、评比、检查和领导的个人喜欢。考核本来是件好事,它可以让人对基层所队的工作一目了然。但对于那些根据不切合基层所队实际的考核方案考评出的结果,也一定不能够真实的体现基层所队的实际工作成绩。基层派出所看似独立,实际上上级对口单位众多,每年派出所都要接待若干个考核组的考核;对于一些不必要的考核,民警们也要做一定的准备工作,否则,哪个部门的工作做不到位,在考核中都会有所体现,这势必会冲击民警们的正常工作。特别是一些上级部门制定考核方案时,不是亲自下到基层派出所进行考察,而是闭门造车,拿出的考核方案让基层所队无法达到规定的考核目标;但对于上级已制定的方案,基层所队也只能遵照执行。如果所有基层所队都能实事求是的进行工作,考核结果也可以体现出真实的成绩;但为了拿名次、争第一,只要有一个基层单位想办法提高成绩,那么其它的所队,也必定迎头赶上。这势必造成了上级部门来检查时形势一片大好的局面。但此举却为我们正常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因素;同时,也使上级机关不能够真正了解基层所队的工作实绩,有的放矢地完善考核机制。如此下去,必定造成恶性循环,给公安工作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在花费大量时间应对过多、过滥、无关紧要的考核、评比、检查和领导的个人喜欢同时,也浪费了大量的警力、财力、物力,使派出所工作流于形式。基于以上问题,通过调研与分析,提出以下对策:一、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要真正破解基层公安工作的瓶颈,根本还是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讲话中指出了共产党存在的四个危险,其中之一就是脱离群众的危险,这个危险在公安部门同样存在。公安工作脱离了群众,也就脱离了正确的方向。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我们要做到三民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问即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三真就是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当官为民办事天经地义,当官不为民办事天理难容这些话同样应该成为公安民警的座右铭。落实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把工作的方针与四群教育相结合,走群众路线,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二、形成学习和培训的机制。基层公安民警要切实提高认识,积极认真参与学习和培训;教育和培训机构要加强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加大硬件建设力度。以战训合一、轮训轮值为主要载体,抓好训练基地建设,主要是加大基础设施和教学设施建设力度,争取政府资金投入,完善和更新现有教学设施。培训机构还要抓好教员队伍建设,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实现开放式选人,建立高素质、专家型、开放式的专兼职动态教员库。培训机构还要重视对教育培训的研究建立和完善培训评估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必要的支持体系三、加强与党委政府的联系与沟通,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党委政府是公安机关的娘家,只有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帮助,公安工作才能如鱼得水。公安经费本来就不足,因此要加强对经费使用的动态管理和监督,保证经费能够用到实处,防止经费的漏管,乱用。四、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公安机关遭遇的执法困难,与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淡薄有关,在这种情形下,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法律走进学校、走进家庭、走进街道。特别是每年中小学的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上,更要创新形式的在校园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法律法规通过滚雪球的方式进行传播,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最终达到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五、制定优化的考核方案。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考核方案,一定要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让考核真正有利于提高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不能够让考核成为影响公安工作的负担。各上级机关在制定考核方案的时候,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防止重复考核,造成人、财、物的浪费。同时还要削减无关轻重的考核、评比,人有限的资源用到实处。考核应该成为一种兴奋剂,催生公安工作的创造力、凝聚力;考核不应该成为一种负担,成为压垮基层派出所和基层民警的最后一根稻草。基层派出所面临的困境和解决对策2治安案件的办理是防微杜渐,是将犯罪扼杀在萌芽内的重要手段,每一起治安案件的办理,对普通人民群众有着重大影响,对国家公信力也有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公安民警对每一起治安案件公正、合法的办理是人民群众的心声,也体现了我们公安民警业务水平的高低。有效办理治安案件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1、对治安案件立案查处的重要性认识欠缺,少数民警片面的看待对治安案件的查处,认为其社会危害性不大,立不立案,查不查处无关紧要。2、情绪懈怠。查处治安案件的程序比较繁琐,夜以继日的调查取证也得不到预期的效果。如因一些小纠纷产生的打架斗殴,损毁公私财物等案件,案值小,够不上刑事立案,处理时间长,还往往不能成功。对于小纠纷的调解,一旦双方当事人反悔,前面的工作将付之东流。因此,少数民警出现了畏难情绪,不愿去查处。3、查破治安案件的奖惩机制不如刑事案件严格,效果不明显,查处治安案件对于民警个人来说,没有荣誉与奖励加成,因此少数急于干出一番事业的民警,就会出现被动办理治安案件的情况。二、工作方法出现的问题1、对法律、法规的不熟悉,致使过罚不相当。治安案件的办理一般依据的是《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后者是前者的特别法。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强制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或者其他权利的行政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