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位管理解析———稽查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注意事项1报关员注册登记注意事项2报关单位管理解析报关企业分类管理解析3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注意事项1报关单位注册登记-依据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对象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报关企业行政许可管理—注册登记条件(一)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二)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四)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五)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六)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七)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八)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九)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报关企业行政许可管理报关企业工商税务外汇报关企业行政许可管理—变更根据127号令第二十三条,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中有下列内容变更的,应当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企业变更决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书面形式到注册地海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许可:(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名称;(二)企业注册资本;(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关企业行政许可管理—变更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变更(第二十三条)所在地海关直属海关报关企业工商税务外汇企业名称企业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法律责任根据127号令第五十三条,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报关企业取得变更注册登记许可后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法律责任(二)未向海关备案,擅自变更或者启用“报关专用章”的;(三)所属报关员离职,未按照规定向海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报关专用章备案根据总署令第127号第四十九条报关单位向海关递交的纸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加盖本单位的报关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启用前应当向海关备案。报关专用章备案报关专用章xxxxXXXXXXXXX指报关企业中文名称全称XXXX为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名称报关专用章应为椭圆形,长50MM,宽36MM报关专用章备案报关专用章南昌报关员离职根据总署令第127号第五十条报关单位所属的报关员离职,应当自报关员离职之日起七日内向海关报告并将报关员证件交注册地海关予以注销。报关员未向报关单位交还报关员证件的,报关单位应当在报刊声明作废,并向注册地海关办理注销手续。报关企业行政许可管理-延续第二十五条报关企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手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四十日前向海关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一)注册登记许可延续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报关业务分析、报关差错情况及原因(四)《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五)海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报关企业行政许可管理-延续行政许可延续安全期行政许可有效期2年注册登记有效期2年40日依据署令127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申请的,海关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业务。第二十九条规定: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报关企业海关应当依法注销注册登记许可。第四十六条:报关企业丧失注册登记许可的海关依法办理注销注册登记手续。署令第146号相关规定:海关依法办理注册在丧失注册登记许可企业的报关员注销手续。报关员注册登记注意事项2报关员注册登记管理-依据根据总署令第146号第十七条报关员办理报关员注册延续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海关提出申请。报关员行政许可管理报关员行政许可管理企业注册地海关报关员行政许可延续安全期行政许可有效期2年注册登记有效期2年30日依据总署令第146号第三十四条报关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人民币2000元以下罚款:报关员行政许可管理—法律责任报关员行政许可管理—法律责任(1)(一)故意制造海关与报关单位、委托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二)假借海关名义,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委托人索要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虚假报销;(三)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报关单位执业;(四)私自接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私自收取委托人酬金及其他财物;(五)将《报关员证》转借或者转让他人,允许他人持本人《报关员证》执业;(六)涂改《报关员证》;(七)其他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报关员行政许可管理—法律责任(2)报关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资料和所在报关单位名称、海关编码发生变更的,报关员未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的20日内,持《报关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证》和变更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地海关书面申请变更报关员注册的。报关企业分类管理解析3企业分类管理办法A类报关企业应符合的条件根据《分类办法》第十三条,A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共10条):(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二)企业以及所属执业报关员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三)连续1年代理报关的货物未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的;(二)企业以及所属执业报关员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1、走私行为、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时间为准。2、警告以及罚款额在人民币1万以下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不作为企业分类管理评定记录。A类报关企业应符合的条件根据《办法》第七条,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五)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等总量在3000票以上;(六)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3%以下;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拖欠应纳税款”,指自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进出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之和,包括经海关认定违反海关监管规定,除给予处罚外,尚需缴纳的税款。“拖欠应缴罚没款项”,指自海关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交付海关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追缴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价款。报关差错率计算公式报关差错率:指企业上一年度所有报关员记分的总次数除以报关单总数的百分比。A类报关企业应符合的条件根据《分类办法》第七条,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七)依法建立账簿和营业记录,真实、正确、完整地记录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所有活动;(八)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九)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A类以上企业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未报送的可依据此条款下调为B类管理企业;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册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二年报关企业应当在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的同时办理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手续。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逾期未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登证书》自动失效。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依据总署127号令第四十五条,报关企业取得变更注册登记许可后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A类报关企业应符合的条件根据《分类办法》第十三条,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十)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AA类报关企业应符合的条件(一)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二)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在2万票(中西部5000票)以上;(三)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四)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符合的条件(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二)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三)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五)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六)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七)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八)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九)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十)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十一)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符合的条件第六条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二)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3000万美元(中西部1000万美元)以上;(三)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四)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