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工作方案【实用4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工作方案【实用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工作方案【实用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工作方案【第一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蒙山县委员会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山县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蒙发〔2020〕3号)精神,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目标,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公益普惠的办园方向,以政府为主导,以推进集团化办园改革为动力,以优质幼儿园带动薄弱幼儿园发展为抓手,以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为目标,全面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二、总体目标全面实行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充分依托县级及县级以上的示范幼儿园,通过集团化办园模式,逐步将城乡幼儿园全部纳入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通过各级各类幼儿园之间相互交流、规范管理,逐步实现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四协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缩小园际差距,提升整体办园水平。三、主要措施(一)明确学前教育集团组建程序教育集团是指以一所龙头园为中心,与若干所幼儿园(原则上在10所以内)为纽带,以统筹优质资源为手段,以共同管理、共同发展为目的的一种教育联合体。1.龙头园的评定。集团的龙头园资质由县教育局进行评定、认可,龙头园必须是县级(含县级)以上的示范幼儿园,办学规范、管理高效、质量较高、示范性强、社会满意度高且至少具有6个班级规模的幼儿园。2.集团成员。教育集团成员由幼儿园组成,可以同区域、同层次组成集团,也可以跨层次、跨区域组成集团。县教育局根据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可以指定新建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作为成员加入教育集团。3.集团成立。教育集团须经县教育局认定的龙头园牵头组织成立。由龙头园提出集团化办园可行性论证报告,明确组建教育集团的任务和目的,并于每年7月31日前将集团化办园可行性论证报告报送至县教育局,经县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评审论证通过后,由县教育局核准成立。成员园加入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加入。(二)明确学前教育集团组建模式为实现县域整体推进集团化和薄弱园加入集团化管理的目标,我县遴选若干所县级(含县级)以上示范幼儿园为学前教育集团龙头园组建若干个学前教育集团,学前教育集团具体组建模式如下:1.龙头园+乡镇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2.龙头园+村级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3.龙头园+新建幼儿园+筹建幼儿园4.龙头园+村级幼儿园+新建幼儿园(三)加强集团组织管理学前教育集团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是集团各项工作事务的执行组织,负责制定和落实集团发展规划、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集团日常工作事务管理。理事会设在龙头园,理事长由龙头园园长担任,其成员由龙头园中层以上干部和集团成员园长担任。学前教育集团化实行龙头园负责制,龙头园组织协调集团的行政工作以及业务指导。集团成员服从龙头园园长的领导和指导。监事会是学前教育集团的监督组织,具体负责对集团重大事项(办园方向、重大工程项目等)监督。监事会监事长由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幼教专干、幼教教研员、职工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理事会原则上每学期向监事会报告一次工作。(四)改善集团成员园办园条件集团龙头园要按照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推进幼儿园游戏化课程改革的需要,认真指导集团内的薄弱园合理规划使用儿童学习与生活空间。集团成员园要对照自治区和市县有关办园标准,加快实施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大力整治幼儿园周边环境,美化园容园貌,更新设备设施,改善班级通风、排水、采光及相关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办园条件。(五)规范集团成员园内部管理龙头园要把先进的管理模式推广到集团成员园,向成员园提出有关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园务管理等方面富有针对性的意见或规划书,通过多种方式形式,帮助成员园更新教育理念、规范园务管理、完善组织机构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帮助集团成员园提升管理水平。集团成员园要健全内设机构和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显要位置公示招生、收费、儿童膳食和财务管理等主要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儿童家长和社会公布教职工资质、儿童膳食营养和保育教育活动等相关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六)加强集团成员园队伍建设集团龙头园要帮助成员园教师快速提高保教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龙头园派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对集团内薄弱幼儿园进行保育教育活动、教科研活动、家园共育工作等方面的指导。集团成员园园长、副园长每学期到集团的龙头园挂职学习,学习龙头园的日常管理、教学管理等;每学期选派教师到龙头园跟岗,学习班级管理、教学组织、教研活动等。集团成员园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幼儿园岗位设置标准,足额配备教职工,依法聘用具备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支持教职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鼓励专任教师提升学历。(七)提高集团成员园保教质量集团龙头园要检査成员园儿童学习与生活环境及材料,观察成员园儿童的一日生活安排及各环节活动组织,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集团内的成员园要为儿童提供丰富、适宜的图书及玩具材料,结合季节变化和儿童年龄特点科学安排与组织一日生活,保证儿童户外活动和自主游戏的时间。(八)建立合作共享的资源平台集团龙头园要全面开放本园教育资源,通过网络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包括课件、教案、图片资源等,并根据集团成员园要求尽可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服务。帮助成员园建立幼儿成长档案,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指导环境创设、安全卫生保健工作等。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我县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蒙山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学区长)及龙头园园长为成员的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工作例会,制定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总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推进举措,加强调研,全程跟踪各教育集团发展情况。龙头园和成员园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协同做好学前教育集团办园改革工作。(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以问题为导向,协调解决问题。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集团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报告集团化办学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集团化办学实践展示制度,各集团每年举办至少1次集团化办学实践及研讨活动。开展集团化办学的乡镇、县幼儿园每年组织1-2次集团化办学改革的工作交流会或研讨会,总结提炼集团化办学的经验。(三)落实经费保障自治区每年从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支持学前教育集团化发展,县教育局也从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支持学前教育集团化发展,并依据集团化办园发展情况给予奖补支持。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补助经费由各教育集团统筹用于集团化的运作管理、教育科研、文化重构和特色打造;用于龙头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指导集团内幼儿园的差旅费用等;用于开展教师研修、培训活动、交流活动等。(四)健全评价机制县教育局制订集团化办园改革考核评价制度,由教育局督导室组织人员每年定期对集团化办园改革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重点考察龙头幼儿园向成员园的资源输出及引领、带动作用,成员幼儿园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取得的发展性成效等,各龙头园要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制度,对集团内部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价,调动成员园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建立集团化办学模式视导诊断制度,每年定期邀请专家开展办学诊断,推动教育集团发展,努力办好集团内每一所幼儿园。(五)健全激励机制县级龙头园教职工到乡镇及以下幼儿园的指导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考试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每年经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局对学前教育集团办园模式改革工作考核合格后,集团内成员单位达到4个的,集团龙头园园长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可放大至倍,集团内成员单位超过4个以上的,集团龙头园园长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可放大倍。(六)及时总结,推广成效各学前教育集团在开展集团化办园的行动研究中,要注重积累实践案例,梳理、总结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定期报送集团化办园实施进展情况。请各学前教育集团龙头园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总结材料(包括集团化办园的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报送至县教育局。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工作方案【第二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1〕5号)、《中共铜仁市委关于深化改革先行启动36项行动的决定》(铜党发〔2013〕2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结合我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一)组建幼教集团,逐步扩大优质幼儿园覆盖面到2016年,以区(县)城优质幼儿园和中心乡镇幼儿园为龙头,建成学前教育集团:城区优质园领办乡镇中心园组建幼教集团(各区(县)视规模大小组建2-6个幼教集团,每个集团控制在3—5个分园为宜)、乡镇中心园领办山村幼儿园组建幼教集团(根据乡镇数量组建幼教集团)。幼教集团要覆盖100%公办园、山村幼儿园和10%-20%的民办园。(二)创建优质幼儿园,引领全市学前教育发展1.到2016年,全市创建和发展一批优质园(其中每区(县)须创建1所及以上优质民办园),增加1-2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30所及以上市级示范园、60所及以上县级示范园,到2016年,全市形成市、区(县)、乡(镇)三级优质幼儿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和山村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新局面。2.通过集团化办园,盘活教育资源,在区域内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逐步实现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的格局。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我市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整体提升。二、集团基本模式(一)优质幼儿园领办分园模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优质园+薄弱园”、“优质园+新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山村幼儿园”的模式组织优质公办、民办幼儿园领办分园,组建幼教集团,集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园长负责制,总园长作为法人代表,全面负责集团管理,各分园设执行园长,由集团理事会委派任命,总园与各分园之间实行“人事管理统一、财务核算统一、园务管理统一、考核评价统一”的四统一管理模式。(二)优质园托管薄弱园模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优质公办、民办幼儿园托管薄弱幼儿园。托管时间为2—3年,一所优质幼儿园托管2—3所薄弱幼儿园。托管园与被托管园签订托管协议,实行托管园法人统一管理机制,托管期间,固定资产不变,经费独立核算,实行“保教人员统一调配,教和学活动统一安排,考核统一标准”的三统一管理模式。托管期满,视其具体情况,可交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续签托管协议,继续托管。(三)连锁加盟模式。在本着自愿的原则下,以本地的优质公办、民办幼儿园为中心,吸纳管理相对滞后的公办、民办园组成连锁加盟集团幼儿园。连锁加盟集团幼儿园重在教育教学业务的连锁加盟,实行“法人独立,经费独立,园宅独立,教师独立”的四独立管理模式。在以上集团化办园模式的基础上,各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大胆创新,探索县域内学前教育“一统筹、二交流、三共享、四统一”的管理机制,即集团内部“统筹协调”;园长教师“二交流”;办园理念、保教资源、科研成果“三共享”;保育教育、管理制度、教育科研、质量考核“四统一”,整体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三、集团内部管理(一)组织管理:集团化幼儿园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是集团各项事务的执行组织,负责制定和落实集

1 / 3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