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进出口报关单填制知识目标:了解有关进出口报关单的含义、作用及分类掌握进出口报关单的填制规范第一节进出口报关单一、进出口报关单的含义和作用1、含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2、作用:它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它既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又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处理走私、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和套汇犯罪活动的重要证书。二、进出口报关单的分类按货物的流转状态、贸易性质和海关监管方式的不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按进出口状态分:(1)进口货物报关单;(2)出口货物报关单。2.按表现形式分:(1)纸质报关单;(2)电子数据报关单。3.按使用性质分:(1)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2)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3)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蓝色);(4)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5)需国内退税的出口贸易报关单(浅黄色)。4.按用途分:(1)报关单录入凭单;(2)预录入报关单;(3)电子数据报关单;(4)报关单证明联。三、海关对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必须填写并向海关递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人在填制报关单时,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一,如实填写报关员必须按照《海关法》、《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和《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海关如实申报。第二,“两个相符”。(1)单、证相符:所填报关单各栏目的内容必须与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以及批文等随附单据相符。(2)单、货相符:所填报关单各栏目的内容必须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第三,准确、齐全、完整、清楚报关单各栏目内容要逐项详细准确填报(打印),字迹清楚、整洁、端正,不得用铅笔或红色复写纸填写;若有更正,必须在更正项目上加盖校对章。第四,“八种不同”应分别填制报关单“八种不同”是指不同的批文、不同合同、不同的贸易方式、不同备案号、不同提运单、不同的运输方式,不同征免性质、不同航次。四、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内容填制的依据1、贸易资料贸易资料主要包括贸易合同(S/C)、提单(B/L)或运单(AirwayBill)、商业发票和装箱单。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及其他相关的报关单填制规范。【案例6.1】广州天马自行车公司(企业代码440191****)出口一批货物,该批货物于2004年10月26日由该公司自理向广州新风海关(关区代码5109)报关申请出口。经营单位于发货单位相同,生产厂家为星辉儿童车厂。该批货物的检验检疫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标号为B440300201016448,商品编码为95010000,法定计量单位是辆。该企业在申报出口前已经有以下原始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销售确认书等。报关员如何根据已知内容以及原始单据上的提示填写报关单,以便能够顺利报关,这是我们本章需要学习的内容。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一、报关单编号的填报二、报关单表头的填报三、报关单表体的填报四、报关单的其他内容填报一、报关单编号的填报(一)预录入编号预录入编号是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中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货物的报关单。预录入编号规则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二)海关编号海关编号是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由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1、H883/EDI通关系统海关编号为9为数字,期中1-2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的后两位,第3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的第四个数字,后6位为顺序编号。【案例6.2】如:088215514相应海关代码后两位2008年序号海关编码填写规则【案例6.3】如:223320080338614097海关代码公历年份进出口标志序号(浦东机场)(2008年)(出口)(报关单顺序编号)2、H2000通关系统海关编号为18为数字,期中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0”为出口,“1”为进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海关编码填写规则二、报关单表头的填报(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1、口岸是指国家对外开放的港口、航空港、车站、国界孔道等进出口境地点。口岸一般可以分为进口口岸和出口口岸。进(出)口口岸是指货物实际进出口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注意!进出口口岸填写的是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而不是口岸的名称。例如:2008年3月一批货物运抵宁波北仑港,报关员填报的进口口岸应该是北仑海关而不是北仑港。进出口口岸填写的是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而不是口岸的名称。例如:2008年3月一批货物运抵宁波北仑港,报关员填报的进口口岸应该是北仑海关还是北仑港呢?口岸海关名称指国家正式对外公布的并已编入《关区代码表》的海关的中文名称。口岸海关代码是指口岸海关的关区代码。关区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采用海关统计的直属海关关别代码,后两位为隶属海关代码。如以“02”作为代码前两位的所有海关代码都代表天津关区,“0202”代表天津关区内的新港海关,等等。2、填报规则(1)对于进口货物,应为货物进境的第一个口岸海关名称。(2)对于出口货物,应为货物出境的最后一个口岸海关名称。(3)对于无法确定进出口口岸以及无实际进出口的报关单,应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或代码。(4)填报的海关必须是《关区代码表》中已列入的,如实际进出境的隶属海关的名称及编码未列入《关区代码表》,则可填报其上级直属海关的名称及编码。例如:在广州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口报关手续,则要填报“广州海关(5100)”;如果在广州机场办理货物进出口报关手续,则要填报“广州机场(5141)”,而不是“广州海关(5100)”。【案例6.4】某企业出口一批服装,该批服装从天津海关申报,再转关到上海海关隶属的浦江海关,后运往日本。报关单的“出口口岸”栏应填什么?“浦江海关”。(四)备案号1、概念:备案号是指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在向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由海关基于《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均简称为《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简称为《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2.填报规则备案号栏目为12位字符,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备案号的标记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征免方式”及“用途”等栏目相协调。注意!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如所列货物不是加工贸易合同货物(如一般贸易),此栏不需填写。【案例6.5】某单位持B29083100693号手册和相关通关单项海关申报。手册号是便是要填到报关单中的“备案号”一栏中的。根据该备案号,该批货物的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用途基本上就可以初步确定了。(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1、概念:(1)进口日期:进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2)出口日期:出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出口货物一般是“申报日期”早于“出口日期”)2、填报规则:该栏目为8位数,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例如:2008年3月15日可填写为“2008/03/15”或“2008.03.15”无实际进出口的报关单填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六)申报日期申报日期是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该栏目为8位数,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例如:2008年3月15日可填写为“2008/03/15”或“2008.03.15”(七)经营单位经营单位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有权从事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指对外签约并执行净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1、一般情况: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是经营单位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予的注册登记的10位编码。【案例6.6】例如:广州星宇进出口有限公司的经营单位编码是“4401918361”则:4401918361广东省广州市属于一般经济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顺序代码2、特殊情况:(1)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非同一企业的,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案例6.7】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对外签订销售500000台电视机,由中国电子进出口珠海分公司执行,则经营单位栏内应如何填报?“中国电子进出口珠海分公司”(2)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案例6.8】上海新宇进出口有限公司(310191××××)受广州宏图公司(440192××××)的委托进口一批建筑设备。报关单中“经营单位”应如何填报?报关单中的经营单位应填写“广州宏图公司(440192××××)”,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内填“委托上海新宇进出口有限公司(310191××××)进口”。(3)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代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的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4)捐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接受货物的单位。接受单位可以是无外贸经营权的单位。例如:湖南省民政厅接受香港捐赠的救灾物资一批,经营单位栏应如何填写?“湖南省民政厅”提示:本栏目一般可在中英文商业发票上找到。(八)运输方式运输方式是指运载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分类。海关根据监管的需要,将运输方式分为实际运输方式和按监管要求拟制的运输方式。填报规则:(1)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名称或代码。(2)根据海关拟制的运输方式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一般海关拟制的运输方式只写代码。(3)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提示:本栏目可从“装箱单”或提单中查找。如有“B/L”字样就表示是“江河运输”,如有“AirFright”的字样,则表示“航空运输”。(九)运输工具名称运输工具名称是指运载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1、直接在进出境地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填报规则。2、转关运输货物的报关单填报规则。(1)进口(2)出口3、无实际进出境货物的报关单本栏免予填报。提示:一般运输工具名称出现在提单(B/L)或货运单上,一般标有“byship”、“FLIGHTNo.”等字样后面会有相应填报的内容。(十)提运单号提运单号是指进出口货物提单货运单的编号。海运货物,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证是海运提单。航空和铁路运输货物,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证是运单。1、直接在进出境地或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2、进出境转关运输货物不同运输方式的填报规则。(1)进口报关单“提运单号”栏应填报为。(2)出口报关单“提运单号”栏应填报为。提示:本栏目相应内容可在海运提单中”B/LNo.”。航空运输的分运号(8位数)一般在航空运单的右上角可找到。(十一)收货单位/发货单位(1)收货单位。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2)发货单位。发货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3)有海关注册编号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的收、发货单位,本栏目必须填报其经营单位编码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否则填报其中文名称。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