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复习第一章海关概述我国海关的设关原则《海关法》第三条规定了我国设立海关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依据《海关法》,我国在下列地方设立海关机构:(1)对外开放港口、口岸和进出口业务集中的地点;(2)边境火车站、汽车站及主要国际联运火车站;(3)边境地区陆路和江河上准许货物、人员进出的地点;(4)国际航空港;(5)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国务院海关总署(正部级直属机构)15个部门..6个在京直属事业单位、4个社会团体、1个派驻机构和3个驻外机构。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直属海关(厅级直属机构)41个隶属海关(处级隶属机构)313个海关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具体归纳为以下三点:1、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务院直属机构。2、海关是进出境监督管理机构,其监管范围是进出境活动,对象是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3、海关监管是国家的行政执法活动,权力授自国家,依据《海关法》和其他法规海关的任务•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征税[关税+其他税费(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等)]•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以数字形式反映一国对外贸易实际进出口的情况。列入中国海关统计的货物范围有两大类:(1)实际出入境的对外贸易货物;(2)对中国物资储备增减有直接影响的进出境物品。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列入海关统计。]海关的权力内容1、行政审批权2、税费征收及减免权3、监督检查权(5)查询权:注意与查问权区别,是查询涉案人员的存款,汇款,且需要关长批准。4、行政强制权(4)提取货物变卖、先行变卖权:a.进口货物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提取变卖。b.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货物,海关有权提取变卖。c.海关依法扣留货物,不宜长期保留的,经关长批准,可以变卖。(5)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三个措施,关长批):a.存款抵缴b.应税货物变卖抵缴c.其他财产变卖抵缴(6)税收保全(二个措施,关长批):a.冻结存款b.扣留财产5、佩戴武器和使用武器权6、行政处罚权单项选择(稽查权)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海关可以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帐簿、报关单等资料实施稽查。A、3年内;3年内B、1年内;3年内C、3年内;1年内D、1年内;1年内单项选择进出口货物()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可以依法变卖处理。A、30日B、3个月C、15日D、6个月多项选择•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人在海关依法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A、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B、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内扣缴税款C、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D、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参阅P12注意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措施与税收保全措施的区别第二章报关概述报关的概念•报关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运输工具、货物或物品进出境手续及其它相关海关事务的全过程。按照报关活动的实施者的不同,可分为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1.自理报关(进出口收发货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手续称为自理报关。根据我国海关目前的规定,自理报关单位必须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和报关权。2.代理报关(专业报关企业与代理报关企业)代理报关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理其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我国海关法律把有权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的企业称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从事代理报关业务必须经过海关批准并且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没有进出口经营权)单项选择题•关于进出境物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不属于报关的范围B.进出境旅客向海关申报时,“红色通道”适用于携运物品在数量和价值上均不超过免税限额,且无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绿色通道适用于携运有上述“红色通道”适用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的旅客C.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公务用品或自用物品可以不用报关。D.个人携带的进出境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报关单位是指在海关注册登记或经海关批准,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资格。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实行备案制•报关企业必须具备规定的设立条件并取得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许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办理注册登记许可•报关企业设立的条件:•①具有境内法人资格条件•②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③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④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⑤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行为记录•⑥报关业务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⑦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消注册登记许可记录•⑧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须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备•⑨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条件范两类报关企业的业务范围•报关企业::可以在注册的直属海关各个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点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理报关,也就是说,代理报关的范围限制在所在地的直属海关范围内。如果说要到另一直属海关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就要依法设立分支机构(不可异地报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可以在注册地海关报关,如果要到其他直属海关报关,办理异地报关备案。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时效:1)、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为2年,2)、收发货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2、换证手续:1)报关企业应当在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期的同时办理换领“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手续,换证时间是在:注册登记许可有效期届满40日前。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收发货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第三章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对外贸易管制目标的实现1、海关监管是实现贸易管制的手段2、报关是海关确认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先决条件(单、证、货相符)单—报关单及附属单据证---各类许可证件货---实际进出口货物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管理的含义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国家对进出口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准许进出口证件的审批制度与管理制度,以及以国家的各类许可为条件的其他行政管理手续。进出口许可管理禁止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限制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自动许可管理部分)禁止进出口货物管理(掌握具体列明的商品)禁止进口货物禁止出口货物主要是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商品(已公布六批),主要有:履行缔结国条约、旧机电类、固体废物类主要是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商品(已公布四批),主要有:履行缔结国条约、保护森林资源、硅砂与石英砂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限制进出口货物管理的方式目前我国限制进出口货物按照限制方式可分为:非配额限制(其他控制)关税配额(相对数量控制)限制进出口货物进口出口许可证件管理(进口许可证、濒危物种进口、废物进口等))配额税率管理配额管理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直接分配方式,发配额证明)出口配额招标招标分配方式,发配额证明许可证件管理限制类与自由进出口技术管理:限制类---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管理制度基本原则:实行备案登记制核心内容:进出口经营权和进出口范围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进出口商品实行有效的宏观管理,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WTO规则允许的)管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一)国家主管部门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包括内容包括:•1、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3、国境卫生监督制度掌握法律依据及内容贸易救济措施:1.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税4个月+9个月、担保)2.反补贴措施(临时反补贴税,4个月)3.保障措施(临时保障措施,增加关税200天;最终保障措施形式:提高关税、数量限制、关税配额。4年+10年)定义与各自的措施内容、形式。•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含义•指由商务部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制定并调整进出口许可管理目录,以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该目录商品实行的行政许可管理。主管部门商务部负责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且呢制定、调整和公布目录。经过商务部的授权,由给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简称:许可证局)来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进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具体的发证机构:•许可证局•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以及授权的各省市的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进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进口:12个月,可延至次年3月31日。出口:6个月,不可跨年度。非一批一证的累计使用不可超过12次。对于大宗、散装货物,溢装数量不超过进口许可证所列进口数量的5%(原油、成品油3%)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6个月,不可跨年度。非一批一证的累计使用不超过6次。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约证明、非公约证明、物种证明黄金及其制品-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进出口药品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废物-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废物进口许可证、入境货物通关单、-不可转关(废纸除外)进出口农药-农业部-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非农药登记管理证明兽药-农业部-进口兽药通关单音像制品-新闻出版署-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第四章报关程序•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运输负责人、物品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及步骤。•进出境货物须经过:海关审查、查验、征税、放行•报关单位有做的工作与其相对应: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基本程序前期阶段进出境阶段:申报后续阶段保税加工货物:加工贸易备案、手册帐册的建立和申领特定减免税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减免税证明的申领展览品:进境备案申请出料加工货物:办理出料加工的备案手续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和装运货物保税(加工和物流)货物:办理核销手续特定减免税货物:申请办理解除监管暂准进出境货物:办理货物的销案手续出料加工、修理货物、部分租赁货物办理销案手续•报关单形式:两种•(1)纸质报关单:印刷制作,按照要求需计算机打印填制或手工填制•(2)电子数据报关单:电子数据的形式,通过和海关计算机联网的计算机系统向海关传送•※它们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特殊情况:可以单独使用其中的一种方式•一般进出口货物含义:•是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进出口货物。一般进出口货物与一般贸易货物的区别:•(1)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按照海关监管方式划分的进出口货物,是海关的一种监管制度的体现。是相对于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而言。•(2)而一般贸易货物是按照国际贸易方式划分的进出口货物,也就是说一般贸易是属于国际贸易方式的其中一种贸易方式。•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逐笔售定)、补偿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易货贸易、寄售、招标、拍卖等•★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可以是一般进出口货物,也可以保税货物或特定减免税货物等。•★一般进出口货物可以是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也可以是以别的贸易方式进口。•只要进口的时候不需要经过前期阶段和后续阶段的就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就是他们划分的角度不同。•进出口申报:•含义:报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