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负债管理规定为规范医院负债管理,规避财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1.负债分类。医院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内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预提费用和应付社会保障费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上的长期借款,长期应村款等。2.医院应建立借债集体决策机制,借入流动负债须经医院内部集体决策。医院原则上不得借入非流动负债,确需借入或融资租赁的,须经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医院应充分考虑资产构成、还款能力等因素,严格控制借债规模。3.预收医疗款管理。3.1医院须建立病人预交全管理制度,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3.2完善内都管理和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应按照门诊病人、住院病人等分类对预收医疗款项进行管理。4.应付账款的管理。4.1财务部门应及时合理地清理和支付应付账款,建立健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逐步完善公司的市场资信。4.2医院购买药品、设备、卫材及其他物资时,应尽量选取货到付款的方式,以缓解医院资金付款压力,同时降低资金风险。对固定资产及工程支出应预留足够质量保证金。4.3应付账款的人账时间,应以所购买物资的所有权转移或接受劳务已发生为标志:4.3.1物资和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的情况下,一般应在物资验收入库后按发票账单登记入账;4.3.2在物资和账单不能同时到达的情况下,货物已到发票账单未到可采用暂估入账方式,等下月初用红字冲回的办法;4.4应付账款按应付金额入账;4.5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按规定计入其他收入。负债转为其他收入应具备以下条件;4.5.1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4.5.2债权人确实无法偿还;4.5.3具备相关证明材料。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计入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