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纳实务操作基础知识第一节出纳的基础知识第二节现金业务处理第三节银行业务处理第四节出纳常用凭证第五节出纳常用账簿第六节出纳人员离职交接手续2第一节出纳的基础知识一、出纳的定义两层涵义:出纳工作、出纳人员1.出纳工作:出即支出,纳即收入。出纳工作是管理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进进出出的一项工作。具体地说,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从广义上讲,只要是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属于出纳工作。它既包括备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机构的各项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收付业务处理,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整理和保管,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核算等各项工作;也包括各单位业务部门的货币资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狭义的出纳工作则仅指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岗位或人员的各项工作。32.出纳人员从广义上讲,既包括会计部门的出纳工作人员,也包括业务部门的各类收款员(收银员)。狭义的出纳人员仅指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二、出纳工作的特点1.社会性。出纳人员要了解国家有关财会政策法规并参加这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出纳人员要经常跑银行等。2.专业性。出纳工作有着专门的操作技术和工作规则。凭证如何填,出纳账怎样记都很有学问,就连保险柜的使用与管理也是有讲究的。43.政策性。出纳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其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财经法规进行。不掌握这些政策法规,就做不好出纳工作;不按这些政策法规办事,就违反了财经纪律。4.时效性。出纳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何时发放职工工资,何时核对银行对账单等等,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一天都不能延误。因此,出纳员心里应有个时间表,及时办理各项工作,保证出纳工作质量。5三、出纳员的职责和权限根据《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和权限:1、职责(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6(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对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准文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办理结算。(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72.权限(1)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2)参与货币资金计划定额管理的权力。(3)管好货币资金的权力。8四、出纳工作的基本要求1.政策水平。出纳人员只有刻苦掌握政策法规和制度,明白了自己哪些该干,哪些不该干,哪些该抵制,工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就不会犯错误。2.业务技能。提高出纳业务技术水平关键在手上,打算盘、用电脑、开票据、都离不开手。而要提高手的功夫,关键又在勤,勤能生巧,巧自勤来。有了勤,就一定能达到出纳技术操作上的理想境界。另外,还要苦练汉字、阿拉伯数字,提高写作概括能力,使人见其字如见其人,一张书写工整、填写齐全、摘要精炼的票据能表现一个出纳员的工作能力。93.工作作风。要做好出纳工作首先要热爱出纳工作,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职业习惯,概括起来就是:精力集中,有条不紊,严谨细致,沉着冷静。4.安全意识。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各种印鉴,既要有内部的保管分工,各负其责,井相互牵制;也要有对外的保安措施,从办公用房的建造,门、屉、柜的锁具配置,到保险柜密码的管理,都要符合保安的要求。出纳人员既要密切配合保安部门的工作,更要增强自身的保安意识,学习保安知识,把保护自身分管的公共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来完成。5.道德修养。10五、出纳工作的具体内容(一)货币资金的收支与记录1.做好现金收付的核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2.做好银行存款的收付核算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审核无误的收入与支出凭证进行复核,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113.认真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及时与银行存款对账单核对,保证账证、账账、账实相符。经常与银行传递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124.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对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充抵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现金,现金如有短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要负赔偿责任。对于单位保险柜密码、开户账号及取款密码等,不得泄露,更不能任意转交他人。13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一般而言,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主管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货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14(二)结算往来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单位不能办理转账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152.管理企业的备用金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3.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账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账,根据审核后的记账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16(三)工资核算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批准的工资计划,会同劳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奖金的支付,分析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3.负责工资核算,提供工资数据按照工资总额的组成和支付工资的来源,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有关工资总额报表。17第二节现金业务处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发布)结算起点:1000元(由人行调整报国务院备案)二、现金使用限额(一)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的意义、限额核定原则和方法1、库存现金限额的定义: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2、核定:开户银行(根据单位实际需要、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3、限额:(3-5天、不超过15天)日常零星开支184、日常零星开支除去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以外的零星的费用支出。5、具体规定:(1)在银行开户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核定限额(2)附属单位---限额可包括在上级单位库存限额内(3)商业企业零售部门找零备用金----不包括在单位库存现金的限额之内19(二)库存现金限额的办理1、开户单位填制“库存现金限额申请书”2、报送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3、报送开户银行审查(每年核定一次)(三)现金的坐支1、定义2、特殊:可坐支3、申请:同时申请、专门申请20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一)现金收入业务的办理要求1、单位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提现、报销差旅费交回的余款、备用金退回款、零星收入款、不能转账的销售收入、对个人的罚款、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2、现金的提取------现金支票3、现金收款凭证的复核日期、编号、科目、金额、单据张数、签章4、现金收入业务的处理程序复核收款凭证--清点现金--开出收据--登记现金日记账21(二)现金支出业务的办理要求1、现金支出的主要用途工资及津贴、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备用金、零星购置办公用品2、现金的送存(超出库存限额现金缴款单)3、现金付款凭证的复核4、现金支出业务的处理程序复核付款凭证--在附件上盖章--付出现金--登记现金日记账5、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22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一)钱账分管制度(二)现金收支授权批准制度开支范围、报销凭证、手续、批准权限、支付程序(三)日清月结制度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四)现金清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关注:长款、白条、私借挪用公款、账外现金23(五)现金管理制度1、超过库存限额----当日下班前送交开户银行2、现金存放-------专用保险柜3、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小金库)4、不得白条抵库5、分类保管现金6、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配备、开启、财物保管、密码)(1)钥匙配备:两套(出纳、保卫)(2)开启:出纳(3)财务保管:备查登记(不得存放私人财物)(4)密码:保密更换247、其他内部牵制制度(1)开票与收款的分工(2)收据的领、销制度(3)一切现金收支均应开具、取得凭证(4)现金支票和银行印鉴分别保管(5)岗位轮换25第三节银行业务处理一、汇票银行汇票(银行签发)商业汇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签发)1、银行汇票概述(1)定义(见票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票款)(2)适用范围: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统一票据交换区域,就是在这一区域内参加人行系统交换的.简单来说就是你的支票本票能在多大范围内使用,这个交换区域就有多大.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同城交换.现在的同城交换已不是狭义的同城.由于网络的发展,现在深圳地区的支票也可以在上海,北京地区实现同城交换了。(3)用途:转账、提现(填明“现金”字样的)262、银行汇票记载事项(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对日计算,出票日期是06年1月31日,那么到期日是06年2月28日;出票日期如果是06年2月15日,那么到期日是06年3月15日4、银行汇票办理和使用要求(1)申请-----银行汇票申请书(2)出票---用压数机压印的汇票金额并加盖印章,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27(3)交付给收款人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迄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应审查事项有:A、银行汇票和解迄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B、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本人;C、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D、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E、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F、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注意: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28(4)流通转让------背书(5)提示付款------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迄通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2年)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提供证件,可持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