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例通用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例通用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一篇】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根据《_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浔办通[_]21号)精神,我局从4月份开始,在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现就开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机构我局迅速响应市委要求,及时成立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李德宾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落实具体责任人跟踪;制定了档案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自查内容、责任领导、股室及具体人员,严格对照各项规章制定逐一清查。二、落实专人自查,细化“回头看”依据工作方案,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由局长为工作组长,方德仕纪检组长具体组织,自查组由财务室、办公室、政工股人员组成,进行全面清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重点突出专项追查。重点清查内容为:“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公务接待及办公用房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等。三、自查情况1.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上,局领导班子始终带头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收支管理规定,强化财务管理,没有设立“小金库”,没有巧立名目滥发钱,没有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没有违规进行资产购置、处置等行为,没有违规利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奢侈浪费”行为。3.机关节能管理。严格执行市办公耗材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尽量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不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做到人走关电脑、关饮水机、关灯。4.严控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本着热情、周到、节约原则,将接待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无公函的公务接待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没有超标准、超陪餐人数、同城接待、相互宴请等问题。5.差旅费制度执行情况。我局人员严格按照市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和考察交流等出差期间,按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差旅费,没有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借学习培训、学术交流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无因公临时出国(境)情况。四、整改情况1.对局领导、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再次进行学习培训,严格按照《_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各类接待工作,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员现象。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进行学习培训,严格按照《_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出差报销,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对之前部分人员因学习文件不透彻报销不够规范而多报部分差旅费,责令其及时退还及时整改。3、持续在全档案局内开展我局“慵懒散浮拖”专项整治,逐步根治“机关病”,塑造“务实清廉、真正为民为企业”的服务队伍。五、下步工作计划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差旅费管理制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实施细则执行。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二篇】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全面贯彻执行,有力地规范了干部行为,净化了社会风气,促进了廉洁自律,但从各地执行过程和结果反映来看,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认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出现了“廉而不勤”和“廉而不为”两种不良习气。八项规定就像给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作用巨大、效果明显、十分灵验,尽管广大干部职工正逐渐养成落实八项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但随之而来,个别地方少数人身上也出现了“廉而不勤”、“廉而不为”的不良习气。比如,管理干部的制度多了、实了、严了,少部分干部就滋生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拿不占也不干”的懒政怠政思想,总以工作不好干、有风险、规矩多为借口不主动作为,特别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怕担风险、不想作为,导致错失良机、影响发展。再如,津补贴规范了,一些干部觉得收入少了,产生了“官不聊生、为官不易”的消极情绪,工作热情减退、投入精力减弱,得过且过,满足现状,不思进取,不愿担当,出现了“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应付式干工作的倾向。二是出现了“变通执行”和“被动执行”两种不良倾向。八项规定出台后,经历了一个由不习惯到习惯、由不积极到积极、由不适应到适应的艰难过程,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干部职工都能坚定执行、精准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以“对策”对“政策”,以“变身”对“变化”的不良行为。如公务接待方面,在接待场所上搞“大挪移”,或从大酒店转移到农家乐,或从私人会所转移到干部职工家中;在接待费用上用“隐身术”,或采取分开发票、变通入账的方式报销,或转嫁由企业买单;在接待方式上“玩变脸”,将内部接待场所贴上廉政灶的标签,私自提高廉政灶标准。又如办公用房清理方面,通过虚设人员岗位、增加办公桌子等办法在使用面积上搞变通;通过加挂牌子、设置“隔断”等办法在办公用途上搞变通。同时,还存在被动执行倾向,落实八项规定并非出于自觉自愿,而是怕群众监督、怕媒体曝光、怕纪委追责、怕上级检查,只要有人查、有人管,就老老实实、规规矩矩、谨谨慎慎;只要没人查、没人管,就思想上松懈、话语上放肆、行动上失控,存在着“犟牛拉犁——鞭子打上身了才照沟走”的被动执行的问题。三是出现了“不以为然”和“等待观望”两种不良思潮。八项规定作为约束规范干部行为的铁律,刚柔相济,新旧相依,有些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限制性规定,致使一些干部对规定以为是老生常谈而不以为然,误认为八项规定管官不管民、管上不管下、管大不管小、管近不管远、管朝不管夕、管公不管私,甚至受惯性思维的影响,认为落实八项规定只不过是走过场、刮阵风、吓唬人、做样子,对八项规定长期坚持、持续执行缺乏信心,存在观风向定事、看变化做人的问题,幻想着重过那种摆阔比奢、大手大脚、高高在上的腐朽生活方式,最近曝光的公款消费回潮、公车私用反弹等问题足以说明这种不良思潮。还有部分干部对八项规定不以为然,缺乏敬畏感和自律感,把落实八项规定与加快发展对立起来,认为只要为了发展,接待标准高一点、迎送远一点都是小事,导致出现超标准接待、高接远送、赠送土特产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同时,还有一些干部摆脱不了人情社会的束缚,公款不让花了,但私人请客大操大办,无形中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四是出现了“僵化落实”和“选择落实”两种不良作风。八项规定旨在规范干部行为、转变干部作风、重塑干部形象,尽管条款不多、幅不长,但是内涵丰富、信息量大,易记、易懂、易做,于是就出现了机械照搬、僵化照抄、选择落实等作风。比如,八项规定要求“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而有些地方就断章取义,会议时间一味求短,省去了本应会议讨论的环节,造成会议作出的决议意见统一不了思想、形成不了共识,落实会议精神意见大、分歧大、阻力大;又如,对八项规定照抄照搬,不制定符合八项规定要求的配套政策,缺乏细化、实化、本地化、具体化的办法和措施,致使像公务接待、改进会风等方面的约束性条款,由于缺乏具体标准导致落实时留有较大的自由发挥空间。再如,一些单位在执行这些制度时却跑偏走题念错经,在诸如执行年休假应休未休补偿政策时,以八项规定为挡箭牌,拒不发放或克扣发放,致使干部职工利益受到损害;还如,有的单位在执行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应配套制度时,做加法、搞减法,凡有利可图的、有好处可得的变着法子执行,凡给个人带不来实惠、显摆不了形象的找着理由推、躲、拖、顶,特别是在办公用房、公务车辆、接待标准等方面多半取上限而不取下限。五是出现了“监督乏力”和“躲避监督”两种不良行为。能不能执行好八项规定,他律是外因,自律是内因,外因是强制的、辅助性的,内因是主动的、决定性的,只有二者有机结合、良性互动,才能确保“铁八条”落到实处。从目前我们所处的阶段来看,完全依赖自律落实“铁八条”尚缺乏道德基础和社会条件,仍需借助监督的他律来助推落实。然而,在现实中却出现了一种监督有时“软绵绵”和被监督不时“躲猫猫”的不良行为。尽管当下监督的方式很多,但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还是最具杀伤力的监督,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又面临着工作要求严、执纪任务重、进入门槛高、整体人手少、工作人员流动慢、队伍结构老化、装备相对落后等多重现实困难,限制了监督职能的完全发挥,加之被监督对象故意躲避监督,甚至为监督设置障碍,导致督促落实的效果不够理想。比如,对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明察暗访尽管已成常态,但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力量有限,多半在节假日开展一些检查巡查,而日常随机性明察暗访做得不够,真正难以发现和纠正问题;再如,从近期各地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只给予党政纪处分,处罚较轻,威慑不够;还如,对于纪检监督机关开展的监督检查,一些单位总是采取掩盖、躲避的办法应对,单位内部串通一起相互打掩护,导致监督检查看不到真实情况。对此,我们有如下建议:一是在思想方面,注重培养干部行为自觉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两个层面”一起抓。建议认真落实“思想建党”的要求,把培养干部的行为自觉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起抓,实现由依靠他律为主督促落实向依靠自律为主主动落实的根本转变。在培养干部行为自觉方面,把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领导干部进修、公务员岗位培训、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的一门必须课程,尤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廉中,把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必考内容,成为干部职工修身的教材和行为的准则,真正做到化于习、化于行、化于心。在营造社会环境方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纪委全会上的要求,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把对八项规定的学习教育纳入到核心价值观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范畴,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因人施教,形成一种执行规定人人自觉、违反规定人人唾弃的社会氛围,让执行八项规定成为一种文化自觉、一种人格追求、一种社会风尚。二是在制度方面,坚持在规范行为和规范政策“两个规范”上下功夫。从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来看,很好地约束了人的行为,但在制度跟进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相抵触的情形,建议按照“制度治党”的理念,在行为规范、政策规范上狠下功夫。一是在制定行为规范上下功夫。建议运用法治思维,针对八项规定的新精神、新要求,对《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一些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完善,探索完善国家层面的、符合八项规定要求的全国统一的国家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并适时对《公务员法》进行配套完善,努力把八项规定由一般性行为规则上升到法律层面,增强执行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二是在规范政策执行上下功夫。对标八项规定标准,对各类政策进行梳理规范,清理相互抵触的、与八项规定精神不一致的、执行起来有可能违反八项规定的政策,尽可能地消除变通执行的空间。比如,在项目政策方面,可否考虑取消地方配套资金,从而避免地方在建设项目上挤占挪用其他资金的情况。再如,在考核政策方面,可否考虑取消看文件、看记录、看数字等软指标方面的内容,防止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三是在执纪方面,实行“一案三查”和“一责三问”“两个举措”一起用。建议在对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和事的惩处上,要采取“一案三查”和“一责三问”并用的办法,严查重处,防止出现破窗效应。“一案三查”就是在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时,既要调查当事人,又要调查涉案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调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一责三问”就是对于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既要向负有主体责任的党委(党组)问责,又要向负有监督责任的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问责,还要向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问责。四是在监督方面,充分激活上级监督和社会监督“两个监督”能动性。在提高上级监督精准度方面,建议探索推行四级报备制度,镇报县、县报市、市报省、省报中央,下级党组织对于本级的重大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备,让上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