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案例研究》教学辅导案例一:华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分析治理结构财务管理的重要起点,在这个起点中由此引发的财务管理问题是一系列的,今天我们想通过这个案例来说明这个问题。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案例了解该公司治理结构的整体框架结构和制度安排原理,把握股东与股东大会的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的职责与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结构及权限责任的规定、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设置及功能、经理层的权责与约束。掌握公司治理的架构下各机构相互的约束、财务的分层管理机制及具体管理的内容。华南石化基本情况本公司是由华南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于2000年2月25日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发起人的前身为华南石油化工总公司,是成立于1983年的部级企业,一直是中国炼油及石化工业的龙头,主要负责开发和管理中国的炼油及石化工业(包括为炼油及石化工业制订行业政策及监管炼油厂的建设及营运)。1998年7月,中国石油石化行业进行重组,原华南石油化工总公司改组为华南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接收了若干上游和下游资产而成为全国性的一体化石油石化公司。集团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主要经营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和开采、炼油及石化生产、石油及石化产品的营销及分销、石油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其生产资产和主要市场集中在我国的东部、南部和中部地区。通过签订《重组协议》,集团公司将其石油石化的主营业务投入本公司,集团公司继续经营的主要业务包括:经营集团公司保留的若干石化设施、规模小的炼油厂及零售加油站;提供钻井服务、社会服务、测井服务、井下作业服务、生产设备制造及维修、工程建设服务及水、电等公用工程服务及社会服务。本公司发起人的注册资本为1,049.12亿元人民币,截至2000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所示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411.59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00.41亿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000年全年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9.31亿元(含亏损补贴)。集团公司(本公司的原企业)的财务报表表明,在改制前于1998年和1999年集团公司连续盈利。截至2000年底,集团公司共有81家直属单位,其中石油生产存续企业及整体非上市企业7家;石化生产存续企业及整体非上市企业30家;油品销售存续企业20家;施工、勘察设计企业6家;科研单位6家;经济研究单位1家;教育培训单位2家;专业公司3家;地区性开发公司4家;其他事业单位2家。案例分析法人治理结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P9的图示)现代企业的规模、技术含量、市场竞争带来的机遇与风险、发展战略确立的重要意义、内部资源配置的效率这些问题都是传统业主式企业所不能比或没有碰到过的。由此,它造就了职业的管理者阶层和管理者市场,出现了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这一分离体现了这样一种契约控制权的授权过程:作为所有者的股东或股东大会(权力机构)将绝大部分控制权授予(未授予投票选择董事与审计师、兼并与发行新股等控制权)董事会(决策机构)将包括日常的生产、销售、雇佣等决策管理权授予(未授予聘用、解雇首席执行官CEO、重大投资、兼并和收购等决策控制权)公司经理阶层(执行机构)。从理论上讲,董事会代表的是股东利益,但实际上,尤其是中国的企业,董事会的成员通常是那些少数控股的或具有重要影响的大股东。在这种股权结构下,董事会往往会首先关注少数大股东,特别是控股大股东的利益,甚至不惜牺牲小股东的利益为代价。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制约母公司董事会的权利,监督其管理行为,有必要在将独立董事制度引入母公司董事会的同时,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监事会制度。通常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将监事会置于股东大会领导之下,这是我国目前普遍采用的方式;另一种是监事会完全独立于股东大会,而直接对中小股东及其他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负责。因此,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利益各方按照一定合约关系形成的整体或集合。法人治理结构的根本任务在于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和监事会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相互之间的制衡关系,最终保证公司制度的有效运行。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主要财务问题1、法人治理结构下的三大财务机制问题。法人治理结构下的三大财务机制包括财务决策机制;财务监控机制;财务激励机制。就是说,一个公司的财务事项按照这个治理结构的原理来看,要分析哪个机构对什么样的财务问题有决策权限。财务的问题包括许多方面,如筹资问题、投资问题、资产组织问题、利润分配问题等等,这就需要我们建立一个决策有效、权责明确的这样一个决策机制。同时,还要有监控。治理结构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监控,而且是以价值为主导的监控机制。包括:1。机构监控(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的审计部)2。制度监控。通过建立一个严密的制度,来对各个职能部门进行监控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课题。在公司治理结构下,由于存在着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因此,出资人一方面要对经理层进行防范监控;另一方面,还要采取一定激励方法,来鼓励经理为股东效力。这就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财务激励机制。2、法人治理结构的重心是构造极具财务控制力的董事会因为在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中,最重要的就是董事会。董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司的效率。董事会的质量和财务决策能力是公司治理的重要话题。所以说,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是董事会这个中心地带,它联接所有者和经营者两方利益。从我们的这个案例和其他的公司治理结构看,都是非常重视董事会的决策控制机制。董事会的权限在《公司法》和《OECD上市公司治理原则》都有明确的规定。《OECD(国际经济发展组织)公司治理原则》董事会应履行以下关键职能:①制定公司战略、经营计划、经营目标、风险政策、年度预算,监督业务发展和公司业绩,审核主要资本开支、购并和分拆活动;即公司的重大财务决定都是由董事会决定的②任命、监督高层管理人员,在有必要时,撤换高层管理人员;③审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④监督和管理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及股东在关联交易、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潜在利益冲突;⑤通过外部审计、风险监控、财务控制等措施来保证公司会计和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及可信性;⑥监督公司治理结构在实践中的有效性,在有必要时进行改进。各个国家公司治理结构没有固定的模式,因此,需要探索和总结。⑦监督信息披露过程。架构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就是要架构一个极具控制力的董事会。由于处理监督和执行职能关系的不同方法,目前在国际上的公司治理中有单层制董事会和双层制董事会之分。英美公司秉持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这一基本模式。董事会是监督公司经理及财务报告过程的主体,集最高决策机构与监督机构于一身。而且这一结构中,CEO(首席执行官)个人处于一种对公司的支配地位。美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机理,主要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前提:①由于股权分散,个体法人持股比例较小,而且在资本结构中负债率也较低,债权人能发挥的作用也十分有限。基于谨慎行事义务和诚信义务,董事们会强调维护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②股东寄希望于资本市场的完美无缺和长期稳定,能够利用对称信息,可以通过“用脚投票”表达自己的不满或实现自己的权力;同时证券市场提供的收购兼并机会可以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和流动,这种转移和流动将直接对不满意的执行董事“亮红牌”。这种办法事实上降低了监督成本,提高了股东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③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并设置多个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进行有效的监控。这种结构具有开放性和间接性。德日治理模式的公司多采用双层制董事会结构。所谓双层制结构是指股东大会授权下的监事会和董事会是分立的,由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由董事会行使执行职能。在德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由股东代表和工人代表共同组成第一层董事会,即监事董事会,第二层是执行董事会。监事董事会行使完全意义上的监督。由于德国的证券市场不很发达,在德国普遍认为公司必须在国家的严密监督之下,又有工人参与决策的长期影响,加上银行股东在德国公司中具有重要影响,能够对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而日本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都为股东大会负责,二者分立,彼此没有隶属关系,监督职能和执行职能平行。这种结构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直接性。按照我国的《公司法》,我们充分利用单层制和双层制结构各自的优势,采取以双层制结构为主,借鉴单层制结构的监督办法,在我国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建立财务治理结构中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的均衡控制。3、公司治理下的财务分层管理红血丝(提出来的背景就是公司治理,其原因就是目前有一个错误的认识:公司的财务是财务人员的财务)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财务经理财务企业财务分层管理制度安排财务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管理目标管理特征出资者财务资本资本保值与增值间接控制经营者财务法人资本法人资本的有效配置决策控制财务经理财务现金流转现金性质收益的提高短期经营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看,公司财务管理是分层的,管理主体及相对应的职责权利是不同的,公司财务已突破传统财务部门财务的概念,而是包括各科层都参与的一种管理行为,这种科层关系,有利于明确权责,同时从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离的有效管理模式看,有利于公司财务内部约束机制的有效形成,具体为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财务。现具体讲述如下:1.出资者财务。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资本出资者与企业经营者出现分离日趋明显,也即所有者并不一定是企业的经营者。而经营者作为独立的理财主体,排斥包括所有者在内的任意于扰。因而,所有者作为企业的出资者,主要行使一种监控权力,其主要职责就是约束经营者的财务行为,以保证资本安全和增值。具体而言包括:(1)基于防止稀释所有者权益的需要,企业的所有者便要对企业筹资尤其是股票筹资作出决策;(2)基于保护出资人财产的需要,所有者必须要对企业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这是一种财务监督;(3)基于保护出资人权益不受损失,出资人必需要对企业的对外投资尤其是控制权性质的投资进行干预;(4)基于保护出资人财产利益,出资人对涉及资本变动的企业合并、分立、撤消、清算等的财务问题,必须作出决策;(5)基于追求资本增值的需要,出资人必须对企业的利益分配作出决策,等等。2.经营者财务。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建立,使企业依法享有法人财产的占用、使用、处分和相应的收益权利,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出资者承担资本保值和增殖的责任。经营者(以董事长、总经理为代表)财务作为企业的法人财产权的理财主体,其对象是全部法人财产,是对企业全部财务责任,包括出资人资本保值增殖责任和债务人债务还本付息责任的综合考察。因此,经营者财务的主要着眼点是财务决策、组织和财务协调,从财务决策上看,这种决策主要是企业宏观方面、战略方面的。可见经营者财务的内容是:(1)具体财务战略;(2)合理的财务组织;(3)有效的控制批准预算;(4)动态的协调;(5)聘任和解聘财务经理;同时其在关注财务运作的同时,还要关注企业商品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预产权市场上的财务运作问题。在制约机制上,经营者财务的决策最直接要受到所有者财务意识、要求的制约。3.财务经理财务。财务经理的职责定位于公司财务决策的日常执行上,它行使日常财务管理,以现金流转为其管理对象。具体包括:(1)规划公司现金流转计划和其他财务计划(2)监督和落实上述计划;(3)具体负责日常的财务预决算;(4)规范财务组织和制度建设;(5)落实财务分析和财务报告。可见,财务经理的管理只是低层次,而决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