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清明传统教育班会课件4篇【导语】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的“走进清明传统教育班会课件4篇”精品文档,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帮!喜欢就下载吧。走进清明传统教育班会课件1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不断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程度的一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市文明办要求,经研究决定,清明节期间认真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活动主题清明节系列活动的主题是“亲近自然、弘扬传统、关爱家人”。二、活动时间20_年3月31日——4月10日三、活动内容1、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各支部要发动网络志愿者进行网上祭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网上祭奠活动,表达对先烈的感恩和敬仰,同时各支部要自行开展各种形式的缅怀活动,至少上报1信息和图片。责任支部:局属各支部2、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责任支部:机关支部3、在局大厅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开展“文明祭奠”倡议,引导干部职工用鲜花、植树、网上扫墓等文明生态等方式开展祭奠活动。责任单位:信息中心支部4、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爱护资源环境等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储备(整理)中心支部四、活动要求各科室、站、单位、执法队要认真宣传清明节开展“文明祭奠”的重要意义,将文明祭奠和为革命先烈扫墓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干部职工道德修养的有力抓手,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走进清明传统教育班会课件2——“缅怀革命先烈,感恩幸福生活”活动时间:20_年3月31日活动地点:四、一班教室主持人:李雨橘活动目的:1.通过队会,让学生对我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有更具体、详实的了解。2.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3.通过教育,让学生感知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学会感恩,意识到先烈们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活动准备:清明节来历和风俗等资料的介绍活动过程:一、引入主题师朗诵: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师问:同学们还记得这首诗吗?这首诗的题目是什么?对,是《清明》。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缅怀革命先烈,感恩幸福生活”的清明节主题班会。希望同学们能够在班会中有所收获。二、介绍清明节生讲:传说在两千多年以前的春秋时代,晋国公子重耳逃亡在外,生活艰苦。跟随他的介子推不惜从自己腿上割下一块肉让他充饥。后来,重耳回到晋国,做了国君(晋文公),大肆封赏所有跟随他流亡在外的随从。惟独介子推拒绝接受封赏,带了母亲隐居绵山。晋文公无计可施,只好放火烧山,他想,介子推孝顺母亲,一定会带着老母出来。谁知,大火烧了三天三夜,介子推母子抱着一棵烧焦的大柳树,死了。晋文公发现介子推脊梁堵着的柳树树洞里的衣襟上,题了这样一首血诗:割肉奉君尽丹心,但愿主公常清明。柳下作鬼终不见,强似伴君作谏臣。倘若主公心有我,忆我之时常自省。臣在九泉心无愧,勤政清明复清明。为了纪念介子推,晋文公下令每年的这一天,禁止生火,家家户户只能吃生冷的食物,这就是寒食节的来源。寒食节在清明节的前一天,古人常把寒食节的活动延续到清明,久而久之,人们便将寒食与清明合二为一了。现在,清明节取代了寒食节。三、清明节习俗的介绍主持人:自古以来,清明扫墓不光是纪念自己的祖先,对历为人民立过功,做过好事的人物,人民都会纪念他。清明节祭扫烈士墓和革命先烈纪念碑,已成为我们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一种形式了。四、播放《歌唱二小放牛郎》。五、诗歌朗诵《英雄赞歌》主持人:先烈们的故事,我们记在心里,我知道,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先烈们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主持人:先烈的爱国精神让我们动容,更应在我们身上延续。让我们继承先烈的遗志,学会感恩,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学习!主持人:我宣布“缅怀革命先烈,感恩幸福生活”清明节主题班会到此结束。师总结:今天,在“缅怀革命先烈,感恩幸福生活”清明节主题班会中,我们同学既了解了清明节的一些知识,又知道了一些为祖国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先烈的事迹。我们都不应该忘记,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先烈们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希望你们能发扬先烈们的革命精神,学会感恩,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做一个正直无私的人,长大为祖国做贡献。六、布置任务:清明节放假三天,每生完成1《大手拉小手快乐过清明》的作文。走进清明传统教育班会课件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_〕23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做好20_年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二、工作任务(一)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策划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推动殡葬改革。(二)健全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机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清明节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工作。(三)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要将清明节殡葬优质服务与开展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转变殡葬服务理念,增强殡葬服务能力,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三、工作安排(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合力。清明节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保障清明祭扫安全至关重要。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牵头,宣传、公安、消防、林业、市场监督、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祭扫安全。1、各旗(区)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都要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设施,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排堵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2、各旗(区)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各祭扫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敷衍了事。市场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要配合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和市场有序交易;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3、清明节期间正值我盟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业和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公墓绿化带、草原地区以及野外林区等易燃区清明节祭扫的巡查力度,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增强防范措施,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齐全,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确保消防车辆及时出警。4、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5、清明节期间,全盟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盟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厅和各旗(区)上下联动。4月4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旗(区)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3月17日前,各旗(区)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盟民政局社会事务科。(三)贯彻《意见》精神,文明低碳祭扫。各旗区要继续深入贯彻《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1、倡导祭扫新理念。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公益短片、宣传画册、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2、优化祭扫新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对清明祭扫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创造各种便利条件。3、丰富清明新内涵。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四)坚持优质服务,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各地要按照《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1、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坚持服务为先,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2、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_〕673号)精神,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以有力的监督促进殡葬行风。3、有效强化祭扫观察点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4日至6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继续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_年全区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对祭扫观察点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各旗区民政部门要在3月17日前确立当地的全盟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的每日_:30前统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