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的劳动合同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网友分享的“高管的劳动合同”,欢迎学习下载,希望大家能够喜欢。高管的劳动合同【第一篇】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性质:____地址:____电话:____法人代表:____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籍贯:____现住址:____乙方属性:(在□打上√号)原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商品粮或农村粮:____身份证号码:____深劳合03号单位劳同书号深圳市劳动局制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关规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____为本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劳动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一、工作任务及工种: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岗位,承担____工作任务,为____工种,因生产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甲方调整的岗位、工种、可申请离职。二、合同期和试用(熟练)期:合同期从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熟练)期从一九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试用(熟练)期满,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合格者定级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辞退(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过期不考核,视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三、劳动时间、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1.劳动时间:每周实行____日工作制,每日为____小时制,每月预计加班____小时,月加班时间超过48小时,必须经双方同意,不得强制。2.劳动报酬:(1)按规定甲方结汇后的职工工资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现行有关规定办法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的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工作(业务)性质,暂定为每日工资____元×25.5天=月工资____元。普级加薪每年的月工资增__元至____元不等。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可在本合同双方约订栏中约定,甲方因故停工连续____天以上,或月累计____天以上,每天发给乙方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甲方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资的1%赔偿乙方损失。(2)奖金。应按单位的经济效益和乙方的劳动贡献定,一般每月____元至____元;年终奖金每年视效益另定。(3)加班工资:法定日节为____%。公休假日和平时为____%。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____元作为夜餐津贴。3.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①甲方必须按规定办理为乙方的退休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保险金(临时工的社会保险每月自付____元,先由甲方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临时工不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在未实行工伤保险前及甲方没有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时,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伤、残、亡的,按国家或市府现行规定、办法执行;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满但在治疗期内的,甲方应根据其工龄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____年以下的____%,____年至____年为____%;____年至____年为____%;____年以上为____%;其医药费报销____%,或每月发给乙方____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疗的`应经公司批准,其住院的医药费应实报实销。③乙方是已婚女工的,产假期间甲方发给100%的月工资及生活补贴和全勤奖。④在合同期内,乙方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每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____天,夫妻生活在一地,与父母异地的,每满四年为其安排探亲假一次,共____天。临时工在甲方工作满一年以上再续签合同的可安排探亲假,其探亲假为:满一年以上的,每年探亲假为____天,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月工资及各种补贴(不影响年终奖);路费按规定报销或实行包干制。⑤法定节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假天数视为有薪假期;如有超过天数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高管的劳动合同【第二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二、工作内容与地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岗位工作。乙方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按照甲方关于该岗位的岗位职责描述及相应的考核制度执行。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周/月/季/年),乙方经过考核达不到岗位职责的要求或者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但因乙方工作性质导致乙方需要到其他地点履行劳动义务的,该地点也视为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的劳动工时制为以下第(______)种:(1)标准工作制;(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3)不定时工作制。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休息日为星期六和星期日,但因甲方生产经营所需,临时利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应当安排乙方调休。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六条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制度按政府有关规定及公司规章执行。四、劳动报酬及福利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制度,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经营效益,在有条件的时候,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第八条每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工资,如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则提前至至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支付。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及劳动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工资及绩效考核协议》进行约定,《工资及绩效考核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更的,劳动报酬也随之变更;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午餐,标准为元。第十条若因经营需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甲方要求乙方加班加点的,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若乙方申请加班的,须经甲方批准后才能进行加班,未经甲方批准的,不视作加班,加班加点时间控制和工资结算按国家法律规定及甲方制度执行。第十一条因工作任务不足或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甲方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出现前款情形,乙方可以自愿解除本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承担补偿、赔偿、违约责任。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参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五、劳动保护与劳动纪律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工作规范,依法制订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促使乙方执行。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十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第十七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订、修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双方在乙方承诺遵守该等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前提下达成本合同。第十八条乙方应遵守公司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违反规程和规范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坏、生产经营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第十九条乙方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第二十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和所有生产经营信息,乙方应避免个人利益与甲方利益之间发生冲突。乙方违反下列规定的,视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甲方可以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一)乙方不得成为与甲方有或可能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如客户)的主要股东或拥有相应利益者;不得担任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企业的董事、合伙人。(二)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任何竞争对手,或担任竞争对手的承包商、顾问(无论是专职或兼职,无论是否获取报酬),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成为甲方竞争对手。(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顾客或担任其业务承包商、顾问或以其他方式与其业务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牵连。(四)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提供或销售与甲方类似产品或服务。不得销售竞争对手的产品及服务或以任何方式支援或促销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五)乙方及其亲友与甲方业务往来时,应事先告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亲友进行往来业务。除此,乙方应回避参与决定是否与其亲友进行业务往来。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乙方从事甲方的工作岗位为高级管理者、重要技术岗位、保密岗位的,根据甲方的要求还应当签署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或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据规章制度,给予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第二十三条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其它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二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二)双方同意,下述情形亦属于符合上款规定:1、私自利用甲方资金、技术、设备、名誉等条件为他人或自身谋取利益的;或者将甲方的财产用于未被授权使用的目的;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经甲方书面警告后仍不悔改的;3、泄露或者利用公司商业机密的;或者未得到事先许可转移甲方的财产或者技术、业务情报;4、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得甲方财物或者对甲方犯有欺诈行为的;本人或者协助他人虚构事实向甲方索取报酬或补偿的,从而侵占公司财物的;5、未得到甲方的许可接受供货人或者客户不合理的财物;6、乙方无法提供真实身份证明的,应聘或合同履行期间提供虚假的从业经历、资质或学历、身体状况,或是隐瞒与其他单位尚有未解除的劳动关系、未了结的劳动纠纷等情况的;或其他符合本合同第四十四条第2款规定情形的;7、散布不利于团结、和谐社会言论,在公司内部拉帮结派的。(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在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代价下,即时解除本合同:(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七条甲方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实施经济性裁员。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须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一)符合《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