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推】买卖合同范例集聚【汇集5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网友分享的“【精推】买卖合同范例集聚【汇集5篇】”,供您参考阅读。买卖合同【第一篇】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买方:________(下称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卖方开户行及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作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作品概况第二条作品权属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作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披露作品瑕疵。第三条交易价格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作品的价格合计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价格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银行账户。第五条作品的交付及验收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将作品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应于交付时进行验收:1.验收方法:双方书面确认。2.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作品概况,包括作者、年代、规格尺寸、质地、保存现状、瑕疵及备注内容。3、验收结束后,甲、乙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对交付的作品进行确认:甲、乙方应于作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进行签字确认。第六条交易的中止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权中止交易:有证据表明作品在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上述情形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项,则甲方应于___日内退回,逾期则应按日分之的标准承担违约金。第七条甲方的取回责任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应于___日内取回作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费。甲方要求采用邮寄方式取回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邮寄、保险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损失赔偿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在作品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双方向乙方进行赔偿。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款项的,逾期不支付则应按日分之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第九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第十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一条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乙方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签字):乙方(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篇3:字画作品买卖合同艺术品(字画)买卖合同卖方(下称甲方):地址:联系方式:买方(下称乙方):地址:联系方式: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作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合同:一、作品概况二、作品权属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第一条作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说明作品的情况及瑕疵。三、交易价格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作品的价格合计为:贰万陆仟零伍拾元整,甲乙双方均有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和其他事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泄露合同其中信息,应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四、付款方式甲方所出卖合同内所有书法字画装裱、装订后(按照乙方要求装裱、装订),安装到乙方所指定位置,待乙方组织人员验收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五、作品交付及验收甲方应在合同签订20日内将作品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的同时对作品进行现场验收。1、验收方法:乙方组织人员验收。2、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作品概况。3、乙方全部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六、交易终止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权终止交易:有证据表明作品在权属、真伪、瑕疵纰漏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上述情形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七、违约责任1、甲方在作品的权属、真伪、瑕疵纰漏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向乙方进行赔偿。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逾期每天则按照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九、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发生一方应及时告知对方,并及时协商合同终结或延期协议,并书面做出合同附件。十、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未做规定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协议与其他补充材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合同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手印)生效。卖方(盖章):买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日期:日期:买卖合同【第二篇】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处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购买美容设备以及售后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列下表:(单位:人民币)2、型号规格:3、数量:4、单价:5、合计金额:¥(大写:)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第二条、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天内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250台标准的仪器,如因运输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交货时间的变化,甲方不得追究乙方的责任。第三条、交(提)货方式:。交(提)货地点:。第四条、运输方式:,运输及相关费用由负责。第五条、结算方式:签定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购买定金¥,乙方确认甲方款项到帐后,向甲方发货,并派老师下店培训;余款¥在甲方收到乙方仪器调试验收合格以后天内向乙方进行结算。乙方负责货到安装、调试及负责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并且操作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中文说明书、中文使用手册。第六条、质量技术标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技术协议。第七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免费维修。第八条、包装标准:。第九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使用方法:按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及出厂要求。第十条、所有权转移:货物到达甲方,验收合格并按合同付款之日起转移至甲方。第十一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方共同一起,按出厂原标准或合同的技术协议组织验收。第十二条、甲、乙方责任与义务:(一)甲方责任与义务:设备运到现场后,无乙方人员到场,不得拆除包装。设备安装调1、产品名称:试期间,甲方负责组织验收,不得无故推迟验收工作,按合同规定和付款程序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二)乙方责任与义务: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备,正规进货渠道(包括零部件,配件)的设备。参加由甲方组织的设备最终验收,质保期满后,乙方有责任继续对设备进行维护,合理收取用户费用。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符合甲方要求的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第十五条、其他(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第十六条、其他补充约定: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负责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买卖合同【第三篇】原告(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住(略)法定代表人:刘培炼,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张杰,浙江泰易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住(略)法定代表人:石维纲,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刘恩,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邹永闯,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为与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3月2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傅建昌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同年4月11日,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货物申请质量鉴定,在鉴定期间被告撤回鉴定申请。后因被告于同年7月21提出反诉,本院受理被告反诉后,本案转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于同年8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张杰、被告委托代理人邹永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诉称:原、被告于20xx年9月6日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提供给被告各种规格的钢材。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但被告只支付了部分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尚有货款46177.05元未付。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支付货款46177.05元、违约金5649.92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辩称:原、被告订立合同的实际时间应是20xx年9月1日,同时被告已经付清了全部货款,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现根据20xx年9月6日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告应于同月7日前供货,逾期供货一日应按总货款的1%向被告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同年9月6日和9月10日向被告提供了价值274795.25元的货物,迟于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3天,已构成违约。故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8243元,并承担本案反诉费。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辩称:原、被告双方订立合同的时间应是20xx年9月6日,反诉被告实际是在同月6日就交货了,由于反诉原告提出规格不合适,要其他类型的钢材,故反诉被告于同月10日提供了反诉原告所需的钢材。按合同规定是反诉原告带款提货,是反诉原告违约在先,同时违约金每天按总货款的1%计算应属过高。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为:一、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原告认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被告认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1日。根据原、被告所提供的合同,双方签订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同时被告在反诉状上也明确认为是9月6日,被告也没有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