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工商联成立乡镇商会的具体实施方案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关于县工商联成立乡镇商会的具体实施方案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县工商联成立乡镇商会的实施方案1为进一步健全工商联(商会)会员管理制度,加强会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县工商联的实际情况,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规定:一、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章程》对工商联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凡申请加入成为工商联的会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即:(一)会员的权利:1、在本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3、参加本会的活动4、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5、请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二)会员的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2、执行本会决议;3、按规定交纳会费;4、关心支持本会工作;5、接受本会监督;6、办理本会委托的事项。二、会员入会的条件和原则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可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三类。会员入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经工商注册经营在xx县范围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私营企业(厂矿),入会申请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企业会员。企业会员的主体是非公有制企业,其中包括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港澳台侨投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二)注册登记不在xx县范围但经营地点在xx县的企业,也可以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为企业会员;(三)在xx县进行社团登记的,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乡镇企业协会、行业协会、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等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组织,入会申请经批准后成为本会团体会员;(四)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经营情况较好,有一定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其注册在xx县范围内的可以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为个人会员;(五)与工商联工作有联系的经济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有关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工商界知名人士可以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六)与工商联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可以通过协商派代表参加或被邀请为个人会员;(七)入会会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合法经营,自觉遵守本会章程,热心工商联工作;(八)实行会员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三、会员入会的程序和要求(一)申请:凡符合入会条件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均可向县工商联和乡(镇)商会、新兴商会提出入会申请,填写《xx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会员(企业、团体、个人)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登记表填好后,交县工商联(商会)审阅。对材料完备、手续齐全的,县工商联(商会)收到登记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批;手续不齐全、材料不齐备的,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的全部手续和材料。其中:企业会员还需填写《xx县工商联企业会员信息表》并提交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本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一份,本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团体会员还需社团情况介绍材料一份,社团注册登记复印件一份,社团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本社团法人代表情况介绍一份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个人会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情况介绍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二)考察:县工商联(或乡镇商会)根据入会申请人所填报的情况,到申请人所在企业或单位进行走访、考察。(三)审批:县工商联(或乡镇商会)根据走访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同意入会,并及时给予申请人明确的答复。(四)办理入会手续:经批准入会的企业、团体和个人,由县工商联统一发放《会员证》。(五)批准人会后,县工商联(商会)及时向会员发放会员证。(六)基层商会会员由各商会参照县工商联(商会)会员相关程序办理,并报县工商联(商会)备案。(注:申请加入县工商联的企业、团体、个人由县工商联考察审批;申请加入乡、镇商会、新兴商会的企业、团体、个人由乡、镇商会、新兴商会考察审批,并报县工商联备案。)四、会员退会的程序和要求(一)实行会员退会自由的原则,会员要求退会的应向县工商联(总商会)提出退会申请报告。(二)县工商联(商会)收到会员退会申请报告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研究审批;批准退会后,会员应到县工商联(商会)办理有关退会手续,基层商会应报县工商联(商会)备案。(三)会员注册登记和纳税离开xx县时应作主动退会或转会处理,会员违反法律受到法律制裁时应作退会处理。(四)会员连续二年不参加本会各项活动或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的应作自动退会处理。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地方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同时也是上级工商业联合会的会员;会员如违反本会章程或触犯刑律,本会组织可决定停止或取消其会籍。(五)会员经县工商联(商会)同意退会后,县工商联(商会)应收回会员证。县工商联成立乡镇商会的实施方案2一、指导思想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为宗旨。本着求真务实、稳妥推进的原则,切实做好镇(街)工商联分会的组建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联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和管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镇(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二、镇(街)分会的职能及任务(一)参政议政。及时向镇(街)党委政府反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二)思想教育。组织会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三)经贸招商。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级各类商品展销会、交易会,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参加招商引资等经贸活动。(四)依法维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会员调解经济纠纷,化解有关矛盾。(五)协调服务。为会员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咨询等服务,协调会员关系、协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问题。(六)社会责任。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回馈社会。(七)其它工作。积极参加各级工商联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及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它事项。三、组建镇(街)分会的方法步骤(一)组织原则1.镇(街)分会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协调、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筹经费”的原则。2.镇(街)分会名称为“阳春市工商联(总商会)××镇(街)分会”。3.镇(街)分会的会员同时是市级工商联(总商会)的会员接受市级工商联(总商会)的指导。(二)建会条件1.须有15户以上当地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为主的会员。2.具有一批办事公道、热心商会工作的骨干。(三)建会程序1.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党群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例如企业班主任)及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为成员。筹备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镇(街)分会组建的实施方案,做好镇(街)分会组建的各项工作。2.发展会员。入会条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办有营业执照,有比较稳定的生产经营场地、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遵纪守法,讲究职业道德,承认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能积极参加工商联各项活动。3.领导机构。镇(街)分会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其组成应有较广泛的代表性,由镇(街)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非公经济人士组成。在执行委员会中,非公经济人士的比例占多数。执行委员会由5—9名组成。其中,会长1名由非公经济人士担任,暂不具备条件的由镇(街)领导兼任,副会长2—3名,由非公经济人士担任(其中一名为各镇(街)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执行委员会班子人选由筹备小组讨论,提出人选推荐意见,并提交市工商联考察批准后,提请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等额选举。推荐非公经济人士为班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二是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热心工商联工作,积极参与各类活动;三是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作风正派,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积极参与“光彩事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4.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委员,再由执行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四、时间安排镇(街)组建分会的时间安排为2017年3月上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发展会员时间:3月上旬至4月底。各镇(街)做好深入摸底调查,广泛宣传动,采取以召开会议、重点走访等方式,与非公人士交心谈心,了解掌握镇(街)非公人士的生产经营情况并造册登记。第二阶段推荐班子人选和大会准备工作时间:5月1日至5月30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镇(街)要做好分会班子人选的推荐工作。并上报市工商联(总商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由镇(街)筹备领导小组起草会员代表大会所需的材料,并确定镇(街)分会成立和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第三阶段成立镇(街)分会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间:6月1日至8月30日。结合实际,完成镇(街)分会组建工作。五、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确保镇(街)分会组建工作顺利完成,成立镇(街)组建工商联,分会工作领导小组。县工商联成立乡镇商会的实施方案3工商联所属商会是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由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章程并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工商联所属商会(以下简称商会)改革和发展事关加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领导,事关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xx市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xx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及《xx市工商业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加强党对商会的领导(一)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商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和党章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新成立的商会应同步建立党组织。暂时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多种方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商会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会员企业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促会建,切实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企业家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倡商会管理层党员和党组织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由商会党员负责人担任,也可视情由街道(镇)党员干部兼任(根据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鉴于目前部分街道(镇)商会不具备成立独立或联合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可暂时以建立功能型党支部的形式开展党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再建立党组织。街道(镇)商会党组织在区工商联党组和街道(镇)党(工)委领导下,仍归口街道(镇)党(工)委管理。各街道(镇)党(工)委要积极支持商会党建工作,给予必要的活动场地与经费支持。其他商会应在业务主管单位党的部门指导下,结合实际,加强党建工作。商会章程应对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各街镇)(二)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有效覆盖商会要突出统战性,加强思想政治引导,发挥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基层统战组织作用。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商会思想政治引导的重要载体,切实扩大企业参与面。注重发挥企业家主体作用和商会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引导民营企业家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和培养,关心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光荣传统,弘扬创业创新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党委和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与商会、民营企业沟通联系机制,发挥商会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运用网站、微信、杂志等宣传平台及载体,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商会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企业事迹。积极扩展商会组织覆盖面,通过科学制定商会发展规划,培育和发展新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