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锦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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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锦集5篇【导读指引】由三一刀客网美丽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这篇“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锦集5篇”文档资料,供您参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给更多的朋友吧!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11.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3.内容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事假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或住院申请病假。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婚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复印件。婚假含节假日。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慰唁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慰唁假不扣。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产假女员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公伤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经县级以上医院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100%计发。调休假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4.假期审批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请假3天以上的,须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5.职责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超过请假期限逾期未回的,应使用电话向直属主管申请,上班当天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请假所需提供之件,必须真实。如持假,将作严重违纪行为处理。6.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行政科。本规定自颁布日起执行。附件:1、《请假单》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2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一、假期种类: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二、请假制度: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在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4、假期计算:⑴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⑵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小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6、请假审批流程: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部门经理的休假一律由总经理审批。假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⑶员工直接上级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期申请单》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⑷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各部门应及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报办公室。7、旷工⑴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分配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其他经公司认定,决定给予旷工处理的行为。⑵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4倍。⑶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支付工资。三、事假1,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2,员工全年请事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3、员工请事假按200%扣发实际请假天数日工资,事假超过1天(不含1天),取消当月满勤奖,满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50%,满5天(含5天)以上者则扣除当月奖金,当月无奖金。4、员工一年内累计请事假在15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职务和岗位。四、病假1、员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疗时应事先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疾病的应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2、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须征得部门领导的同意后填写《请假申请单》方可离开岗位。3、凡请病假的1天以上的员工应在上班后2天内持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的建休证明、病历、医疗药品发票之一,补办完善病假请假手续,未按上款规定补充完善病假请假手续的均以事假处理。4、员工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0天,并按参加工作未满2年100%、未满5年80%,未满10年按30%,满10年以上10%扣发工资,当月病假超过2天,取消满勤奖,奖金按请假天数扣发。5、员工病假连续30天以上或年累计60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不给予保留原岗位。6、员工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7、员工医疗期未满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医疗期满时终止。五、婚假1、婚假(包括再婚)为3天。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内。3、婚假应当在领取结婚证书后3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应休假期。逾期为自动弃权。4、员工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书。婚假期间(不含补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补贴不扣除。5、新员工入职前已经领取结婚证书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六、产假1、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及有关医院的证明等);2、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3、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指标内怀孕三个月及以上的,凭医院相关证明,每月给予一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八个月及以上的,每月给予两次(每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两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检查假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没有医院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申请孕期检查假,应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总经理审核同意。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规定的产假、孕期检查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七、工伤及职业病1、在工作岗位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人员须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发生大事故时可以超级上报,并由公司指定医院对受伤员工进行诊治。用人部门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报告。上下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员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其它待遇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八、丧假1、员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丧假。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员工可申请获得2天有薪假期。职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由办公室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3、职工亲属以职工户口登记和职工的档案的记载为准。4、职工请丧假期间(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工资等不扣除。5、丧假应在亲属死亡后7天内休假。九、周休息日公司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十、法定节日按国家法定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生产情况安排假期。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同时废止。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注:①假别: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②员工请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3为规范人员管理,严格请假纪律,维持总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__师院人(20__)第7号《关于重申教职工请假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一、病、事假1、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2、所在部门需将签批后的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准;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签准。4、病、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待遇及相应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处的有关规定办理。5、病、事假期间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待遇由所在部门拿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效益工资原则上不享受。二、产假1、产假假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作计划生育手术,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休息。3、产假请假手续可由家属代为办理,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4、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照发。三、哺乳假1、女员工生育后确有困难,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哺乳假假期及给予抚育未满一周岁子女的女员工的哺乳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哺乳假期间,国家工资发放80%,岗位工资不发。四、婚、丧假1、填写请假申请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给予婚假三天,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增加十二天;丧假一般为一至三天。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3、婚、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法定假。4、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五、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六、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七、本规定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在编员工,非在编员工的请假可参照办理。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4一、凡我校教职员工,均应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工作,决不能擅离职守,有事有病的教职工必须在上班前持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假期满后到校办公室销假,否则以旷工、旷课论。二、假期种类和期限1、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或休息的教职工可给病假,一天以上五天以内者须有医疗证明,教学人员上级上报分管校长批准假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由各处主任批准。2、事假。教职员工确有重要事情,必须请假者,可给事假,但要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三天),上天以上三天以内教学人员上级分管校长批准假条交校办公室备案,其他员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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