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第一部分前言美术以视觉形象承载和表达人的思想观念、情感态度和审美趣味,丰富人类的精神和物质世界。美术教育具有悠久的历史,近代以来更以其丰富的教育价值成为中小学课程体系中的重要学科。当代社会的发展对国民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学习图像传达的方法、形成视觉文化的意识和构建面向21世纪的创造力成了当代美术教育的基本取向。美术教育应该在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为国家培养具有人文精神、创新能力、审美品位和美术素养的现代公民。美术课程以独特的方式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引导学生参与文化的传承和交流;发展学生的感知觉和形象思维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技术意识;促进学生的个性形成和全面发展。《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制订,遵循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弘扬优秀的中华文化,力求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以学习活动方式划分美术学习领域,加强学习活动的综合性和探索性,注重美术课程与学生生活经验紧密关联,使学生在积极的情感体验中发展观察能力、想象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审美品位和审美能力,增强对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热爱及责任感,形成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与能力。一、课程性质美术课程具有人文性质,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是学校进行美育的主要途径,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必修的艺术课程,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二、课程基本理念(一)形成学生的基本的美术素养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教育,必须坚信每个学生都具有学习美术的潜能,能在他们不同的潜质上获得不同程度的发展。美术课程应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发展为本,涵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促进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全面发展。因此,应选择基础的、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美术知识和技能,结合过程和方法,组成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以课程内容的层次性,适应不同地区的美术教学的条件和环境。应注意使学生在美术学习的过程中,逐步体会美术学习的特征,形成基本的美术素养,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二)激发学生学习美术的兴趣兴趣是学习美术的基本动力之一。应充分发挥美术教学特有的魅力,使课程内容与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的情意和认知特征相适应,以灵活多样的课程呈现形式和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使这种兴趣转化成持久的情感态度。应将美术课程内容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紧密联系在一起,强调知识和技能在帮助学生提高精神和生活品质方面的作用,使学生在实际生活中领悟美术的独特价值。(三)引导学生在文化情境中认识美术美术是人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应通过美术学习,使学生认识人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差异性和人类社会的丰富性,并在广泛的文化情境中,认识美术的特征、美术表现的多样性以及美术对社会生活的独特贡献。同时,培养学生热爱祖国优秀文化传统,尊重世界文化的多样性的文化价值观。(四)培养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现代社会需要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因此,美术课程应特别重视对学生个性与创新精神的培养,采取多种方法,帮助学生学会将创意理念和方法运用于美术活动,并通过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获得将创意转化为具体成果的能力。通过综合学习和探究学习,引导学生在具体情境中探究与发现,找到不同知识之间的关联,发展综合实践能力,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五)强调评价的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教育中,评价主要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因此,评价主体要体现多元性,评价标准要体现多维性和多级性,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个性和能力的学生的美术学习状况,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水平,鼓励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特点提高学习美术的兴趣和能力。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一)以美术学习活动方式划分学习领域,加强综合性和探究性为了改变单纯以学科知识体系构建课程的思路和方法,本《标准》从促进学生素质发展的角度,根据美术学习活动方式划分了“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和“综合•探索”四个学习领域。美术学习活动大致可分为创作和欣赏两类。为了便于学习,本《标准》将创作活动再具体分为“造型•表现”和“设计•应用”两个学习领域。“造型•表现”是美术学习的基础,其活动方式更强调自由表现,大胆创造,外化自己的情感和认识。“设计•应用”学习领域包括设计和工艺学习内容,既强调形成创意,又关注活动的功能目的。“欣赏•评述”这一学习领域则注重通过感受、欣赏和表达等活动方式,内化知识,形成审美心理结构。综合性学习是当代教育发展的一个新特点,是美术课程应该具有的特征。为此,本《标准》特别设置了“综合•探索”这一新的学习领域。“综合•探索”学习领域提供了上述美术学习领域之间、美术与其他学科、美术与社会等方面相综合的活动,旨在发展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探究发现能力。上述四个学习领域的划分是相对的,每一学习领域各有侧重,又互相交融,紧密相关,形成一个具有开放性的美术课程结构。(二)在保证基本规定性的同时,给予教师的教学更大的空间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教育应努力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特征,保证每个学生接受美术教育的权利,让全体学生参与美术学习,使每个学生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因此,本《标准》提出一些具体的学习活动建议,帮助教师引导学生向标准要求的方向发展。不同地区的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选择和采纳这些学习活动建议,也可以向学生提出其他学习活动建议,从而使教师的教学活动更加灵活,更具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注意《标准》实施的可行性本《标准》适应不同的教学环境和条件,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标准》一方面应该规范各地的美术教学,另一方面也能够适应各地不同的美术教学实际。因此,不同的地区,尤其农村或少数民族地区在尽量遵循本《标准》的基本理念和内容标准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充分利用当地的文化、物质资源开展有特色和有效的美术教学活动。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一、总目标课程总目标按“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设定如下:学生以个人或集体合作的方式参与美术活动,了解美术语言及其表达方式和和方法;运用各种工具、媒材进行创作,表达情感与思想,美化环境与生活;学习美术欣赏和评述的方法,提高审美能力。在美术学习过程中,激发创意,丰富视觉、触觉和审美经验,获得对美术学习的持久兴趣,形成基本的美术素养。二、分目标本课程的分目标具体从“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和“综合•探索”四个学习领域加以描述。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综合•探索第一学段︵1~2年级)Ü尝试不同工具,用纸以及容易找到的各种媒材,通过看看、画画、做做等方法大胆、自由地表现所见所闻、所感所想,体验造型活动的乐趣。Ü观察身边的用品,初步了解外形与用途的关系;通过看看、摸摸、用用等方法感受用品的外形、材料和加工方法,尝试用画、撕、剪、粘的方法表现自己改进用品的想法,体验想象与设计制作的乐趣。Ü观赏自然景物和学生感兴趣的美术作品,用简短的话语大胆表达自己的观察与感受。Ü采用造型游戏的方式,或以造型游戏与语文、音乐等学科内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主题或有主题的想象、创作和展示。第二学段(3~-4年级)Ü初步认识形状、色彩与肌理等造型元素,学习使用各种工具,体验不同媒材的效果,通过观察、绘画、制作等方法表现所见所闻、所感所想,激发丰富的想象与创造的愿望。Ü尝试从形态与功能的关系,认识设计的造型、色彩、媒材,用绘画或立体制作的方法表现自己的设计构想,体验想象与设计制作的乐趣。Ü欣赏学生感兴趣的民族、民间美术作品,用口头或文字描述作品的特色,表达自己的感受与认识。Ü采用造型游戏的方式,结合语文、音乐、社会等学科内容,进行美术创作与展示,并发表自己的创作意图。第三学段(5~6年级)Ü运用形状、色彩、肌理和空间等造型元素,以描绘和立体造型的方法,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具、媒材,记录与表现所见所闻、所感所想,发展美术构思与创作的能力,表达自己的思想与情感。Ü从形态与功能的关系,认识设计的造型、色彩、结构、媒材和肌理;学习设计的形式原理,独立加工制作简单的手工制品,体验与认识其方法和过程;学习民族传统纹样,进行设计练习。Ü欣赏中外优秀美术作品,了解代表性的美术家。通过描述、分析与讨论,认识不同美术作品的表现形式,从题材、主题、造型、色彩和构图等方面,表达自己对美术作品的感受与认识。Ü结合小学其他学科的知识、技能以及学校和社区的活动,用多种美术媒材进行策划、创作与展示,体会美术与生活环境、美术与传统文化的关系。第四学段(7~9年级)Ü有意图地运用形状、色彩、肌理、空间和明暗等造型元素,以及比例、重复、节奏、对比、变化、统一等形式原理,选择恰当的工具、材料,以绘画和雕塑等形式,探索不同的创作方法,发展具有个性的表现能力,表达自己的思想与情感。Ü了解设计的主要门类和基础知识、创意方法和过程,建立设计的集合性、功能性和完整性的观念,形成初步的设计意识与能力,认识设计作品中艺术与科学的关系以及产品与人和自然的关系。Ü欣赏不同门类的经典美术作品,了解重要的美术家及流派。通过描述、分析、比较与讨论等方式,认识不同美术作品的门类特征及表现形式,对美术作品和美术现象进行简短评述。结合初中其他学科的知识、技能,用多种美术媒材、方法和形式进行记录、规划、创作、表演与展示;了解美术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了解美术与人类生存环境、传统文化、多元文化之间的关系。第三部分内容标准本《标准》将美术学习活动方式分成四个领域,即“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和“综合•探索”;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学习分成4个学段,即第一学段:1~2年级;第二学段:3~4年级;第三学段:5~6年级;第四学段:7~9年级。在此基础上,分学段提出各学习领域的内容标准以及相关学习活动建议和成就标准。一、内容说明本《标准》的四个学习领域,在比例上不作具体的规定,各地可根据情况灵活安排。各学习领域分别由标准、学习活动建议和成就标准三部分组成。标准是课程总目标的具体化,体现与总目标的对应关系。学习活动建议针对标准提出一些更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内容和学习方式。这些具体的内容和学习方式具有可选择性,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和采纳其中的建议,实施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向目标发展。成就标准则提出检测内容标准达成度的要点。目标、内容、学习方式和评价四方面构成了完整的美术课程。【造型•表现】学习领域说明“造型•表现”领域是指运用多种媒材和手段,表达情感和思想,体验造型乐趣,逐步形成基本造型能力的学习领域。造型是具有广泛含义的概念,但在本学习领域中指的是运用描绘、雕塑、拓印、拼贴等手段和方法创作视觉形象的美术创作活动。表现则是通过美术创作活动来传达观念、情感的过程。造型与表现是美术创造活动的两个方面,造型是表现的基础,表现是通过造型的过程和结果而实现的。通过“造型•表现”领域的学习活动,学生应达到以下目标:第一,认识与理解线条、形体、色彩、空间、明暗、肌理等基本造型元素,并能运用对称、均衡、重复、节奏、对比、变化、统一等形式原理进行造型活动,增进想象力和创新意识。第二,通过对各种美术媒材、技巧和制作过程的探索及实验,发展艺术感知能力和造型表现能力。第三,体验造型活动的乐趣,产生对美术学习的持久兴趣。“造型•表现”学习领域不以单纯的知识、技能传授为目的,而要贴近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身心发展特征与美术学习的实际水平,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造型表现活动。在教学过程中,应引导学生主动寻找与尝试不同的材料,探索各种造型表现方法;不仅关注学生美术学习的结果,还要重视学生在“造型•表现”活动中参与和探究的过程。【设计•应用】学习领域说明“设计•应用”领域是指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手段,围绕一定的目的和用途进行设计与制作,传递、交流信息,美化生活及环境,逐步形成设计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学习领域。本学习领域中“设计”的含义既包括现代设计的理念与方法,也包括传统工艺中的创造原理和制作手段与方法。通过“设计•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