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04-05-01计算机程序设计员(202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2说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计算机程序设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增加移动终端应用程序设计人员的工作内容。——在基本要求中,对职业道德、基础知识进行修订,增加软件工程、移动终端、信息安全和安全生产等相关基础知识。——增加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级的工作要求和权重,删除五级/初级工等级的工作要求和权重。——根据不同技能等级的要求对权重表中的分值进行了重新配比。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电子科技大学、四川三尺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元匠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锐信安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西南石油大学、盾盟(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陈伟、冯宇、李晓瑜、钱伟中、3廖勇、刘立俪、郝宗波、黎星佟、郑德生、杨茂、陆建国、龙天祥、李宇航、郑一鸣、陈奇。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成都国信安信息产业基地有限公司、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成都大学、四川理工技师学院、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宽邦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物联网产业发展联盟、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山东旗帜信息有限公司。主要审定人员有:赵定远、鲁先志、吴旭东、张修军、潘家平、刘杰、许岚、梁举、李俊华、黄晓东、曹艺、原宝涛。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王小兵、贾成千等专家,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尹晓、魏忠孝、伍晓伟、叶林坤等同志,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蹇晓林、蔡勇、刘珊珊等同志的指导与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4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2年版)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计算机程序设计员1.2职业编码4-04-05-011.3职业定义从事计算机和移动终端应用程序设计、编制工作的人员。1.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1.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1.6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学习、分析、逻辑、推理和判断能力,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正常,动作协调,能正常操作计算机设备。1.7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1.8培训参考学时四级/中级工18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16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12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80标准学时。5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9.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4年(含)以上。(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3)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①相关职业:计算机软件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软件测试员、计算机硬件工程技术人员、嵌入式系统设计工程技术人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人员、信息系统分析工程技术人员等,下同。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软件工程、软件与信息服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应用、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区块链工程、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与应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应用、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商务、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通信工程、通信网络应用、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通信运营服务、网络安全、网站建设与管理、物联网技术应用、新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移动应用技术与服务、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专业。6(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7(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1.9.2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1.9.4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1.9.5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和综合评审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在具有计算机和移动终8端等软硬件设施完善的场所进行。9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1)遵纪守法,安全生产。(2)爱岗敬业,勤奋学习。(3)保守秘密,诚实守信。(4)操作规范,爱护设备。(5)精益求精,团结协作。2.2基础知识2.2.1计算机系统基础知识(1)计算机发展简史。(2)计算机分类和应用领域。(3)计算机的硬件组成和性能指标。(4)计算机配置、维护基础知识。(5)操作系统基础知识。(6)应用软件基础知识。2.2.2软件开发基础知识(1)程序设计语言基础知识。(2)数据结构基础知识。(3)数据库基础知识。(4)专业外语的阅读与理解。2.2.3软件工程基础知识(1)软件工程基础知识。10(2)开发规范基础知识。(3)系统运行和维护基础知识。(4)程序设计说明文档识读。(5)共享软件、免费软件、用户许可证等相关知识。2.2.4网络基础知识(1)网络功能、分类和组成。(2)网络协议与标准。(3)网络基本结构。2.2.5移动终端基础知识(1)移动终端概念、分类和应用领域。(2)移动终端操作系统类型和应用类型。(3)移动终端开发工具和开发方法。2.2.6信息安全的基础知识(1)信息安全基本概念。(2)恶意代码基础知识。(3)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基础知识。2.2.7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1)安全用电相关知识。(2)防火、防爆、防水、防盗知识。(3)安全保密相关知识。2.2.8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知识。(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知识。(5)《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知识。(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7)《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相关知识。(8)《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知识。(9)《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知识。(10)《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相关知识。(11)《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相关知识。12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要求。开展培训、技能等级评价时,职业功能“2.程序编写与修改”中可任选2项工作内容作为考核项,其他职业功能为共同考核项。3.1四级/中级工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程序开发准备1.1识读设计文档1.1.1能识读模块设计详细文档1.1.2能识读模块功能范围和处理流程1.1.1面向对象设计、面向过程设计的原理1.1.2模块设计文档的结构和要素1.2搭建开发环境1.2.1能安装、配置开发环境1.2.2能使用联机帮助系统1.2.1系统软硬件环境的概念1.2.2联机帮助系统的操作方法2.程序编写与修改2.1桌面程序设计2.1.1能编写图形用户界面代码2.1.2能调用消息处理接口2.1.3能编写单文档模块代码2.1.1图形用户界面设计特点和开发方法2.1.2消息处理接口的调用方法2.1.3单文档应用程序的编写方法2.2网页(WEB)程序设计2.2.1能开发静态网页代码2.2.2能运用界面组件实现可视化页面2.2.1静态网页代码的开发方法2.2.2界面组件实现可视化页面的开发方法2.3移动终端应用程序设计2.3.1能开发移动终端应用程序的图形用户界面2.3.2能使用组件开发移动终端应用程序模块2.3.3能二次开发移动终端应用程序2.3.1移动终端应用程序图形用户界面的特点及开发方法2.3.2移动终端应用程序组件特点及开发方法2.3.3移动终端应用程序二次开发流程及开发方法3.程序调试与验证3.1程序调试3.1.1能编译程序3.1.2能单步调试3.1.3能断点调试3.1.1程序编译方法3.1.2单步调试方法3.1.3断点调试方法3.2功能验证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