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劳动合同范例汇聚【通用4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网友收集分享的“精编劳动合同范例汇聚【通用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学习下载。劳动合同【第一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聘请乙方烹饪技师一事,进行了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中国湖南省长沙市签订本合同,条文如下:一、服务项目1.乙方应甲方聘请,派遣八名烹饪技师赴美国华盛顿××酒家进行技术服务。职责是:遵照甲方的要求,准备×菜菜谱,主理×菜的精加工,出成品;2.乙方向甲方供应为反映×菜特色需要的原材料、辅料、调料,其费用由甲方负担。原辅、调料的品种、数量及价格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二、待遇及费用(一)乙方应聘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下列待遇: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的膳食、住宿、交通、医疗、保险和一切税捐等费用,并提供当地同行业职工的同等劳保用品;2.应聘人员住房应设有空调和冬季保暖设备,以及家具、卧具等生活用具;3.乙方人员享受中国的七天休假日(元旦一天、五一一天、国庆节二天,春节三天),工资照发。4.乙方所有应聘人员在现场工作十二个月后,享受两周有薪休假。其往返机票(包括食宿)由甲方负担。5.乙方人员因病或工伤事故需要医治或休养时,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伤残,死亡时,其抚恤金亦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好善后事宜。(二)甲方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1.乙方应聘人员第一次赴美工作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人500美元的准备费。2.甲方支付给乙方八名应聘人员每月净工资为××××美元;(其中特一级烹饪技师工薪为1800美元,特二级烹饪技师为1600美元,特三级烹饪技师为1500美元,中一级烹饪技师为1400美元,中二级烹饪技师为1300美元),工作每满一年,即从第十三个月起,给每人每月加薪10%。3.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具体作息时间,按甲方编排办理。如平时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公休日需要加班,甲方应支付加班费。加班费以小时为单位计算,每小时的加班费为小时工资额的150%。小时工薪按下列公式计算:小时工薪额=净月工资÷25天÷8小时三、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负担乙方应聘人员自中国××到达工作地点的往返旅费(包括交通食宿),并在乙方人员赴任启程前三十天内,将机票和准备费汇至中国银行××分行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外汇帐户(帐号:××××),待中方人员到达后据实向甲方核销;2.负责办理乙方应聘人员进入甲方境内的签证、居留证、工作许可证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并负责其费用;3.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尊重其生活习惯,保护其人身安全,并在合同期满后按时返回中国。乙方责任1.选派技术能胜任、身体健康的烹饪技师;2.向甲方书面提供赴聘人员的姓名、履历、以及健康检查表等有关资料;3.负责办理赴聘人员在中国境内的有关出境手续,并负担其费用;4.负责缴纳起点聘人员在中国境内应付的一切税款;5.教育赴聘人员遵守甲方国内的法律法令,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准参加所在国工会组织和一切政治活动;6.乙方人员如有违犯甲方国内法律,经当地政府判令离境者,其回国旅费由乙方负担;7.乙方人员要遵守甲方店规,并遵照甲方编排的工作时间服务,无故旷工者按工时扣薪,如继续故犯,屡戒不悛者,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解雇,其回国旅费,由乙方负担;四、支付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准备费、加班费及工薪等,均以美元支付;2.每月五日为上月工薪和加班费的结算日,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结算清单通知后七日内,把上月工薪和加班费汇至中国银行××分行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外汇帐户;3.上述汇款所需费用均由甲方负担;4.甲方如不按时支付,过期一天则按应付工薪和加班费总额的0.5%付罚款。超过三十天不支付,则视为违约。五、应聘人员的更换与解雇1.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临时招回、更换个别应聘人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2.甲方如要求缩短个别应聘人员的工作期限,需提前三个月提出,并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负担;3.应聘人员工作态度不好,甲方可以解雇,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说明其原因。回国旅费由乙方负担。六、仲裁双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时,可提交仲裁。七、合同的生效和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合同期为两年。有效期从乙方应聘人员离境到达美国华盛顿××酒家之日起计算。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的某些条款要求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要求,由双方商签补充合同。如需延长合同期限,必须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面提出,经双方商得一致意见,并办妥合同延期手续后,方可延长。3.如一方违反合同而造成中断合同时,除乙方人员归国费用由违反方负担外,违反方还需负担按当时应聘人员人数累计三个月的工薪总额赔偿给对方。4.本合同未尽事宜,将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之。本合同共两份,以中、英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法定地址:____法定地址:____××年×月×日劳动合同【第二篇】甲方:法定代表人:甲方地址: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六、劳动纪律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法规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