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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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精编3篇【导读指引】由三一刀客网美丽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这篇“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精编3篇”文档资料,供您参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给更多的朋友吧!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1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村干部,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根据有关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村干部考核制度。一、考核组织:由大潭办事处党工委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村干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办事处党工委。二、考核对象:村“两委”班子成员,包括村党总支部(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其他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委会其他委员。三、考核时间:办事处党工委每年底对村干部组织考核一次。四、考核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3、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4、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五、考核内容: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1、德:思想坚定,政治立场鲜明,道德意识强,组织原则性强,为人正派,善于团结同志,群众观念强,模范表率作用强。2、能:岗位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水平,能够驾驭本职工作。3、勤:工作勤恳,作风扎实,责任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4、绩:工作注重实效,能够创造性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5、廉: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自省、自警、自律、自励。六、考核方式:1、工作述职:村干部在村民代表或党员大会上进行述职。2、民主测评:组织村民代表或党员代表及村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3、个别谈话:由考核小组人员分别找考核对象进行谈话。4、召开座谈会:由考核小组人员与村干部或村民代表或党员代表进行座谈。七、考核评定:考核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八、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张榜公布的形式,在适当时间将考核结果予以反馈个人,公布于众。九、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评先荐优、提拔任用的依据,对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和提拔,组织上对其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的由办事处党工委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免职或要求其自行辞职。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第四条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乡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第五条平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第六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创业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第三章考核办法第七条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第八条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第九条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第十条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按照组织部《关于转发组织部的通知》(广组【2014】63号)要求,对村班子及村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再由乡镇党委计算民-主评议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十称职(合格)票数×十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票数×}/总票数×100。第十一条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评分。由各乡镇结合自己实际,根据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初创业承诺事项,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第十二条考核等次确定。乡镇党委按平时考核得分占2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得分占30%,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出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95分(含80分)的为称职(合格);60-80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合格)。村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乡(镇)村干部总数的10%。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该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第十三条对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班子: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2、班子集体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的;4、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5、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第十四条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2、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3、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村的“两委”主要干部和分管负责人;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村正常工作秩序的;8、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11、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村“两委”主要干部;1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13、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第四章结果运用第十五条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村干部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分别按照《XXXX建立健全村干部“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暂行办法》(X发【2014】12号)规定的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0%、100%、80%发放,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工资。第十六条村班子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乡镇党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评为优秀的村班子进行表彰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村班子,由乡镇党委进行集中整顿。第十七条对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由乡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村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响强烈的,由乡镇劝其自行辞职。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可由乡镇作免职处理或依法启动罢免程序。第五章考核纪律第十八条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乡镇党委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乡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乡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组织部负责解释。各乡镇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村改居的两委干部及其他村自聘人员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3为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管理,提高报酬透明度,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提升村干部为农服务水平,乡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乡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请各村认真组织村干部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总则本办法适用于村干部。本管理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打分考核管理。管理考核依据一、村干部报酬考核办法1、村两委“一把手”报酬考核方式为:乡党委政府考核占80%,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考核占20%。其他村干部报酬考核方式为:乡党委政府考核占60%,村“一把手”考核占20%,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考核占20%。2、考核工作采取每季度一考核。二、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条村干部要服从乡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次不服从或不完成所分配工作任务的扣1分。第二条村干部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必须及时参加市、乡、村召开的各类会议及举办的各项活动,无特殊情况一次不参加扣1分。第三条村干部不得出现打架斗欧、聚众闹事等社会不良现象的发生,发生一次扣1分,不得带领、煽动群众上访,发现一次扣2分。第四条各村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排查信访问题,掌握信访动态,有问题随时向乡镇领导汇报。因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原因造成群众上访的,发现一次扣相关村干部1分,对群众上访不知情、知情不报或不做正面引导的,发现一次村“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第五条各村要认真做好村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次扣分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1分。第六条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二次公开,发现一次未开展的村“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村级重大事项未召开会议商议的,发现一次“两委”一把手各扣1分。第七条村干部必须廉洁从政,不得挪用公款,不得通过不良手段谋取集体财产,不得利用职权接收送款送礼,此类现象发生一次,乡镇纪委严格查办,并扣2分。第八条村“两委”班子分工明确,并进行公示,不公示扣1分,村班子不团结,两个“一把手”以及与副职关系不团结,影响到正常工作时每人扣1分。第九条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的远程教育收看工作,每月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不认真组织村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学习的,缺少一次扣村“两委”一把手各1分。第十条“五好”党支部、党建示范点、平安村、信用村等各类创建活动不达标的各扣主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1分。第十一条不认真落实维稳及综合治理责任制,不实行户轮式巡逻和失职责任追究制、发生一起案件的扣主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1分,并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第十二条不能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按综合目标考核方案中的分值,以实际完成情况按比例扣除村“两委”一把手的相应分值。第十三条不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的,扣一把手和分管此项工作村干部1分,如不及时整改的扣2分。第十四条不认真宣传“一法四规”,对违反计划进行生育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不重视、不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扣除“两委”一把手各1分,扣除分管计划生育的妇女主任2分,并取消所以领导的评优资格。第十五条要有专人负责团委、妇联、科技等各项工作,无人负责,扣两个一把手1分,不积极组织参加乡上妇联和团委活动的扣分管村干部1分,科技培训工作人员、场地组织不到位扣分管村干部1分。第十六条任何需要准备的软件材料,必须规范完整,不规范、不完整的扣准备材料的村干部1分。第十七条实行百分考核制,100分至90分为优秀;89至80分为称职,79分至70分为基本称职,69分以下为不称职。第十八条附加分情况:1、单项工作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的,按级别(省、市、县、乡)给每位村干部分别加4、3、2、1分;2、在本村召开各类现场会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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