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实务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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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本章学习目标1、了解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含义和报关程序的概念2、熟悉申报的含义及对一般进出口货物申报地点、时间与期限的规定3、熟悉一般进出口货物申报时应交验的单证及申报程序4、掌握海关查验的概念及海关对查验范围、方法和地点的规定5、掌握海关放行的含义及放行的形式6、了解电子报关的基本概况概述3.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申报3.2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查验3.3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放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习题3.4电子报关概述概述报关程序概述(一)含义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运输负责人、物品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及步骤。进出境货物须经过:海关审查、查验、征税、放行报关单位有做的工作与其相对应: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前期阶段、货物进出境阶段、后续阶段1、前期阶段:货物在进出关境之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过程。并不是所有的货物都要经过这个阶段。主要适用于: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中的展览品以及其它进出境货物中的部分货物,例如说出料加工货物。这些货物在进口之前要向海关办理备案。2、进出境阶段:包括有4个环节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来说,程序是: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3、后续阶段:根据海关对某些特定货物的监管要求,其报关单位在货物进出境并完成相应的处理过程后,向海关办理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手续的过程。五类货物报关程序比较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含义在货物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特征1、在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3、海关放行即办理结关手续。(三)范围(理解掌握)实际进出口的货物,除特定减免税货外,都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包括10种货物。1、一般贸易进口货物2、一般贸易出口货物3、转为实际进口的保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或转为实际出口暂准出境货物4、易货贸易、补偿贸易的进出口货物5、不准予保税的寄售代销贸易货物6、承包工程项目实际进出口货物7、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样品8、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9、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10、免费提供的进口的货物:(商业往来的赠送属于一般进口货物)(1)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外国政府免费赠送属于法定减免货物)(2)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等(3)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多选题(2010年考题)()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A.暂准进境的货样B.转为实际进口的保税料件C.转为实际出口的暂准出境货物D.加工贸易外商免费提供的进境试车材料答案:BCD3.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申报3.1.1申报时间、地点1、申报(Declaration)的含义申报,即通常所说的狭义报关。它是指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依照《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在货物进出境时,在海关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以书面或者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呈送规定的单证,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2、申报地点①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②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③经过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可在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可在起运地申报。④保税、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的性质为一般进口货物时,向货物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第①②种情况属于一般情况下货物申报的地点。第③情况属于转关运输的情况下,货物申报的地点。转关运输:指是进出口货物在海关监管下,从一个海关运至另一个海关办理海关手续的行为。指运地:是指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运抵报关的地点。例:货物从天津进口,按规定应该是在进境天津海关申报,但是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后,进口货物转到北京海关申报进口。天津是进境地,北京是指运地。启运地:是指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发运的地点。例:北京的A公司,要从天津口岸出口一批货物。经过申请人的申请,海关同意后,这批货物可以在起运地北京申报,并且在北京办理完整个出口海关手续后,运到天津,由天津海关监管出口。天津就属于出境地,北京是起运地。3、申报期限(1)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根据《海关法》第24条的规定,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超期3个月由海关变卖处理(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处理(2)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根据《海关法》第24条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3)经电缆、管道或其他方式进出境的货物,按照海关规定定期申报。单选题(2010年考题)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内,进口货物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仍未向海关申报的,货物由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A.15日;3个月B.14日;3个月C.15日;1个月D.14日;4个月答案:e4、申报日期①采用先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或仅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②电子数据报关单被退回,重新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重新申报的日期。③海关已经接受电子数据报关单,送人工审核,需对部分内容修改,收发货人修改并重新发送的,申报日期仍为海关原接受申报的日期。④先纸质报关单申报,后补报电子数据,或只提供纸质报关单申报的,海关工作人员在报关单上做登记处理的日期为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口货物收货人在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或核准的期限内递交纸质报关单,海关予以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处理、进口货物收货人重新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并经海关依法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产生滞报的,经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并经海关审核同意,滞报金的征收,以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5、滞报金进口货物收货人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①电子数据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提交纸质报关单,被海关撤单需重新申报产生滞报的,计征起始日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单选题(2007年考题)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5月9日申报进境,收货人5月15日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海关当天受理申报并发现场交单通知。收货人于5月27日提交纸质报关单时,发现海关已于5月26日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遂于5月30日重新向海关申报,海关当天受理申报并发出现场交单通知,收货人5月31日提交纸质单证。如以上日期均不涉及法定节假日,滞报天数应为:解释:未按时提交纸质报关单,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5月9日加14天,5月23日为申报的截止日,5月24日为滞报的起始日,海关与5月30日重新接受申报,5月30日为滞报的截止日,滞报的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因此5月24日至5月30日为滞报期,共滞报7天。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报并经海关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产生滞报的,滞报金的征收,以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起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③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期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变卖处理,收货人申请发还余款的,要扣除相关的费用(例如仓储费,滞报金等),滞报金的征收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该3个月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滞报金按日征收金额,为完税价格的千分之0.5征收。以元为单位,不足一元的部分免征。起征点为:50元滞报金的计征起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自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滞报金金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滞报期间(滞报天数)滞报金征收示意图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起征日第15日第14日第1日截止日(海关接受申报日)第19日变卖日第91日第0日单选题(2010年考题)某公司按暂定价格申报进口完税价格为270000元人民币的货物,滞报3天,支付滞报金后,完税价格调整为300000元人民币,申请修改申报被海关接受,该公司应补交滞报金元。A.0B.45C.405D.450答案:A解释:(300000-270000)×0.5‰×3=45元。因完税价格调整导致补征滞报金的,金额不足50元,免于征收。(2)滞报金的减免①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贸易管理规定变更②援助物资,社会福利物资及特殊货物③不可抗力④海关及相关执法部门工作原因⑤其他海关特批的①货物变卖处理,余款上缴国库的②申报期限内,提供有关担保的③经审核必须撤单,因删单重报产生滞报的④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⑤应征收滞报金金额不满50元的---进口货物收货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减免滞报金的情况:---海关不予征收滞报金的情况:3.1.2申报程序一般来说,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进口需接到进口提货通知,出口需备齐出口货物。2、委托报关者需办理报关委托,代理报关者需接受报关委托。3、准备申报单证。4、申报前看货取样。5、向海关申报。(1)电子数据申报①电子数据申报:※申报方式:(4种)A、终端申报方式B、委托EDI申报方式C、自行EDI方式D、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结果:(2种)A、接受申报:报关单位收到海关反馈的“接受申报”的报文和“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表示申报成功。B、不接受申报:报关单位收到海关反馈的不接受申报的报文后,表示申报不成功;应根据报文提示的问题进行修改,并重新申报。(2)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手续。(3)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6种情况可以修改,重要考点)注意:海关接受申报后,申报内容不得修改,报关单证不得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经海关批准,可以修改或撤销①报关人员操作或书写失误造成申报差错,但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②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配、装运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全部或部分退关;③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④根据国际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原申报单据的。⑤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⑥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特殊情况:(重要考点)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的进出口货物,以及涉案的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在“办结”前不得修改或撤消。修改要提交的单据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要求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的,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并提交以下单证A、可以证明货物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B、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C、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3.2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查验进出口货物查验简称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3.2.1查验地点、方法、时间和要求1、查验地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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