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范例汇集【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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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范例汇集【通用4篇】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网友收集分享的“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范例汇集【通用4篇】”,供您参考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篇】卖方: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______市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房屋概况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的房产售卖给乙方。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的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2、上述房产价款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给甲方:(1)甲、乙双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并经交易中心受理,甲方消户当日(指甲方消户前),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产价款于甲方。(2)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价款。(3)乙方于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剩余房产价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均由乙方______前支付给甲方。(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票据。第三条房产过户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如因一方原因,致影响产权过户转移登记,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赔偿责任。第四条税费分担1、本合同签订之前,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如有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责交纳。2、本合同签订之后,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所发生的转移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估价费、服务费等费用,经双方协商由_______________负担。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甲方应于______前,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第六条违约责任1、因房管部门确认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不能办理出售、过户手续,甲方应在当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乙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付乙方。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乙方应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应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付甲方。4、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产,产权清楚,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因买受前该房产产权有纠葛,致使影响乙方权利行使,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5、甲方因个人原因不再出售此房,应在三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款项,并付违约金___________人民币给乙方。第七条其他1、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交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_______份。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篇】编号:仙桃市世纪雅园世纪雅园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方:世纪雅园(以下简称甲方)买受方:潘爱民(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受买人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商住,属砖混结构,层高为4.2m。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总金额人民币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代收下列费用:1、天燃气开户费2200元。2、王力防盗门1000元。3、财政契税(购房总额的2%)。4、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额的2%)。5、自来水开户费654元。6、电开户640元。7、有线电视的开户费300元及电话开户等。第三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按国家政策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第四条交付期限甲方应当在20xx年3月8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遭遇不可抗力除外)。第五条债务纠纷甲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券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务债权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供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1、水、电、道路于交房时投入运行;2、物业管理于交房时投入运行;3、有线电视、电话安装到户。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保修责任甲方对该商品房保修壹年,从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交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代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第九条乙方所购商品房仅作住宅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条乙方应服从甲方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按期按规定交物业管理费。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电话:电话:20xx年12月1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篇】由于买受人承担的交付内容很容易确定,即为金钱。但如何确认出卖人的交付内容?在这里,出卖人承担的主要交付义务是给付商品房,但不限于商品房,还包括绿化、公共配套设施等。买卖合同的标的条款系合同的不可或缺的条款,标的必须明确、具体,否则合同亦无法成立。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如果是种类物,如大米、水果等,则对其数量的要求必须确定,否则买卖无法进行。如果是特定物,则必须在合同中载明明确的特征,使该物具有惟一性或排他性。而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涉主要标的物即为商品房,由于商品房所处的位置肯定是惟一的、排他的,所以合同所涉标的是特定物。一、对于出卖方交付内容的确定标准(一)合同所约定的套房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内容包括位置、楼层、面积、建筑质量、装潢以及套房本身的配套设施。(二)由于商品房系属于某幢高楼分割成若干小块而成,这不仅涉及买卖人的自有部分,还要区分共有部分。这也是商品房不同于其他商品之处。所以,对于商品房标的的认定,不仅指套房,还有包括绿化、公共配套设施等。二、对于实际交付是否符合约定的认定原则审定实际交付是否符合约定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合同系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其中关于商品房的一些特征以及绿化、配套设施的约定,均应被视为对于标的的描述。(二)规划说明。由于规划必须经国家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出卖人才能进行施工,而出卖人施工也必须按照规划方案进行。由于规划方案将决定买受人房屋的朝向、采光、通风,以及公共面积分摊的问题,这些虽然在合同中有所体现,但不可能全部体现,因此,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必须如规划设施。(三)样板房。出卖人为促销,常制作样板房以吸引消费者。但这属于凭样品的买卖。在样品买卖中,出卖人应担保其交付标的物与货样有同一品质。《合同法》第186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而样板房其应担保其他所售房屋与其同样的品质。一般样板房都进行了装潢,对于装潢是否属样品,这应视出卖人如何处理而定,如出卖人在样板房内或有关附加说明中,明确装潢仅为参观所需,而不属样板之列,则装潢不具有样板效力,若出卖人未予明示,则买受人有权将其视为样板之列,出卖人对买受人取得的房屋应尽相同标准进行装潢。如何对待样板房的隐蔽瑕疵,购买者的房屋是否也允许有此瑕疵?这里所指隐蔽瑕疵,是指买方尽交易上的注意未能发现的、且非卖方故意不告知的瑕疵。《合同法》第169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这样的规定类似于《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213条规定的“适销性品质”,即:(1)合同项下的货物在该行业中可以无异议地通过检验;(2)如果出售的货物是种类物,则卖方所交的货物应在该规格范围内具有平均良好品质;(3)货物应适合于该商品的一般用途;(4)除非允许有差异外,所有货物的每一单位在品种、品质和数量方面都应当相同。因此对于样板房隐蔽瑕疵,如果买受人购买时并不知晓,买受人所购房屋的质量仍应按同种物的通常标准处理。三、各种具体情况下的认定规范(一)关于位置和楼层。这在各商品房合同中都会有规定。而出卖人所交付的房屋的位置以及楼层均应与约定相符,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如果,出卖人所交付的房屋与约定的不符,这就构成了根本性违约。(二)关于房屋朝向、间距:房屋因外面环境不同,可分为景观房和非景观房。景观房系指凭楼可眺望大海、树林、青山等风景的楼房,这些楼房以风景为卖点,价格较一般非景观房价格要偏高,而这些房屋对朝向、间距的要求非常高。如果朝向、间距误差直接导致景观效果反差很大,应即视为根本性违约。而相对于非景观房,即一般景观房而言,朝向、间距问题主要影响通风、采光,但这种影响要小于对于景观房的影响。现出卖人从考虑采光角度,开发楼盘一般都选择偏南方向,至于违约认定,应根据受朝向改变影响通风、采光程度而定。对于间距,这将直接影响部分楼层房屋的日照时间,如果购买人所购房屋由于楼房前后造之间间距缩小而导致日照影响,应视为违约,至于违约程度,应根据受影响程度而定。(三)关于房屋面积。由于商品房一般都采取预售方案。签订预售合同,房屋一般都处于建造之中,由于房屋建造允许与规划设计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误差。合理的误差不能认定为出卖人的过错,所以对于该合理的误差,不能算定为出卖人的违约责任而要求出卖人对此承担责任。但对于超出合理误差范围之外的误差,应视为出卖人的过错,出卖人应对超过部分承担责任。而房屋面积计量,一般采取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篇】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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