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财务制度》解读(二)2013年6月第一部分资产管理修订内容第二部分负债管理修订内容第三部分成本费用管理主要内容第一部分资产管理修订内容一、资产管理的总体变化新制度第四条财务管理任务提出:“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具体修订了资产管理的相关内容:完善了资产的分类适度调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第一部分资产管理修订内容一、资产管理的总体变化建立了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建立了无形资产摊销办法规范了高校的对外投资规范了高校的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建立了资产共享共用制度第一部分资产管理修订内容(一)完善了资产的分类1、在资产分类中增加“在建工程”,要求并入基建账务数据2002年《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1996年《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部分资产管理修订内容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要求基本建设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定期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旧衔接时提出了具体并入办法。明确了在建工程的定义和管理要求。“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一)完善了资产的分类2、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要求,在流动资产分类中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3、“应收及暂付款”改为“应收及预付款”4、对固定资产分类进行了适当调整新制度按照2011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对固定资产分类进行了适当调整: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一)完善了资产的分类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一)完善了资产的分类房屋和建筑物房屋及构筑物一般设备通用设备图书图书、档案其他固定资产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教育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第四十二条)5、取消了原制度无形资产分类中的“商誉”商誉的概念源于企业,指在未来期间能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按国际会计惯例,只有外购的商誉在组织合并时才予以入账。高校目前主要是自创商誉,不符合入账条件,因此新制度取消了“商誉”的分类。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一)完善了资产的分类新制度根据固定资产分类改革实践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适度调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即:通用设备(原一般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二)适度调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固定资产折旧反映了固定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是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的重要标志。1、折旧方法的选用:新制度第四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三)建立了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年限平均法:适用于各个时期使用情况大致相同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三)建立了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工作量法:适用于使用期间负担程度差异较大的固定资产,例如交通工具、大型设备等。计算公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三)建立了固定资产折旧制度2、预计净残值的规定:鉴于高校资产处置收入作为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且残值估计存在不确定性,为简化处理折旧的计算,新制度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第四十三条)。3、折旧计提范围: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三)建立了固定资产折旧制度4、规定了省级部门的管理权限。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制定计提折旧的具体办法。5、“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支出。”“虚提”折旧处理方法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既不影响高校支出的预算口径,又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三)建立了固定资产折旧制度1、明确了无形资产的确认原则。“高等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第四十六条)。2、明确了无形资产的摊销办法。“高等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第四十七条)。3、“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单位支出”(第四十七条)。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四)建立了无形资产摊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规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实行审批制。按照从严从紧管理的原则,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五)规范了高校对外投资2、严格限制资金的来源及投资方向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第四十八条)3、对外投资收益应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4、“高等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第四十八条)。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五)规范了高校对外投资政策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近年来出台的资产管理政策1、实行审批制度“高等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高等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四十九条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六)规范了高校资产的使用、处置及收益的管理2、资产处置、使用收益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2010年,我省颁布了《山东省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31号)及《山东省教育系统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综(2010)155号),对我省的国有资产的处置、使用以及形成的收入及支出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六)规范了高校资产的使用、处置及收益的管理“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第五十一条)2006年《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6〕56号)2009年《山东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管理试行办法》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七)建立了共享共用制度高校内部加强资产共享共用的几点个人看法:1、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目标,制定科学的设备采购规划。2、从资产管理的制度设计方面要体现学校的统筹安排的职能,对共享共用予以指导协调。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七)建立了共享共用制度3、可引入管理会计的观念,对价值大、可共享程度高的设备建立责任中心,利用内部结算价格全面核算成本和收益。4、对绩效显著的,要从收益分配、设备更新维护、间接费用补偿等方面予以支持。二、资产管理的具体修订内容(七)建立了共享共用制度第二部分负债管理修订内容1、明确了借入款的定义,“借入款项是指高等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第五十三条),不包括非金融机构及个人的借款。2、明确了应付及预收款的定义,“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高等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第五十三条)第二部分负债管理修订内容一、明确了负债分类的定义第二部分负债管理修订内容二、并入基建债务,全面反映债务规模三、坚持分类管理,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一)债务风险分类四类:一类是学校从会计主体之外借入的债务;二是结算过程中形成的结算债务;三是隐性债务,比如未确认的工程欠款;四是或有债务,比如诉讼事项、合同违约金等。四类债务均存在风险,均应纳入财务风险控制范围。第二部分负债管理修订内容三、坚持分类管理,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二)风险控制机制建设“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第五十五条)2011年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高等学校债务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第二部分负债管理修订内容三、坚持分类管理,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二)风险控制机制建设的审批管理,建立银行贷款审批制度和高校债务情况动态监控机制,建立了政府管理下的高校财务风险控制长效机制。高校内部如何建立风险控制机制?1、建立筹资风险预警制度第二部分负债管理修订内容三、坚持分类管理,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二)风险控制机制建设2、建立预算偿债基金3、完善债务的内部管理制度,持续评价制度设计缺陷4、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运行缺陷风险5、关注现金流量的监控第三部分成本费用管理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成本费用管理主要内容新制度为实现“加强经济核算”(第四条)的财务管理任务,基于权责发生制采用了“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第五十六条),对高校来讲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目的:绩效评价的需要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的需要挖掘成本节约因素,调整成本结构,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上缴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其他费用经营收入配比资本化支出非资本化支出费用按用途归集教育总成本院系、专业成本生均成本科研成本。。。。。待成本细则出台成本对象分配成本费用归集分配简图???无形资产摊销第三部分成本费用管理主要内容一、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框架及制度规定归集分配框架: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采用了会计调整法。三大部分:调整起点、费用归集、成本核算。支出、资产折耗归集到费用分类,由费用分类核算成本。注意支出、费用、成本的区别。(一)调整起点。两部分:一是支出,二是资产折耗。实际发生的数据,是成本费用的数据来源。第三部分成本费用管理主要内容一、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框架及制度规定(二)费用的归集。承上启下1、承上:规定了支出、折耗归集为费用的原则⑴归属期间及相关性原则:第五十八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第三部分成本费用管理主要内容一、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框架及制度规定⑵费用分摊原则:新制度第六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原则和标准应保持一致性。2、启下:新制度明确了费用五大用途分类,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为成本核算奠定了分类基础。第三部分成本费用管理主要内容一、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框架及制度规定教育费用是指高等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科研费用是指高等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是指高等学校为完成学校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第三部分成本费用管理主要内容一、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框架及制度规定离退休费用是指高等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其他费用是指高等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第三部分成本费用管理主要内容一、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框架及制度规定(三)成本核算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高等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