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进出口货物的国家管制•本章学习目标:•1、掌握禁止、限制、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的基本内容及相关证件;•2、熟悉进出口检验、检疫管理的基本内容及证件;•3、熟悉进出口货物付汇收汇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4、了解其他贸易管制的基本内容。2第一节对外贸易管制概述一、对外贸易管制介绍含义:一国政府从国家宏观利益和对内对外政策的需要出发,对本国对外贸易活动实施有效管理而实行的各种贸易政策、制度、措施的总称。3¾主要是为了保护本国国内市场和本国经济利益,发展本国经济,它是各国经济政策的主要体现;¾一国实行外贸管制有时也是为了达到本国的政治或军事目的,它也是一国推行外交政策的有效手段;¾一国外贸管制各类制度和措施的强制性可以体现该国在政治、经济、科技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国家职能。目的:4I.各国不同的对外贸易管制政策,是该国对外政策的体现。II.对外贸易管制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国家或同一国家会因时间和形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III.在进、出口管制中各国对外贸易管制都以对进口管制为重点。特点:5二、主要内容:证——进出口许可证准——对贸易经营资格的核准(进出口经营权、经营范围)检——三检(商品质量、动植物、卫生)核——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救——贸易管制救济措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6三、管制目标的实现——海关监管手段——海关监管对物的管理方式——对单证的管理先决条件——报关我国现行的与贸易管制有关的法律主要有7四、我国外贸管制的法律框架•我国外贸管制制度由海关监管制度、关税制度、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以及贸易救济制度等构成,其中以《对外贸易法》为核心。其法律渊源包括5个方面: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际条约,我国的外贸管制的法律渊源不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各民族自治区政府的地方条例和单行条例。8•(一)法律•我国现行的与贸易管制有关的法律主要有:《对外贸易法》、《海关法》、《商品检验法》、《食品卫生法》、《文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等等。•(二)行政法规•我国现行的与贸易管制有关的行政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关税条例》等等。9•(三)部门规章•我国现行的与贸易管制有关的部门规章有:《货物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等。10•(四)国际条约•目前我国所加入或缔结的涉及贸易管制的国际条约主要有:•1.《京都公约》——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条约;•2.《伦敦准则》——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流的公约;•3.《鹿特丹公约》——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国际公约;•4.《蒙特利尔议定书》——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国际条约;•5.《巴塞尔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国际条约。11第二节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进出口货物和技术实行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一般通过签发进出口许可证来准许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12国家对部分进出口货物、技术实行限制或者禁止管理的目的主要有:•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3、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金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5、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13•6、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7、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出口的•8、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出口的•9、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出口的•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11、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14•我国关于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批准文件的管理范围、内容和管理程序的规定,构成我国货物、技术的进出口许可制度。货物进出口许可技术进出口许可禁止进出口货物限制进出口货物配额限制非配额限制禁止进出口技术限制进出口技术自由进出口技术自动进出口许可管理(属于自由进出口货物范畴)15配额管理与许可证管理的关系•联系:许可证制度对部分货物做出的数量限制,即配额。取得配额还需取得进出口许可证。•区别:管理范围和适用性方面不同:配额主要涉及机电、纺织产品等进出口管理。许可证管理覆盖面大,即适用货物又适用于技术;管理作用不同:许可证管理的管制更加直接,手续相对简单。配额既有直接也有间接管制作用;管理程序不同:先取得配额后再办理进出口许可证,无须配额的直接办理许可证。16一、禁止进出口管理(实行目录管理)(一)禁止进口•1.货物•(1)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商品•①第一、六批:根据保护生态环境的国际条约而定——如破坏臭氧层的四氯化碳,属濒危物种管理范畴的虎骨、犀牛角等;淘汰的落后、有毒产品,如:长纤维青石棉、二恶英等。•②第二批:旧机电——压力容器类、电器医疗设备类、汽车工程及车船机械类。•③第三、四、五批:对环境有污染的固体废物类——城市垃圾、医疗垃圾、含铅汽油淤渣等。17•(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A、来自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它检疫物•B、动植物病源(包括菌种、毒种等)、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C、带有违法”一个中国”原则内容的货物及其包装•D、以氯氟羟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羟物质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压缩机.•E、滴滴涕、氯丹等18•(3)其他•A、以CFC-12(二氟二氯甲烷)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空调压缩机(含汽车空调器)•B、右置方向盘的汽车•C、旧服装•D、Ⅷ因子制剂(冻干人抗血友病球蛋白,凝血第Ⅷ因子)等血液制品•E、氯酸钾、硝酸铵;19•2.技术•《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一批)涉及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化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消防、电工、轻工、印刷、医药、建材材料生产等技术。20•(二)禁止出口•1.货物:(1)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中的商品•①《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一批)如四氯化碳、虎骨、犀牛角、发菜、麻黄草;•②《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二批)如木炭;•③《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三批)淘汰的落后、有毒产品.如:长纤维青石棉、二恶英等。•④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如硅砂、石英砂等天然砂。•⑤《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无论是否经化学处理过的森林凋落物以及泥炭(草炭)。21(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出口的商品:•A、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B、原料血浆;•C、商业性出口的野生红豆杉及其部分产品;•D、劳改产品•E、以氯氟羟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羟物质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压缩机.•F、滴滴涕、氯丹等.•2.技术•目前列入《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禁止出口部分的技术涉及核技术、测绘、地质、药品生产、农业等领域技术。22•畜牧品种的繁育,微生物肥料,中国特有的物种资源,蚕类品种繁育和蚕茧采集加工利用,水产品种的繁育,绿色植物生长调节剂制造,采矿工程,肉类加工,饮料加工,造纸,焰火爆竹生产,化学合成及半合成咖啡因生产,核黄素生产工艺,中药材资源及生产,中药饮片炮制,化学合成及半合成药物生产,非晶无机非金属材料生产,低维无机非金属材料生产,有色金属冶炼,稀土的提炼加工和利用,农用机械制造,航天器测控,航天器设计与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机器人制造,地图制图,书墨画及八宝印泥制造,中国传统建筑,计算机网络,空间数据传输,卫星应用,大地测量,中医医疗等技术等。23二、限制进出口管理(一)限制进口•国家实行限制进口管理的货物、技术,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方可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规定,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技术国家限制进口:241)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限制进口的;2)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3)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4)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限制进口的。25•1.限制进口货物管理---(普通货物)•限制进口的管理方式:目录管理下的许可证件管理、关税配额管理。•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进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进口货物,实行许可证件管理;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其目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26•(1)许可证件管理•包括普通货物进口许可证(濒危物种进口、可利用废物进口、进口药品、进口音像制品、黄金及制品进口等管理)。•(2)关税配额管理•指一定时期内(一般是1年),国家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制定配额优惠税率并规定该商品进口数量总额,限额内按配额内税率征税进口,限额外按照配额外税率征税进口。•限额内外实行差别税率。•相对数量的限制。27•2011年我国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有:小麦、大米、玉米、棉花、食糖、羊毛及毛条;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工业品有:尿素、磷酸氢二铵、复合肥等3种农用肥料。28•2.限制进口技术管理•方式:目录管理下的许可证管理。•程序:合同前递交“技术进口申请”,外贸部门核发“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合同后申请,核发《技术进口许可证》。(两次申请、两次核发——技术进口申请、意向书、合同、许可证)涉及生物、化工、生物化工、石油冶炼、石油化工、造币技术等6个领域的技术。29•(二)限制出口•国家实行限制出口管理的货物、技术,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方可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规定,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技术国家限制出口:•1)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限制出口的;•2)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了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国内资源,需要限制出口的;•3)输往国家或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限制出口的。30•1.限制出口货物管理---(普通货物)•货物限制出口的管理方式:配额管理—实行数量限制非配额管理—实行品种限制对于限制出口货物管理,我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条款明确规定:“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件管理;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出口货物,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进行管理”。31•(1)许可证管理•非数量限制,包括普通货物出口许可证(濒危物种、两用物项、军品、部分资源性产品等)直接签发许可证管理。•(2)配额管理•数量限制的货物,分为:•①配额分配:获得配额证明,换发许可证(资格企业,直接分配,有确定总量)。•②配额招标:根据招标原则,中标者发放配额证明,换领出口许可证(有确定总量)。32•2.限制出口货物技术管理•实行目录管理、许可证管理,目录外技术或目录内技术但无许可证,不准出口。•《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程序:申请、核发《技术出口许可证》。33限制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总结归纳配额限制(数量限制)非配额限制(其他限制)进口配额限制出口配额限制关税配额配额税率管理各类许可证件管理配额分配配额招标申领许可证绝对数量配额(暂无)进口许可证件管理出口非配额限制34•三、自由进出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