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承诺书20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疫情防控承诺书20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疫情防控承诺书【第一篇】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保护孩子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让孩子在校安心学习,我代表全家承诺如下:一是坚持文明习惯。教育孩子讲卫生,多锻炼,勤洗手。二是坚持文明用餐。教育孩子除陋习,拒野味,不聚餐。三是坚持文明出行。教育孩子不聚会,不串门,戴口罩。四是坚持文明上网。教育孩子不信谣,不传谣,信科学。五是坚持文明就医。发现孩子不舒服,早就诊,遵医嘱。为防止疫情蔓延,确保孩子安全上放学,我和全体家庭成员还将做到:一、家长保证每天能够亲自到校门口接送(早读前送、晚自习后接)。每天来校上学前,家长对子女进行体温检测,并向班主任报告。体温正常,才能来校上学,体温异常及时就诊并向班主任请假。二、不走村串户,不举办、不参与聚集活动,让家庭成员做好自我保护。三、不留宿外人,发现外来人员主动报告村(居)委和防控人员,尽量让家庭成员不与外人接触。四、教育孩子自觉服从学校管理,自觉服从社区管理,自觉遵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家庭成员不与六类人员【14天内从境外国家(地区)入黔返黔的人员,14天内从湖北入黔返黔的人员,从湖北以外省份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14天内从湖北以外省份疫点入黔返黔的人员,确诊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共同生活工作人员】接触。五、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引导好孩子。切实为孩子做好居家、上下学接送往返路途间的安全保障,在校期间的后勤保障。六、如因工作(务工)外出,也须保证有一名家长每天能够亲自到校门口接送,及时报告防控人员并按要求做好居家隔离。七、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乱纪之事。以上内容均出自本人意愿,如有违反就自愿承担一切责任。承诺人:学生(签字):2020年月日疫情防控承诺书【第二篇】一、拒绝扎堆:不凑热闹,防止传染。二、减少串门:电话联络,见屏如面。三、必戴口罩:科学处理,不留隐患。四、经常洗手:消毒杀菌,保持清洁。五、拒吃野味:合理饮食,确保健康。六、拒绝谣言:谨言慎行,维护稳定。七、配合检查:监测体温,报送信息。八、科学防治:如有不适,尽快就医。疫情防控承诺书【第三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各地政府积极努力,全民共同配合下,疫情形势出现了积极变化。当前,全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阶段。在返程复工与疫情防控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路上,我们看到网络上晒出了各式各样的“承诺书”。承诺,是指承诺人向相对人做出的应允同意的意思表示。承诺内容通常是具有自我约束性质的义务要求。既然是义务要求,那么与之相伴的一个内容就是,在承诺有效的情况下,如果违反承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其实也是签署承诺书的意图所在,否则,没有任何责任约束的承诺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承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第三,承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签署有效的承诺书后,如果行为主体违反承诺书内容,承诺人可能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我们从最广泛的、任何可能有牵连的责任视角进行总结,不外乎涉及三种责任。(1)民事责任。这是签署承诺书后最常涉及到的责任形式。承诺书最具普遍性质的意义,就是承诺人与相对人之间成立合同。因此,违反承诺书自然涉及到承诺人向被承诺人承担责任。(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违反行政法律义务,构成行政违法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违反承诺书是否承担行政责任,实质上要看承诺事项是否构成行政法律义务,即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且没有超出行政法规定的违法限度、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行政责任只能是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行政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换言之,被承诺人如果是非有权追究的国家机关,是不得追究承诺人行政责任的。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而非依据承诺书的内容予以追究。(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承诺书是否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本质上与行政责任的法理是一致的,关键不是看是否违反承诺书,而是要看违反承诺书的行为本身是否同时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刑事责任也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国家进行追究的。综上,如果仅局限于承诺书及违反承诺书本身的责任视域来看,除非签署的承诺书本身有法律明确规定,否则违反有效承诺书只会涉及到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回到我们看到的这些五花八门的承诺书中。如果从法律效力的角度分析,必须回答几个问题。第一,签署承诺书是否为承诺人自主自愿情况下真实的意思表示。比如,作为复工的前提条件,办公大厦要求租户必须签署的承诺,或是企业主要求员工必须签署的承诺。第二,承诺事项是否为承诺人能够实际控制并有能力判断及完成的。要求承诺人对自身是否去过疫区这些客观的信息情况作出承诺还好,但如果要求承诺人作出“确保自身及他人身体健康”之类的承诺,就已经超越承诺人的能力范围。且不说“身体健康”本身是一个专业判定事项,不属于个人能够作出判断的事项范围,更何况有些承诺书还存在要求承诺人确保他人健康的荒唐要求。第三,在疫情防控大局下,无论是社区、企业、大厦,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应承担的防控义务和责任。如果单纯以一纸“承诺书”作为已履行防控义务的证明,是否有逃避防控责任,有违公序良俗之嫌。《民法总则》第150条规定,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从法律责任的角度分析,就涉及到如果违反承诺,承诺相对方可以要求承诺方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当然,这里必须强调一点,责任承担一定是在承诺书有效的前提下探讨的内容。这里通常可能涉及两个问题。第一,如果因为承诺人违反承诺,导致大厦、企业封闭,给大厦或企业造成的损失,大厦、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承诺人赔偿?理论上说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要求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边界。一方面,要判断违反承诺与造成损失的直接因果关系,只有作为直接原因导致的损害结果部分才能主张赔偿。假如承诺相对方——大厦、企业或社区,没有做好自身应当做好的防控行为,那么导致出现相应的损失的原因就是多方面的,不能全部要求承诺方承担。另一方面,按照《合同法》规定,损害赔偿额原则上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那么在签署承诺书时,对于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否有明示,是否让承诺人有合理的预期。这些都不是一句简单的“违反承诺将追究相应的责任”这一句话能够简单替代的。第二,如果企业、社区或大厦出现了疫情,导致企业、大厦或社区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时,企业、社区或大厦是否可以以签署了的承诺书作为链条,将责任转嫁于特定的责任主体承担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行政责任是国家对特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及主体作出的否定性评价,是针对特定的行为和特定主体的,是不能转嫁的。承诺书虽然在法律意义上需要结合法律规定作出严谨的效力和责任判断,但是它至少向我们揭示了一个重要的信息——疫情防护是我们每一个人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当成局外人,不能放松防控要求。承诺书中所体现的诸多要求,如果我们不去注意,甚至故意去违反,那么极有可能触及到违反国家法律要求的边界,会导致行政或刑事责任问题。但是从另一个层面需要警醒的是,企业、社区或大厦等基层防控主体,按照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积极进行防控是应当的,却不能简单的以“承诺书”的形式进行防控、这样所谓的防控措施是不能实现有效防控的,也不具有任何的权益保障或责任分担的意义。疫情防控承诺书【第四篇】为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切实保障全体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作为幼儿家长我郑重承诺:一、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遵守政府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严守纪律。二、及时向幼儿园报告家长及亲属从湖北、境外等疫情高危地区的返回情况,当孩子、家人出现乏力、发烧以及接触过疑似或确诊病例等情况时,请立刻报告幼儿园和所在社区,不隐瞒不瞒报。三、在幼儿复学后不走亲访友,尽量不到人员密集处。外出时佩戴口罩,勤洗手,提高自己和家人的防护意识。四、在幼儿复学后,认真完成幼儿园关于安全教育、防疫工作的要求,配合幼儿园做好相关教育教学工作,认真做好家庭防疫。积极配合幼儿园防疫工作,合力维护幼儿园环境的安全,保护幼儿的出入有序。五、严格按照园所规定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接送幼儿坚持学校、家两点一线,上下学途中佩戴好口罩。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排队接送幼儿,排队时与人间隔一米;保证入园时接受消毒、测体温等防控措施;保证在幼儿晨检完成后准时入园,晨检时若发现幼儿身体出现特殊情况及时到医院就诊。六、工作和生活中对疫情防控不懈怠、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或现实中随意发表、发布或转发未加证实的言论。我一定严格遵守上述责任承诺,如有虚报、迟报、瞒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幼儿姓名:所在班级:承诺人姓名:日期:2021年月日疫情防控承诺书【第五篇】为全力支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本人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公司一员在此郑重承诺:1.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防护。外出后、吃饭前清水洗手,注重家庭卫生,定时开窗通风,勤晒衣服和被褥等,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2.尽量减少外出聚集。春节期间减少外出和各类聚会,确有需要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人流密集场所时,随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做到相互保护。多以音频、视频等方式互送祝福。3.不信谣,不传谣。要以身作则,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如发现身边人有散布不当不实疫情消息时,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做好文明劝导和知识传播。主动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参加或少参加聚会、聚餐活动,不集中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参加任何娱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积极转发抗击冠状病毒等科学防护知识,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5.开展好志愿服务。要配合开展排查防控工作,积极劝导周边武汉返乡人员主动与村、社区两委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及时就医就诊。6.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倡导群众严防严控,群防群控,众志成城,全力保障人民健康。我承诺“防控疫情从我做起”!疫情防控承诺书【第六篇】本人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实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如下承诺:1、进入公司前,本人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符合或疑似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的症状。2、本人做到及时报告本人及同住人员的健康状态、异地或境外返回、出入发热门诊、异常情况、行为轨迹、员工多人居住场所的厂外住宿、交通和用餐等信息。3、本人严格遵守作业活动属地单位的防疫管理要求,主动配合执行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对所在单位、班组/工位同事承担防疫督导联防联控联保责任,如发现违反防疫要求现象能够及时提醒,必要时报上级领导或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4、本人保证进入公司所属区域范围内一直佩戴防护口罩,谈话和工作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与任何人密切接触,不去任何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区域,工作结束后立即离开公司。5、积极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和公司疫情防控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6、每日按时如实填报健康日报、行为轨迹等疫情防控信息系统中的信息。7、本人及同住家属(人员)的行迹涉及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公司规定的防疫重点地区时,提前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本人所属单位报告。8、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承诺条款,对公司要求上报的本人及本人家属的信息保证真实,如因本人瞒报、谎报、乱报信息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承诺人(签字):年月日疫情防控承诺书【第七篇】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身为学生代表,我们更应勇敢面对,共克时艰。在此庄严承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