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普通门诊报销处理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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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通门诊结报注意事项一、报销条件温岭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对象。在本市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内就诊。凭温岭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刷卡结算,卡证只限本人使用。二、报销范围(一)药品费:符合《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列入普通门诊报销支付范围1、门诊定点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按照《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共509种药品,医保品种451种,该目录外药品不列入报销范围。2、处方用量:门诊急性病不得超过3日用量或一个最少包装单位,慢性病不得超过7日用量,超范围部分由患者个人自负。报销范围3、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患者应严格使用目录内非限定支付类药物,在选用抗生素药物时,应以同疗效药物中的窄谱、价廉、非限定支付的药物为先,并实行分级管理,杜绝滥用抗生素药物。4、不具备一级医疗机构等级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二线或二线以上抗生素药物不列入报销支付范围。报销范围(二)检验、检查费:《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属于甲类且无限定支付范围的检验、检查项目,以及属于乙类的普通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共三大类700多种项目。三、报销标准(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20%。(二)保障年度内,普通门诊累计最高补偿额为300元;超过最高补偿额的,其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四、报销时效(一)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就诊时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刷卡报销。(二)未直接刷卡的,按自费患者处理,不再另行办理报销手续。更多资料可进入温岭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查阅,网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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