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财务制度前言公司财务制度在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了国家的相关财务、会计、税收等法规。公司的财经运作和内控管理应遵循财务制度进行。2目录第一章货币资金管理第二章往来帐管理第三章固定资产及其它资产管理第四章费用管理第五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第六章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管理第七章财务人员管理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第九章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另附: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3第一章货币资金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指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二、货币资金管理原则1.财务部负责公司资金日常管理与业务办理工作。2.财务部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3.所有借款、付款/报销必须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和审批程序办理,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4.财务部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包括:①支付申请,②支付审批,③支付复核,④办理支付。5.所有货币资金须及时、全额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并保证账实相符。不得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不得以白条冲抵货币资金,不得挤占、挪用、侵吞公司的款项。46.财务部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7.货币资金的取得必须来源于国家允许的合法渠道。8.所有货币资金收支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9.所有货币资金须及时、全额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并保证账实相符。10.不得以白条冲抵货币资金,不得挤占、挪用、侵吞公司的款项。11.所有借款必须坚持“因公借款”和“前账不清后账不立”的原则。12.保持货币资金的最佳持有量,以减少货币资金的持有成本。13.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保障货币资金的安全与完整。三、现金管理1.现金的收入、支出、保管只限于出纳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2.现金使用范围: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个人劳务报酬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结算起点2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以及超过现金结算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3.现金收入须由出纳人员开具收据,出纳清点现金后,在收款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后方可入帐,现金收入要于两个工作日送存开户银行,不得坐支现金。4.现金付款业务应当依据公司的有关制度进行审批,出纳在认真复核ERP凭证和付款单据后才能付款,并在付款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手续不5全的出纳人员应拒绝付款,因批准人不在公司的紧急付款或借款,出纳应电话请示得到授权后方可办理,但事后需办理补签手续。5.出纳从银行中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支票,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部经理在支票存根联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到银行存取现金10000元以上、必须有人同行;到银行存取现金超过30000元以上的必须有车运送并同时有1人以上同行。6.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7.坚持现金盘点制度。每日下班前现金出纳必须进行现金盘点,并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若发现账款不符时,要向主管领导汇报,短款应及时查找,确认为短款的,应由个人赔偿;长款应挂帐处理,不得以长款弥补短款,财务部经理定期(每月最后一天)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8.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现金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9.出纳员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利用,不得将保险柜钥匙交他人保管,出纳员调动岗位,新出纳员应更换使用新的密码。10.公司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未按审批权限支付现金。611.超过期限未办理报销手续或还款手续的借款,出纳应进行催收,经催收无正当理由仍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财务有权通知人力资源部停发其工资直至借款还清,对原借款未结清又重新借款的,财务有权拒绝办理付款手续。四.使用范围1.1支付职工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1.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1.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项奖金。1.4与个人合作的技术协作费。1.5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1.6因公出差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1.7结算起点(2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特殊情况需支付结算起点以上的现金,需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1.8根据业务需要,用于专门用途的备用金。1.9必须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1.10不允许超范围使用现金。2.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3.现金收入要及时全额入账,并于当日或最迟下一个工作日送存开户银行,不得坐支现金。4.坚持现金盘点制度。每日下班前现金出纳必须进行现金盘点,并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不允许白条抵库,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解决。5.现金管理的其他规定5.1现金必须保管在保险柜内。75.2不允许编造用途套取现金。5.3不允许法人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5.4不允许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5.5不允许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5.6建立内控制度,财务负责人要定期(每周1次)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与完整。5.7建立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保证账款分开,现金出纳和记账人员职责严格分开。四、银行存款管理1.公司银行账户统一由财务部管理,不得出租、出借或超范围使用账户,财务部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提出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清理销户,经总裁批准后办理,公司其他任何部门无权行使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2.会计人员应按照工作程序审核办理各种银行结算业务,办理付款业务的经办人必须是本公司员工,不得将支票直接交给对方单位的经办人,经办人领取支票应认真核对支票内容并在支票存根联和支票登记本上签字。3.对外支付款项,必须填写《付款/报销申请单》,注明需采用的结算方式,正确填写收款方单位的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和付款金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审批后,财务方可办理结算手续,经办人不得无故变更收款人名称或帐号,当收款人名称、账号与发票或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84.因支票支付期限过期,或者账号、户名、开户银行等信息有误,造成款项不能支付的,财务人员应通知经办人落实原因:支票过期的需对方尽快退回原支票,属付款信息错误的应要求对方出具公司函,重新确认付款信息;属我方原因应由经办人出具说明,部门经理签字后,办理有关付款手续,跨月事项应重新办理付款审批。5.发生银行存款收入业务时,出纳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所有银行入帐单据、收据、发票等收款凭证必须经会计审核并填制凭证。。6.每月15号前总账会计应编制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出纳复核,如调节不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未达账”,必须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注明日期、支票号、凭证号、摘要。超过两个月的“未达账”,要督促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尽快处理并入账。五、银行票据及财务印章的管理1.银行票据及银行印鉴由资金部管理和使用,公司的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别由两名财务人员保管和使用,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个人名章由审核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不准在票据上提前加盖所有财务印鉴,银行印鉴和未用支票不得同放在一处,必须分开保管。2.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公司财务部出具的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证明、往来款的划转、票据、发票、收据及报表,严禁超范围使用财务专用章。3.银行票据包括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电汇单、银行汇票等,由出纳专人保管并建立银行票据登记簿管理,购买银行票据时要逐一清点检查,如有缺页、破损或编号不连续等问题应当场更换。启用银行票据时,要记录登记,防止空白票据丢失和被盗用。94.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制度和审批流程,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出纳应根据会计审核后“付款/报销单”的内容填写。原则上不办理空白支票业务,如遇无法预计确切金额或者无法确定接受单位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空白转帐支票的,申请人必须填写《空白支票申请表》,注明预计支付金额、用途等内容,经付款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签发空白支票。签发时,必须填写日期和用途,注明限额并在小写金额处用人民币符号“¥”封顶,加盖印鉴。申请人应在2个工作日之内在银行出纳处注销。5.对于收到的支票、汇票等银行票据,经办人应及时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验证,同时做相应的登记,给交票人开具收据,并及时进行入账处理。对于取得的票据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经办人换票。6.收到背书转让的银行票据,应由背书方正确填写背书、签字或盖章,由资金部办理交存手续。对于取得的限额票据,如限额超过所购货的金额时,应将超过金额退还购货方。7.作废的银行票据应在票据登记簿上注明“作废,换为XXXX号”字样,将作废的支票和存根粘贴在一起,加盖作废章后妥善保管。8.定期存款、保证金存款、债券等有价证券应登记备查簿,详细记录存款(购买)日期、金额、利率、期限、资金来源、存款地点、凭证编号、到期支取日等内容。六、现金收据管理1.现金收据的保管和使用人为资金部出纳。不用时应放入保险柜。102.出纳在收到现金后,必须当时开具收据,开具收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在收据联加盖财务专用章,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3.收据启用前,出纳要认真检查有无缺联少页、重号少号等,如有问题应停止使用。4.作废的收据,应整份保存,并应逐联加盖“作废”戳记或注明“作废”字样。5.整本收据使用完毕,出纳应对其进行核销,将该本收据的使用起讫日期、填开金额、填开份数、作废丢失份数等内容填入收据存根封皮上,会计复核。出纳负责收据存根的整理归档工作。四、银行存款管理1.银行账户管理1.1公司的银行账户的管理统一由财务部管理,财务部负责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清理和关闭,公司其他任何部门无权行使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1.2银行账户由财务部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业务需要,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指可以支取现金的账户)和结算账户(只允许进行银行转账,不得提取现金的账户),其他部门无权独立开立任何账户。1.3依法开立和使用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超范围使用账户。1.4对于不需用的银行账户,财务部应及时进行清理,并根据业务需要,对在用的银行账户进行日常监管。1.5原则上只允许开立一个基本账户和一个结算账户,如需要开立多个银行账户时,需上报公司财务部。2.银行印鉴管理112.1公司的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别由两名财务人员保管和使用。2.2不准在票据上提前加盖所有财务印鉴,只有出具票据时才允许加盖所有银行印鉴。2.3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公司财务部出具的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证明、往来款的划转、票据、发票、收据及报表,严禁超范围使用财务专用章。3.银行结算管理3.1银行结算的日常种类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等,各地凡启用一种新的结算方式的,应进行使用流程的梳理以及制定相应管理原则,再行使用。3.2公司原则上不收取任何单位的商业承兑汇票。3.3支票使用有关规定3.3.1请购支票要结合业务需要合理确定数量。3.3.2对外签发支票,必须填列用途、日期、金额或限额,小写金额前加封¥(关税除外),不准签发远期支票,并且印鉴和字迹一定要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