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1讲报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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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1讲:报关程序本章教学重点本章教学重点是各类进出口货物报关的手续和步骤。报关程序始终围绕证(许可证)、税(关税和其他代征税)两大问题。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是基本程序,包含着进出境阶段的申报、查验、征税、放行四个基本环节。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都有前期手续和后续手续。第1节概述一、报关程序1.报关程序的含义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2.报关程序的构成海关规定进出境货物经过审单、查验、征税、放行4个海关作业环节即完成通关。与之相适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程序办理相对应的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报关程序按时间先后可以分为3个阶段:前期阶段、进出境阶段、后继阶段。3.报关阶段及货物分类报关程序货物类别前期阶段(货物在进境前办理)进出境阶段(货物在进出境时办理的4个环节)后续阶段(进出关境后需要办理才能接结关的手续)一般进出口货物不需要办理申报(接受申报)配合查验(查验)缴纳税费(征税)提取货物(放行)不需要办理保税进出口货物备案、申请登记手册保税货物核销申请特定减免税货物特定减免税申请和申领免税证明解除海关监管申请暂准进出境货物展览品备案申请暂准进出境货物销案申请其他进出境货物出料加工货物的备案办理销案手续二电子报关1、概念: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备齐随附单证的申报方式。a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b报关方式:通过计算机系统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备齐随附单证c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2.电子报关的申报方式①电子报关的申报方式类型P72A、终端申报方式:是指使用联接海关计算机系统的电脑终端录入报关单内容,直接向海关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B、EDI申报方式:指在微机中安装EDI申报系统,在该系统中录入报关单内容,由计算机转换成标准格式的数据报文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C、网上申报方式:在微机中安装“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登录该网站,在“联网申报”系统中录入报关单内容,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电子报关三种方式的比较A、终端申报方式:直接与海关主机联接,传送速度快,不受海关参数设置的限制。但受海关主机容量的限制,不利于开发推广。B、EDI申报方式:由各直属海关自行开发,数据录入不受海关主机的影响,也不受场地的限制,有利于远程报关项目的推广,但EDI申报方式易受海关参数调整的影响。C、网上申报方式:是海关总署统一开发的。利用互联网,是未来的发展方向。3.电子通关系统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海关H2000通关系统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电子口岸与海关通关系统的关系第2节一般进出口货物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的程序不需要经过前期阶段,也不需要经过后续阶段。只需要经过进出境阶段,包括四个环节: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一、概述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指在进出口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领域流通的进出口货物。其特征:应证交证,应税缴税,放行结关。其范围一般进出口货物和一般贸易货物的区别“进出口”所谓的“一般”是办理海关手续及物流方向的一般,而非一般贸易。他们之间的划分角度不同。前者按海关监管方式划分,后者按国际贸易方式划分。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程序1:进出口申报1、概述(1)含义:报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2)申报的地点:(重要考点)①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②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③经过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可以在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可以在启运地申报。④保税、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的性质为一般进口货物时,向货物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3)申报的期限(重要考点)①进口货物: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星期日的,顺延到节假日或星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②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③经海关批准允许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申报。④特殊货物,经电缆、管道或其他方式进出境的货物,按照海关规定定期申报。⑤超期3个月由海关变卖处理(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⑥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处理。(4)申报日期:(重要考点)指申报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①无论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还是以纸质报关单申报,海关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即为申报日期。②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电子申报被退回,重新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重新申报的日期。③先采用电子数据报关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申报的情况,海关接受申报的时间以接受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日期为准。④直接使用纸质报关单的,海关工作人员在报关单上做登记处理的日期为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要掌握记忆,是历年经常出题的考点。申报地点申报期限申报日期进口货物进境地海关(进入我国关境的第一个口岸)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海关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即为接受申报的日期出口货物出境地海关(离开我国关境的最后一个口岸)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前(5)滞报金:(考点)没有按规定的期限申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①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②被海关撤单,需重新申报的。计征起始日为以撤消原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③超期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变卖处理。申请人要发还余款的,要扣除相关的费用。例如说仓储费,滞报金等。滞报金的征收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该3个月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滞报金按日征收金额,为完税价格的千分之0.5征收。※以元为单位,不足一元的部分免征。※起征点为:50元2、申报步骤※申报步骤:(1)准备申报单证(2)申报前看货取样(3)申报。(1)准备申报单证(★考点:掌握记忆哪些属于基本单证、哪些属于特殊单证)①有两类单证:主要单证、随附单证※主要单证:报关单(证):※随附单证: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基本单证:货运单据和商业单据。例如:进口提货单、出口装货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特殊单证:涉及到外贸管制、外汇管制、税率优惠等政策证明文件例如:进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明、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等※预备单证:贸易合同、进出口企业的有关文件。★租赁贸易货物,向海关申报的时候要提交贸易合同。②准备申报单证的基本原则(了解)报关单填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随附单证(基本单证、特殊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报关单与随附单证数据必须一致。(2)申报前看货取样(了解)①目的:准确确定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了解货物的状况,便于正确申报。②做法:收货人提出申请;海关同意并派员现场监管。海关开具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取样后收货人要在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上签字确认。(3)申报(重要考点)采用:电子数据申报和提交纸质报关单申报相结合。①电子数据申报:※申报方式:(4种)A、终端申报方式B、委托EDI申报方式C、自行EDI方式D、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结果:(2种)A、接受申报:报关单位收到海关反馈的“接受申报”的报文和“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表示申报成功。B、不接受申报:报关单位收到海关反馈的不接受申报的报文后,表示申报不成功;应根据报文提示的问题进行修改,并重新申报。②提交纸质报关单和随附单证:(时间要掌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手续。★注意:一旦海关接受申报,该申报数据即产生法律效力,报关单位需对该申报负有法律责任。③修改申报内容或取消申报:(6种情况可以修改,重要考点)注意:海关接受申报后,申报内容不得修改,报关单证不得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经海关批准,可以修改或撤销※报关人员操作或书写错误造成申报差错,但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货物放行后,由于装配、装运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全部或部分退关;※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根据国际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原申报单据的。※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特殊情况:(重要考点)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的进出口货物,以及涉及到有关案件的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在“办结”前不得修改或撤消。★修改要提交的单据※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要求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的,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并提交以下单证:A、可以证明货物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B、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C、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需要进行修改或者撤销的,海关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程序2:配合查验1、海关查验:(1)含义(了解)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进出境货物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2)查验地点:(了解)海关监管区或装卸现场;特殊情况海关可以派员到监管区外进行查验。(3)查验方法(了解)※彻底查验、抽查※检查操作分为:①人工查验②设备查验(4)查验时间:(了解)海关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正常工作日;特殊情况经申请也可以在其它时间查验。(5)复验海关可以对已查验货物进行复验★什么情形下可以复验(重要考点)①经初次查验未能查明货物的真实属性,需要对已查验货物的某些性状做进一步确认的;②货物涉嫌走私违规,需要重新查验的;③进出口收发货人对海关查验结论有异议,提出复验要求并经海关同意的;④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情形★已经参加过查验的查验人员不得参加对同一票货物的复验。(6)径行开验:①报关单位不在场,但须有见证人在场(仓库管理人员等),并在报告上签字。②可以径行开验的情形(考点)A、进出口货物有违法嫌疑的B、经海关通知查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届时未到场的2、配合查验:(1)负责搬运货物、开箱、封箱(2)回答提问,提供有关单证(3)协助海关提取需要作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开具的取样清单(4)确认查验结果,在《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签字3、货物损坏及赔偿(1)海关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实施查验过程中(之前和之后损坏,海关不赔偿),由于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2)以下情况不属于海关赔偿范围:(重要考点)①搬运货物、开箱、封箱不慎造成损坏的②易腐、易失效货物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变质失效的③正常磨损④在海关查验之前已经损坏的或海关查验之后发生的损坏⑤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失等★注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查验时对货物是否受损坏,未提出异议,事后发现损坏的,海关不负责赔偿。程序3:缴纳税费(了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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