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1·4—6“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编制提纲(试行)(云国土资环[2003]248号)前言“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是指工程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生活、学习的建设工程,通常包括村庄、学校、城镇、小区和开发区等。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范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的其他建设工程。农村村民按照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住宅建设,不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时段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进行,与项目选址阶段同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内容:涉及场地问题及环境地质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拟采取的防范措施。评估和现有的工作程度有关,评估只是指明全部问题所在,而不是去解决全部问题。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面积之内,应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及地质环境条件确定。评估责任由评估单位对报告结论负责,这种责任对工程来说时长期的。报告内容: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03-09-03发布·1372·1前言1.1工程概况及征地范围工程建设单位和评估工作委托关系;工程所属的行政区域,拟建工程的性质、规模和总体布局,拟采取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征地范围、面积;建设资金和工程周期(附地理位置图、工程特性表)。1.2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确定评估级别并说明理由(表1、表2),并以此确定评估的目的任务。简述评估区范围的划定原则及其面积和周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表1复杂中等简单重要建设项目一级一级二级较重要建设项目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建设项目二级三级三级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表2项目类别重要建设项目较重要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城镇建设、地产开发占地面积大于60h㎡的城镇新区建设20h㎡<占地面积≤60h㎡的城镇新区建设;城镇旧区改造,居住人口1500人以上的新建村庄。占地面积小于20h㎡的城镇新区建设,居住人口1500人以下的新建村庄。学校在校师生10000人以上或占地面积大于50h㎡。在校师生1500人以上10000以下或占地面积10—50h㎡。在校师生1500以下或占地面积小于10h㎡。金属冶炼、机制造、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改扩建相应降低一个级别)大型中型小型民航工程机场导航台站维修保障工程港口、码头年吞吐量1000万吨以上;客运国际港。年吞吐量100-1000万吨。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下。复杂程度评估级别项目重要性·1373·项目类别重要建设项目较重要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医院、疗养院床位3000张以上床位500-3000张床位500张以下体育场、馆容纳5万人以上容纳1-5万人容纳1万人以下集中供水源地日供水10万吨以上,有引水工程日供水1-10万吨,有引水工程日供水1万吨以下养殖场大牲畜长年存栏量6000头以上或家禽20万只以上大牲畜长年存栏量3000-6000头或家禽2-20万只大牲畜长年存栏量3000头以下或家禽2万只以下核设施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铀矿开采、冶炼,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后处理高能加速器,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上述项目的退役军事设施占地面积大于10h㎡。占地面积小于10h㎡。通过档案调查和现场踏勘,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本次评估工作中需要重点调查的灾种和分析评价的主要问题。说明评估工作步骤和工作周期,野外调查工作方法和完成的主要调查工作量。执行的技术标准,收集和利用前人资料的情况。2评估区自然环境2.1气象水文和地形地貌概述评估区气温、降水和水系的基本特征。资料来源及其代表性。地貌类型,海拔、高差、地势和坡度等主要地貌要素的变化特点。2.2地层岩性及岩土体类型地层(岩石)时代、分布和岩性特征;按照有关现行技术标准,根据岩土成因、力学强度和结构特点进行岩土体类型划分。2.3地下水地下水类型、水文地质单元划分,含水层分布规律及水位动态表化特征,重点是潜水水位变化规律和水化学类型。2.4地质构造·1374·地质构造类型、性质、展布位置和组合关系。附区域构造纲要图,在图上表明评估区位置。新构造运动基本特点,活动断裂的分布、性质、规模及其活动性的主要表现;历史地震情况和基本烈度参数;区域稳定性评述。2.5人为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土地利用现状,植被类型、分布、森林覆盖程度及其空间变化特征。人为活动诱发的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问题。2.6小结综合评估地区环境条件,判定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3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评估评估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6种。此外,对不良工程现象进行描述。对档案调查、访问调查和实地调查所获得的现有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规律和成因,已经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及周边类似工程对比进行阐述。现状评估是指对评估区范围内已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任务是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分布、稳定状态、危害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价;对稳定性或危险性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作较深入的分析,判定其性质、变化、危害对象和损失情况。4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4.1已有地质灾害对拟建工程的危害与影响重点分析在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哪些工程活动可能导致哪些现有灾点的复活或活动性加剧;这些灾点的复活或加剧会对工程的建设、使用和当地环境造成怎样的影响。4.2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重点分析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依据工程项目类型、规模,预测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及影响。评价是否会诱发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1375·沉降等地质灾害的范围、危害。4.3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对拟建工程的影响针对评估区存在的各类不良工程地质环境问题,分别评价其对拟建工程的影响。5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5.1危险性等级的划分在地质灾害现状评价和预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对评估区范围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再针对拟建工程的场地不同地段,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级(大、中、小三级)。5.2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价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以及不同地段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对场地的使用作出适宜性评估。评估时考虑二种情况,一种是在自然条件下的适宜性,另一种是在防治措施以后条件下的适宜性。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分为适宜、较适宜、基本适宜和不适宜4级。5.3防治建议防治措施的意见主要是二类:避让(另选建设用地)、工程措施(含环境措施和场地措施)。针对评估区中可能对拟建工程、自然和社会环境构成危害或影响的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问题,提出方向性、原则性防灾减灾要求和建议;根据地质灾害处置与否对工程正常建设及使用的影响程度,指出“必须”、“应该”或“建议”进行治理的灾点。6结论和建议6.1结论1、拟建项目重要性等级,评估区地质环境复杂程度,评估工作级别。2、评估区现状和潜在地质灾害(地质环境问题)特征,及其对拟建工程和环境的影响。·1376·3、灾害防治的重点及措施;通过灾害治理工程的实施,地质灾害风险可以降低到什么程度。4、现状评估结果、预测评估结果和综合评估结果。6.2建议·工程避让方案·工程防治措施·提出工勘阶段注意部分·对于地质灾害不明之处建议长期预测·对施工提出建设注意事项附件:1评估区范围地质灾害分布图,该图反应灾害类型,环境条件(等高线和水系),以及现状评估内容(比例尺1:500—1:5000);2评估区范围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图,该图反应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内容(比例尺1:500—1:5000);3典型地质灾害和环境地质现象的照片;4建设项目批复文件;5评估工作委托书;6评估单位资质证书;7野外调查实际材料图(提供审查的原始资料);8调查点记录卡片(提供审查的原始资料)。·1377·4—7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编制提纲(试行)(云国土资环[2003]248号)前言1.本补充技术要求是针对水利水电工程的特殊性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面的补充,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及评估内容、要求、方法、程序仍必须遵循《技术要求》之规定。只是在水利、水电工程方面结合其工程的特殊性,作出技术要求方面的补充。2.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水利、水电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及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以及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仍必须遵循《技术要求》之规定。一般情况下,评估等级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3.评估范围的确定,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面积之内,应充分考虑水利水电工程的特点及其可能形成的地质灾害,并结合地质环境条件。若危险性的来源或影响超出用地范围,则应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灾害种类特征,结合地质环境条件,适度扩延评估范围。4.评估工作的工作量及工作深度,应满足《技术要求》的规定及相关规程的要求,并应说明评估工作的全部工作量及资料收集的内容。同时对报告编制所涉及的资料的可信度作出评价。5.评估工作及报告书中所用一切定义、地质术语,必须符合《技术要求》之规定及相关规程的规定。附录:报告书编制的基本内容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03-09-03发布实施·1378·附录报告书编制的基本内容1前言1.1工程概况及征地范围工程名称;工程性质、规模(坝高、库容、装机容量)和附属建筑物;工程跨越的地理范围和行政区域;征地范围和工程区内社会经济条件(包括村庄分布及其主要特征,工程区居民安置安排等);建设资金和工程周期;评估工作委托关系和评估级别等。报告中应附交通位置图。1.2工作程序和方法工作中拟重点查明的问题;工作步骤、工作方法、评估工作量布置原则及评估工作量;收集和引用已有资料的内容;执行和参照的技术工作标准。2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2.1气象水文概述评估区气温、降水、水系的基本特征。2.2地形地貌和植被海拔、高差、地势、坡度变化特点,地貌类型;植被类型、分布、森林覆盖程度及其与岩性、高程、气候的关系在空间的变化特征。报告中应附地貌分区图或地形坡度分区图2.3地层岩性及岩土性类型地层(岩石)的时代、分布和岩性特征;根据其力学强度、结构特点进行岩土体类型划分。应特别强调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软弱岩土体的分布及组合特征。2.4地下水地下水类型、分布规律和基本动态特征,并论述不同类型地下水的水化学特性,在岩溶地区应对岩溶形成的环境特征作出论述。·1379·2.5地质构造地质构造类型、性质、组合关系和空间分布格局。报告中应附构造纲要图。2.6新构造活动及地震区域构造部位,新构造特别是活动断裂的主要表现、活动强度和活动性质;历史地震情况和基本烈度区划;区域稳定性评述。3地质灾害现状和危害综述评估区内发育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及其活动、分布规律,按照地质灾害类型,分别描述其位置和分布范围、活动特点和危害历史、现实稳定程度和今后发展趋势、制约灾害活动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人为因素及自然因素,并考虑其周期性的影响);对工程的潜在威胁和危害程度等。4预测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及评估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类型、位置、规模,工程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及影响;工程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预测。5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综合评估:根据现状和预测评估结果,采用定性(结合部分定量)的方法,结合基础危险性现状评估等级,灾害的危害对象的重要性及可能造成损失的大小,给出整个评估区地质灾害风险程度的综合评价。评估结果形成的综合评估危险性分区图,应反映在主要附图上,同时应附有:1、水利水电工程平面总布置图(带有地形图)2、预测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工程地质纵、横剖面图(并附相应资料);3、环境地质图(评估分区线、评估范围线等),附典型区域性地质剖面。6结论与建议6.1结论·1380·(1)提出评估区地质环境的主要特征及复杂程度类别和工程的重要性及评估等级;(2)提出已有地质灾害类型、特点及对拟建工程的影响;(3)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类型、位置、范围,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及影响程度;以及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