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选举办法集聚【实用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党代表选举办法集聚【实用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党代表选举办法【第一篇】党支部选举×××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一、按照乡党委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本次选举产生出席中共水西沟镇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其中干部(含村级干部)代表名、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选举组织工作由支部委员会负责。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推荐,提交广大党员充分协商、讨论、酝酿,并征求部分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大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初步候选人,上报镇党委审批后,提交党支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名,应选名,其中在族中差额人,在族中差额人。候选人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1%。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前,由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当场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六、差额选举时,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始为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当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选举。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八、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党员本人不能书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党员的意志代写,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九、选举时,党员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前符号栏内划“○”或“√”,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空格内写出另选人的姓名,并在符号栏内划“○”或“√”。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超过无效。十、大会设监票人、计票人三名(其中总监票人一名),监、计票人由党员推荐。十一、本选举办法由支部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党代表选举办法【第二篇】一、根据《团章》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制定本选举办法。二、共青团沿河村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本次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委员会负责。三、村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选举直接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书记应选名额1名,副书记应选名额x名。村团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议无记名选举产生,候选人姓名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四、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上届委员会提出,经村党支部和镇团委同意后,提交本次会议进行选举。五、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委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六、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到会委员的半数为当选。七、划票时,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画个“Ο”;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末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画个“Ο”,如只写姓名不画“Ο”的,该另选人不计得票。写票时,所画的符号模糊或涂改不清、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每张选票所选名额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为有效票,否则,为无效票。八、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九、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票数,并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十、大会选举监票人1名。监票人人选由上届委员会提出,经团员大会表决确定。已提名作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实行监督。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委员大会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如遇到本办法没有作出规定的事项,由上届委员会决定。必要时,可请示村党组织或镇团委,由村党组织或镇团委决定。党代表选举办法【第三篇】为切实做好年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央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事顺劲足的好面貌,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方法步骤这次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从2016年2月上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阶段:1.前期准备(2月1日至16日)。开展调研,成立组织,制订工作方案,编印工作流程。2.安排部署(2月17日至20日)。镇党委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培训骨干,形成召开党代会的决议,报批复后,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机构,全面启动换届工作。(二)实施阶段:1.推选、确定新一届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3月10日前)。考察组开展考核、测评、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人选;组织部与镇沟通后,镇党委上报人事方案请示,研究批复,确定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选举产生党代表(3月10日至20日)。(1)代表条件:注重代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要求,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2)代表名额: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上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根据实际,我镇确定党代表81名。(3)代表构成:注重优化代表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代表比例,保证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注意从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人选。具体比例:乡镇班子成员、村党组织书记等党员干部代表的比例一般不超过60%,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女党员占整个乡镇党员比例。同级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4)代表产生:各选举单位要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采取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不低于上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党代表。代表产生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候选人预备人选要通过乡镇、村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镇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党代会召开前,镇党委将对新一届党代表进行集中培训。3.筹备召开党代表大会(3月21日至28日)。做好党代表大会准备工作,认真起草、审议党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精心组织好选举工作。党代表大会闭幕后,及时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新一届乡镇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分别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和党委书记、副书记。(三)总结阶段:总结完善(3月29-31日)。镇党委向上报召开党代表大会总结报告和选举结果。总结报告要重点围绕扩大民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三、组织领导换届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强。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精神上来,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切实落实换届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党代表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组织,及早谋划部署。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2.严肃换届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机关、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9个严禁、9个一律”纪律要求,将严格监督贯穿于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乡镇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责任。对换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提前做好预案,对换届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3.加强宣传引导。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特别是要遵守换届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统一思想认识,对换届中调整下来和落选的干部,要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工作。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积极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党的建设成效和先进典型,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从严纪律要求以及好经验好做法,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要严格新闻宣传纪律,建立换届风气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党代表选举办法【第四篇】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二、本次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当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党(总)支部委员会负责。三、经区委教育工委批准,下届总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根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确定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6名,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人选名单,经党委审查同意后,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四、选举设监计票人5名,其中监票人2名,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由上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计票人员由上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五、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不少于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六、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在画“×”的候选人姓名正下方相应的方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七、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八、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九、公布计票结果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公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委员当选人名单;宣布党(总)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时,先宣布书记、副书记当选人名单(书记、副书记当选人名单按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宣布),再宣布委员分工情况。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党代表选举办法【第五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二、中国共产党XXX第五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X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中国共产党XXX第五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