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范例【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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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范例【推荐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范例【推荐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第一篇】各区委组织部、教育(局)工(党)委,各区编办,化工园党工委组织宣传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教育实际,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对中小学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全面提高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南京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党组织的使命任务1.肩负使命和重要作用。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中小学校贯彻落实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是党在学校的战斗堡垒,在学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中小学教育构成国民教育体系的主体,涉及千家万户,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根本要求,是推进中小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2.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科学发展。2参与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基本建设、财务预决算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的决策,保证和监督上述决策的实施,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3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做好学校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管理、考核监督等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老党员、老干部工作。4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5加强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7依法有效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二、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3.理顺党组织管理体制。坚持市、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统筹指导,各行政区尚未建立教育工作委员会的,结合本轮区级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将原有的区教育局党委(局工委)变更为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区教育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不增加机构数,不增加编制职数,作为区委派出机构,在原有党组织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基础上,负责指导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单位党建工作。按照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对隶属镇(街道)党(工)委的学校党组织,实行“条块结合、双重管理”模式,其党建工作由镇(街道)党(工)委领导,区委教育工委承担党建工作指导责任,结合业务工作对学校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学校党组织要主动并负责地向镇(街道)党(工)委和上级教育工委汇报工作。4.规范优化党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员管理、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结合学校党员人数、办学规模及教育教学管理需要等实际,科学合理设置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的委员会;党员人数100人以下、50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3人以上,不足50人的,设立党支部或支部委员会。探索在年级组、学科组等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采取联建、挂靠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由区委教育工委、镇(街道)党(工)委根据隶属关系选派党建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通过调配、优先聘用党员教师等,尽快建立党组织。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组织的组建与学校的建立和发展同步筹划、同步实施,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实现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5.健全重要事项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中小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制度,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学校重要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或校务会议研究决定。会议一般由校长、副校长和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及工会主席参加。会议根据相应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分别主持。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在重要事项决策前,校长、党组织书记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在参与决策过程中,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并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涉及干部任免事项,事先要经过学校党组织推荐考察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在重要事项上发生意见分歧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策,再行充分调研、酝酿沟通达成一致后,再适时提交决策程序。6.规范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学校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讨论决定相关事项。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按时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认真参加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稳妥发展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提高党员对党内各项事务的参与度,落实好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7.完善保证监督协调机制。党组织要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协调学校内部关系,化解各类矛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组织动员学校党员和师生员工积极投入学校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其顺利实施。建立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沟通制度,定期互通工作情况。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事项。健全完善党员、教职工定期评议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度。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8.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1+5”文件等,坚持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选优配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完善党政领导配备方式,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办法。党员行政领导干部一般应进入党组织班子;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开任职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书记、校长由1人兼任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学校,应设专职副书记。规模较大、党员数量较多的学校(特别是办有分校的总校、集团学校),应配备专职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完善学校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逐步实行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班子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多措并举,加大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培养力度,依托全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名校长”、市“行知奖”获得者等市、区优秀教育管理者的示范带动作用,采取专题讲座、学习考察、对口交流、跟岗研训、挂职锻炼等形式,推动全市教育管理人才的培养。联系有关高校、教育科学研究和干部师资培训机构,分层次、分阶段实施校长队伍培养,致力构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有序更新的学校后备管理人才队伍。9、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拓宽选任途径,探索选任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制度。党组织书记一般应从具备教师资格,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的党员教师中选拔。把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纳入党员干部教育总体规划,依托各级党校、高校开展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培训,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天。加大党性观念强、专业素质强的“双强型”党组织书记培养力度,党组织书记兼任学校行政职务的,要处理好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的关系,保证投入足够的精力做好党务工作。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按组织程序及时进行调整。10.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小学校规模和党员人数,设立党组织工作机构,合理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优秀党务工作人员担任学校行政领导,选拔教学业务骨干充实党务工作队伍。党务工作人员的待遇与学校同级管理人员同等对待。对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教职工,应将党务工作纳入工作量计算和考核范围。11.严格党员教育和发展工作。结合教育及学校实际,完善党员公开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开展党员岗位建功等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建立党内激励关怀机制,关心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及时解决党员包括离退休老党员的实际困难。贯彻执行《南京市建立健全党员出口机制实施办法》,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把党员“入口关”。着力推行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和管理骨干的“双培”机制。深入实施“源头工程”,在高中阶段学校设立业余党校,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观念教育,精心策划实施南京市“中学生青年先锋训练营”等活动,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有效开展党性教育培训。12.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坚持以“三高五好”(即:党员“思想上高素质、业务上高技能、人格上高信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强基工程为引领,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中小学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法”,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达标认定和示范点创建工作,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提升。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党建创新案例”、“优秀微型党课”、“最佳党日活动”评比,增强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开展党建课题研究,推动中小学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举办书记沙龙、党建论坛等,不断创新理念、思路和方法,提高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四、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党组织要着力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师德教育全员培训制度,引导全体教职工强化职业操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实施和做优“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等服务品牌,办好“名师公益大讲堂”、“陶老师工作站”等项目,不断提高品牌的影响力。开展师德先进群体、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德育学科带头人等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高尚师德。建立学校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与教职工定期座谈制度,及时掌握教职工思想状况,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解决他们在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大查处力度,让失德失范者名利双失,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处理;对于抓师德师风建设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学校,按相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14.强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创新多种载体和方式,有效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党组织要定期研究分析学生思想道德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德育工作重点,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丰富德育内容和途径,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德育评价体系。把德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日常管理、学生生活的全过程,关注学生思想、学习、行为和身心发展。持续开展中小学文明礼仪和中华优秀传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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