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财务评价与案例分析第一节项目财务评价基础数据估算概述第二节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第三节项目生产成本与费用的测算第四节销售收入与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估算第五节利润估算与利润分配第六节借款本金的偿还与利息支付第七节项目清偿能力分析第八节项目盈利能力分析第一节项目财务评价基础数据估算概述财务评价:投资项目财务评价是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根据财务估算所提供的报表和数据,编制基本财务报表,分析计算投资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发生的财务效益和费用,计算评价指标,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以及外汇平衡等财务状况,据此判别项目的财务可行性。财务评价是在前面财务基础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前述工作的延续和深入,财务评价是投资项目财务分析的核心。也是决定项目投资命运的重要决策依据。财务评价的主要步骤:1.收集和估测财务数据2.编制财务基本报表(特点)3.进行财务评价4.进行不确定性分析财务估算:在财务评价工作开始之前,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现行价格,收集整理和测算有关项目现金流量,并分类编制成财务估算表,为财务评价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数据。财务估算是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财务评价工作成败的关键,没有科学的财务估算方法和准确的财务估算数据,就不可能有正确可靠的财务评价结论。财务估算需要的基本数据、资料:1.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2.项目实施进度及计算期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需要量及分年使用计划4.资金筹措方案(资金来源)及贷款条件:贷款利率、偿还时间、偿还方式等5.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6.成本费用的分项值7.产品售价、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产品销售率按100%考虑,即销量=产量8.利润及其分配方案及借款还本付息计划等9.估算的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及国家现行财税政策、会计制度与相关法规等10.确定基准收益率等财务评价参数项目计算期:经济评价中为进行动态分析所设定的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1.建设期:项目资金正式投人开始到项目建成投产为止所需要的时间,可按合理工期或预计的建设进度确定;运营期分为投产期和达产期两个阶段。投产期:项目投人生产,但生产能力尚未完全达到设计能力时的过渡阶段。达产期:生产运营达到设计预期水平后的时间。2.运营期一般应以项目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期确定。项目计算期应根据多种因素综合确定,包括行业特点、主要装置(或设备)的经济寿命等。行业有规定时,应从其规定。计算期不宜定得过长(一般不超过20年),对于某些水利、交通运输等服务年限较长的特殊项目,经营期的年限可适当延长。具体计算期可由部门或行业根据本部门或行业项目的特点自行确定,因此无法对项目计算期作出统一规定。计算期不宜定的太长。除建设期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外,一般来说,运营期不宜超过20年,因为按折现法计算,把20年后的收益金额计算为现值,为数甚微,对评价结论不会发生关键性的影响。第二节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投资资金按期定额投入,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在总投资估算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基础上,应根据资金供应者的条件分析比较各种筹资渠道,制定科学的资金筹措方案与资金使用计划。项目的筹资渠道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投资者自有资金,可作为资本金投入;二是外部筹资,通常采用借贷或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一)资本金资本金是投资者自身投入的资金。我国《企业财务通则》规定,资本一般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是项目的非债务性资金。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有效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发《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通知》,从1996年开始,对投资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我国除了公益性项目等部分特殊项目外,大部分投资项目都实行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于后者,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评估作价。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根据项目所在行业的不同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其中,交通运输、煤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5%及以上;钢铁、邮电、化肥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5%及以上;电力、机电、建材、石油加工、有色金属、轻工、纺织、商贸及其他行业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及以上。资本金的具体比例,由项目审批单位根据项目经济效益、银行贷款意愿与评估意见等情况,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定。经国务院批准,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可适当降低资本金比例。资本金的来源有: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资金2.国家批准的各项专项建设资金3.“拨该贷”和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回收的本息4.土地批租收入5.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6.地方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及其他预算外资金7.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及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等)8.企业折旧基金以及投资者按照国家规定从资本市场上筹措的资金9.经批准,发行股票或可转换债券10.国家规定的其他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资金(二)外部资金来源1.国内资金来源(1)银行贷款。从现实情况来看,银行贷款是项目筹资的主要渠道。(2)国家预算拨款。它是指由国家预算直接拨付给建设部门、建设单位等无偿使用的建设资金。这种拨款包括中央预算拨款和地方预算拨款两种。目前预算拨款已不再是拟建项目主要的资金来源。(3)国家预算贷款。是指国家预算拨交政策性银行作为贷款资金由政策性银行对实行独立核算、有偿还能力的事业单位和更新改造的企业发放的有偿贷款。(4)发行债券。债券是筹资者为筹措资金,向众多的出资者出具的表明债务金额的凭证。这种凭证由发行者发行,由投资者认购并持有。债券是表明发行者与认购者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据。2.国外资金来源(1)外国政府贷款(2)外国银行贷款(3)出口信贷(4)混合贷款、联合贷款和银团贷款(5)国际金融机构贷款3.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资本租赁,是指不带维修条件的设备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购入设备相类似,实质上是承租者向设备租赁公司筹措设备投资的一种方法。融资租赁的方式很多,主要有以下3种(1)自营租赁(2)回租租赁(3)转租赁项目总投资的构成:根据资本保全原则和企业资产划分的有关规定,投资项目在建成交付使用时,项目投入的全部资金,即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最终会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和流动资产。建设项目总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建设投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费用预备费流动资产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征地补偿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勘察设计费建筑管理费环境评价费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转费......技术转让费其他费用生产准备费开办费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其他资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项目总投资构成与资产形成图项目总投资估算的原则和程序如下:(1)分别估算各单项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2)在汇总各单项工程费用的基础上,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3)估算涨价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4)估算流动资金项目投资估算方法(一)概略估算方法1、生产规模指数估算法:这种方法根据已建成的,性质类似的建设项目或生产装置的投资额和生产能力及拟建项目或生产装置的生产能力估算拟建项目的投资额。fxxyyn12122、该法中生产规模指数n是一个关键因素,不同行业、性质、工艺流程、建设水平、生产率水平的项目,应取不同的指数值。(1)当拟建项目的规模与类似项目的规模相差不大于50,而规模扩大仅仅是提高设备的功能和效率时,其值一般为0.6~0.7。(2)当新建项目规模的扩大不是靠增大设备规模,而是靠增加相同规模设备的数量而扩大规模时,其值一般为0.8~0.9。(3)大多石油装置、石化装置、化工装置的值为0.6~0.7。另外,拟估投资项目生产能力与已建同类项目生产能力的比值应有一定的限制范围,一般这一比值不能超过50倍,而在10倍以内效果较好。3.分项比例估算法:以拟建项目的设备费或主要工艺设备投资为基数,以其他相关费用占基数的比例系数来估算项目总投资的方法。C为拟建项目的建设投资;E为根据设备清单按现行价格计算的设备费(包括运杂费)的总和;P1,P2,P3为已建成项目中的建筑、安装及其他工程费用分别占设备费的百分比;f1,f2,f3为由于时间因素引起的定额、价格、费用标准等变化的综合调整系数;I为拟建项目的其他费用IPfPfPfEC)1(332211(二)详细估算方法1、建筑工程费估算建筑工程费是指为建造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所需要的费用,如场地平整、厂房、仓库、电站、设备基础、工业窑炉、矿井开拓、露天剥离、桥梁、码头、堤坝、隧道、涵洞、公路、铁路、管线铺设、水库、水坝、灌区等项工程的费用。(1)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建筑工程费用=单位建筑工程投资×建筑工程总量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是以单位建筑工程量投资乘以建筑工程总量来计算的方法。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以单位建筑面积(m2)的投资,工业窑炉砌筑以单位容积(m3)的投资,水库以水坝单位长度(m)的投资,铁路路基以单(km)的投资,矿山掘进以单位长度(m)的投资,乘以相应的建筑工程总量来计算建筑工程费。(3)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法对于没有上述估算指标且建筑工程费占总投资比例较大的项目,可采用概算指标估算法。采用这种估算法,应占有较为详细的工程资料、建筑材料价格和工程费用指标,投入的时间和工作量较大。其具体估算方法见有关专门机构发布的概算编制办法。2、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估算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包括设备的购置费、工器具购置费、现场制作非标准设备费、生产用家具购置费和相应的运杂费。设备购置费的估算应根据项目主要设备表及价格、费用资料编制。工器具购置费一般按占设备费的一定比例计取。对于价值高的设备应按单台(套)估算购置费;对于价值较小的设备,可按类估算。国产设备和进口设备的设备购置费应分别估算。(1)国产设备购置费为设备出厂价加运杂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仓库保管费等),运杂费可按设备出厂价的一定百分比计算。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国产标准设备估算国产标准设备是指按照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图纸和技术要求,由我国设备生产厂批量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设备。国产标准设备原价有两种,即带有备件的原价和不带有备件的原价。在计算时,一般采用带有备件的原价。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国产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尚无定型标准,各设备生产厂不可能在工艺过程中采用批量生产,只能按一次订货,并根据具体的设计图纸制造的设备。非标准设备原价有多种不同的计算方法,按成本计算估价法,非标准设备的原价由以下各项组成:单台非标准设备原价={[(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1+专用工具费率)×(1+废品损失费率)+外购配套件费]×(1+包装费率)-外购配套件费}×(1+利润率)+销项税金+非标准设备设计费+外购配套件费(2)进口设备原价(抵岸价)的构成及计算进口设备的原价是指进口设备的抵岸价,即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且交完关税等税费后形成的价格。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与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有关。进口设备抵岸价的确定进口设备抵岸价=货价+国外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进口关税+(消费税)+进口设备增值税+(海关监管手续费)+(车辆购置税)上述公式中,相关费用计算如下:进口设备到岸价(CIF)=离岸价(FOB)+国外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其中:国外运费=离岸价×运费率或国外运费=单位运价×运量国外运输保险费=(离岸价+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率/(1-国外保险费率)进口关税=进口设备到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进口关税率消费税=(到岸价+进口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设备到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率外贸手续费=进口设备到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外贸手续费率银行财务费=进口设备货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