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保税加工货物的报关程序保税货物根据保税货物进入关境的目的不同,为两类:1、保税加工货物(在我国境内进行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2、保税物流货物(在我国境内进行储存后复运出境的货物)第三节保税加工货物的报关程序一、保税加工货物概述二、电子化手册管理下的保税加工货物报关程序三、电子账册管理下的保税加工货物报关程序四、出口加工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五、珠海园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一、保税加工货物概述(一)含义(二)特征(三)范围(四)管理模式(五)管理监管的基本特征(一)含义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不包括储存)保税加工货物通常被称为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不完全等同于加工贸易货物。对概念的理解:(1)经海关批准(2)未办理纳税手续(3)在境内加工、装配后(4)应复运出境2、加工贸易的形式加工贸易即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辅助材料等从境外进口,在境内加工装配后,成品运往境外的贸易。加工贸易通常有两种形式:(1)来料加工境外厂商提供原材料,委托境内工厂加工,产品由外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2)进料加工境内企业付汇从境外购买原材料,完成加工,成品销往境外。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相同点和区别:相同点:是“两头在外”,即原料来自国外,成品又销往国外。区别:区别:原料货物的所有权成品的出向来料加工由境外厂商提供,不需要通过外汇购买。在加工过程中均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原料运进和成品运出属于同一笔交易,原料供应者即是成品接受者。返给境外厂商(原料提供者。)在来料加工中,我方不承担销售风险,不负盈亏,只收取工缴费;进料加工由我方自己花外汇从国外购买原料。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是两笔不同的交易,均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原料供应者和成品购买者之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进料加工中,我方是赚取从原料到成品的附加价值,要自筹资金、自寻销路、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判断题:保税业务中,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的相同之处是在于料件都需要进口,加工成品都需要出口。答案:对(二)特征保税加工货物有以下特征:1、料件进口时暂缓缴纳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成品出口时除另有规定外无须缴纳关税。2、料件进口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予交验进口许可证,成品出口时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必须交验许可证。3、进出境海关现场放行并未结关。(三)范围1、专为加工、装配出口产品而从国外进口且海关准予保税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辅助材料(简称料件);2、用进口保税料件生产的成品、半成品;3、在保税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残次品、边角料和剩余料件。(四)管理模式管理的模式有两种:1、物理围网监管2、非物理围网监管1、物理围网监管是指经过国家的批准,在关境内或关境线上划出一块地方,采用物理围网,让企业在围网内专门从事保税加工业务,由海关进行封闭式管理。境内——出口加工区;关境线上——跨境工业区(珠澳跨境工业区)。2、非物理围网监管(1)纸质手册管理(2)计算机联网监管(1)纸质手册管理大量使用、中小企业、以合同为单位、执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2)计算机联网监管①电子账册管理大型企业使用、以企业为单位、不执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②电子化手册管理合同为单位、执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与纸质手册是新时代下的替代关系)(五)海关监管的基本特征1、商务审批2、备案保税3、纳税暂缓4、监管延伸5、核销结关1、商务审批加工贸易业务必须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才能进入海关备案程序(1)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加工贸易合同(2)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加工贸易经营范围(1)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加工贸易合同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在向海关办理合同备案建立电子化手册之前,先要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审批,经审批后,凭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①“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②“加工贸易经营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③加工贸易合同到海关办理合同备案。(2)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加工贸易经营范围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在向海关申请建立电子账册之前,先要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加工贸易经营范围的审批,凭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①“经营范围批准证书”②“加工贸易经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到海关申请建立电子账册。2、备案保税海关批准货物保税的原则有三个:(1)合法经营---货物合法、方式合法、企业合法、证件合法;(2)复运出境---所有保税货物的经加工、装配后应该复运出境,且进出基本平衡;(3)可以监管---加工环节、进出境环节海关都可以监管。3、纳税暂缓——保税保税货物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属于暂时免纳税费,而不是免税,待货物最终流向确定后,海关再决定征税或免税。注意两个问题(1)保税加工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在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后,要征收缓税利息(边角料和特殊监管区域的保税货物除外)。(2)料件进境时未办理纳税手续,适用海关事务担保,具体担保手续按照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执行。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是指加工贸易的合同在主管海关登记备案时,经营加工贸易的单位持外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凭海关核准的手续,按合同备案料件的金额向指定的中国银行申请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加工成品在规定的加工期限内全部出口,经海关核销合同后,由银行核销保证金台帐。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核心是对不同地区的加工贸易企业和涉及的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地区分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其余为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企业分为:AA类、A类、B类、C类、D类5个管理类别商品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允许类三类。凡用于深加工结转转入、转出的禁止类商品不按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管理。以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转入、转出属于限制类的按允许了商品管理。分类管理的具体内容1、任何企业都不得开展禁止类商品的加工贸易。2、适用D类管理的企业不得开展加工贸易。3、C类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所有商品加工均“实转”。4、东部B类企业在进行限制类商品加工收50%保证金“半实转”,允许类商品“空转”。5、东部A类企业、中西部A、B类开展限制类和允许类实行“空转”。6、适用AA类管理的企业,进口允许类商品不设台账;进口限制类商品设台账,实行“空转”。7、适用AA、A、B类的企业,进口料件在1万美元以下的,不设台账,不收保证金。保证金台帐禁止类分类管理内容限制类商品允许类商品东部中西部东部中西部AA类企业不准空转不转A类企业空转B类企业半实转空转C类企业实转D类企业不准开展加工贸易特殊监管区域不转注意:所有的加工贸易合同都要按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规定办理。保证金台账的运作有四种情况,“不转”、“空转”、“实转”、“半实转”。※不转:不需要开设保证金台帐※空转:开设台帐,不需要支付保证金※实转:开设台帐,支付保证金※半实转:开设台帐,支付一半保证金4、监管延伸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无论时间、地点都需要延伸。时间上,保税加工的料件在进境地被提取,并不是海关监管的结束,海关一直要监管到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或办结正式进口手续最终核销结案为止。地点上,保税加工的料件运离进境地口岸后进行加工、装配的地方,都是海关监管的场所。(1)准予保税的期限是指经海关批准保税后,在境内加工、装配的时间限制。电子化手册管理的保税加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经批准可以延长1年。电子账册管理的料件保税期限,从企业的电子账册记录第一批料件进口之日起到该电子账册被撤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加工的期限,原则上从料件进区到成品出区办结海关手续为止。指保税货物的经营人,向海关申请核销的最后期限。电子化手册管理核销期限是在电子化手册有效期到期之日或最后一批成品出运后30天内。电子账册管理核销期限,一般以180天为一个报核周期,首次报核是从电子账册建立之日起,满180天后的30天内报核,以后依此类推。(2)申请核销的期限期限种类准予保税的期限申请核销的期限非物理围网的监管模式纸质手册管理原则上不超过1年,可延长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也是1年。手册到期之日起或最后一批成品出运后30日内报核。电子帐册管理从企业电子帐册记录第一批料件进口之日起,到该电子帐册被撤消止以180天为一个报核周期,满180天个月后的30天内报核。物理围网的监管模式出口加工区保税加工货物(电子帐册管理)从料件进区,到成品出去办结海关手续止每180天向海关申报一次进出境、进出区的实际情况单选题:某医药进出口公司与外商签定一项血液透析机来件装配合同,该合同已于四月二十日执行完毕,装配成品已全部出口。该企业办理该合同的海关和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手续的时间是(该企业采用的是纸质手册)A.六月二十日以前B.五月二十日以前C.七月五日以前D.十月二十日以前答案:B5、核销结关即结束海关的监管。保税加工货物(出口加工区除外)要经过海关的核销后才能“结关”。保税货物要经过核销后,海关才结束对其监管。核销不仅要确认进出数量是否平衡,还要确认成品是否由进口料件生产。以下重点介绍:1、非物理围网监管模式中电子化手册管理的保税加工货物;2、非物理围网监管模式中电子账册管理的保税货物;3、出口加工区货物的报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