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先进事迹【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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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先进事迹【精编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法官先进事迹【精编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法官先进事迹【第一篇】孟宪玲,女,1972年7月5日生,中共党员,现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负责诉讼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该同志以其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当事人及领导、同事们的普遍赞誉。2015年,她被评为吉林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市直机关“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6年,被评为江城法治建设“十佳法官”,市直机关明星女政法干部,庆祝建党95周年市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孟宪玲同志还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7年被评为吉林市劳动模范及吉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具体事迹如下:一、坚定的理想信念,较高的政治素质孟宪玲政治觉悟较高。虽然审判业务及窗口接待任务繁重,但她从没有放松过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她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司法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2013年孟宪玲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立案第一庭副庭长,主管立案窗口工作。在这个岗位上,她一干五年多。她每天都坚持在窗口第一线,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工作中,她始终踏踏实实,任劳任怨。作为立案窗口的负责人,孟宪玲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细节中,经常换位思考,用自己的耐心、热心、细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正。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区分情况,妥善处理,不让当事人求告无门,跑冤枉路。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孟宪玲除依法为其报请办理诉讼费用减缓免手续外,还多次自掏腰包,为当事人提供车费及伙食费,当事人被感动的痛哭流涕。一些多年上访的当事人,对孟宪玲都赞不绝口,有的还给她送来了表扬信和锦旗。担任副庭长以来,她在窗口接待当事人达20000余人次。二、过硬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操守孟宪玲非常重视业务学习,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类型,她善于钻研,总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15年,她曾受省法官学院邀请,在全省立案庭长培训会上讲座。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立案窗口工作职能的定位主要是服务。对内服务审判法官,对外服务人民群众。她带领立案窗口的干警,把对内服务与对外服务很好的结合在一起。2014年市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院党组的支持下,立案大厅设计开展了“创为民服务示范窗口,做群众满意五心法官”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孟宪玲率先垂范,带领立案大厅全体人员群策群力,加班加点,使立案大厅的软硬件建设全面升级。窗口建设的做法得到了有关领导机关的肯定。时任市委主要领导在我院呈报的窗口建设工作情况专报上做了重要批示,在全市会议上介绍经验,事迹入选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典型事迹汇编,省市总结大会上,市委督导组对我院加强窗口建设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2015年孟宪玲以全院综合排名第二的成绩成为第一批入员额的法官。这一年也是立案窗口迎接挑战的一年。年初,最高院提出要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随后,党中央又提出了要改革立案审查制度,由审查立案制变为登记立案制。这两大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了落实好这两大便民利民的举措,孟宪玲作为立案窗口的直接负责人与庭长多次探讨,献言献策,对立案大厅软硬件的升级改造全程参与,高效落实。6月份,省院时任院长王常松在吉林中院调研时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吉林中院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运行有序,得到了省院主管领导及省院立案一庭的充分肯定。2016年以来,最高院提出要大力加强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案号标准化建设及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在这几项工作中,孟宪玲在主管院长、庭长领导下,带领窗口人员群策群力,建章建制,抓好落实,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孟宪玲同志的工作受到省院立案庭领导的高度肯定。她带领的立案窗口于2016年被吉林市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百佳效能处室”。2017年为打造全国一流诉讼服务中心,吉林中院对诉讼服务大厅进行了进一步升级改造,诉讼服务水平全面提档升级。省人大副主任陈伟根、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伟、市委政法委书记徐莉、省高院院长徐家新先后视察了改造升级后的诉讼服务中心并给予了高度评价。2017年被吉林市文明办评为“全市窗口行业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标兵窗口”。外地法院来参观的也络绎不绝。登记立案制度改革后,立案一庭办理的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在主抓窗口工作同时,2015年至2017年,孟宪玲个人办理案件数量每年均超过100件,各项审判指标均居前列。三、热爱司法审判事业,工作勇于革新创新在工作实践中,孟宪玲不拘泥于传统的工作模式,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在庭长的带领下,她健全、完善了诉讼服务各项制度,其中绝大多数制度已经审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已经实施。其中《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及工作流程还得到省院立案一庭的充分肯定,下发全省法院立案部门予以参考借鉴。在省院部署开展的电子法院建设中,孟宪玲积极抓好落实,创新实践,在庭长带领下,全省率先建立电子法院功能体验区,率先制定起草了电子诉讼、电子送达等制度规范。她还创新诉讼服务模式,开通了“微诉讼”平台服务,最高院检查组对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检查时对这一做法予以肯定,并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综述中予以专门肯定。在省法院定期对全省各级法院网上立案工作的通报中,吉林中院的网上立案数量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并在全省网上立案工作推进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四、公正廉洁的典范,遵章守纪的榜样从到法院以来,孟宪玲遵章守纪,从不旷工、迟到早退,从未因个人的私事耽误工作。她始终坚守做一名公正廉洁好法官的初心。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工作,无论有权无权,她都始终做到严于律己,坚守底线。不仅自己坚决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也时常提醒窗口的工作人员不要触碰底线。她有很多当律师的同学、朋友,但她从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们办过一件违反法纪的事。2015年,孟宪玲同志被我院评为廉政工作先进个人。法官先进事迹【第二篇】xxx,女,汉族,安徽六安人,1983年9月出生,2006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2020年12月10日,xxx同志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停博,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37岁。1月25日,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向xxx同志学习的活动。xxx同志十四年如一日,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不愧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她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共产党人和人民法官的初心使命,秉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倾心竭力奋战在审判工作第一线,以严格公正司法做到“两个维护”。她始终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依法审理每起案件,平等耐心接待每位当事人,全力多办案、办难案、办好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审判工作高质效赢得社会认可。她始终保持昂扬斗志,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经常忘我工作,被同事们称为“女汉子”,2017年以来主审及参加合议庭审结案件近2100件,为审判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xxx同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新时代安徽省政法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公务员队伍和人民法官中的楷模,是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法官先进事迹【第三篇】周斌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有一位法官,将自己毕生的精力,放在法治的不懈追求中,他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职责,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他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四川省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他就是恩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周斌。精业源自坚定的法治信仰“个头不高但庭审中气场足。”这是周斌20余年一线审判生涯中留给老百姓最直观的印象。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周斌同志就像一块海绵,在法律的海洋中尽情吸取着法律知识的养分。气场足来自于内心的强大,来自于对自身业务的自信,办理案件2400余件,无一件引发信访,庭前的调解疏导、庭中的明辨是非、庭后的释法析理,无处不彰显出他对法律的精通。曹某诉某卫生院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因对是否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及人身损害赔偿双方争议较大,且当时没有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周斌多次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多次到实地走访调查,多次组织人员分析案情,在当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从法律基本原则的角度出发,推定工伤保险赔偿与因第三人侵权赔偿在法律上并行不悖的,并据此作出判决,最终让双方对判决胜败皆服。李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用人单位对仲裁不服提起诉讼,劳动者却未提起诉讼,按仲裁裁决所认定的巴中市2013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825元计算标准,还是按实际查明的工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由于李某未提起诉讼,根据“不告不理”原则,应按仲裁裁决所认定的年平均工资标准36825元计算。第二种意见认为,由于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失效,应按实际查明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对数额计算不当,可以予以变更,包括减少,同时也包括增加。周斌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保护弱势群体,坚持按第二种意见处理此案,该案的判决对于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作出了引领示范作用。同时,用人单位起诉反而得到比履行仲裁裁决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是司法追求实质公平的典型案例。该案例入例《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他很谦虚也很好学,善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这是法院同事对周斌的评价,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到法院参加工作,周斌勤钻书记员业务,在短时间内成为院内书记员中的佼佼者;担任审判员后,他经常思考法律适用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空白和障碍,先后撰写了《新婚姻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困惑》、《车辆受损后是否应当计算贬值费》等多实务类的调研文章,所撰写的《恩阳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司法对策及建议》一文获得四川省“治蜀兴川”杯论文大赛优秀奖、市科协第七届学术论坛二等奖。拟定的《关于“三区同建”的法律思考》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他喜欢钻研新类型案例和疑难案件,无论是承办法官向他咨询,还是审委会、合议庭讨论案件,他总是毫无保留地贡献自己所理解的、所掌握的知识,并在案件审理后归纳总结,形成指导性意见。2018年,其办理的一件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案件办结后,周斌担心涉案食品过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确保食品管理,让人民吃得放心》的司法建议,该司法建议被《人民法院报》采编。“有的老百姓可能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如果没有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不仅仅是对我个人的失望,更可怕是可能会对法治失望。”这既是周斌的座佑铭,也是他多年来精业求真的源泉动力。敬业源自良好的法官素养“不是自己的东西不拿,是自己的事一定做好。”这是最近一部电影中的一句话,也是周斌20余年法官生涯的真实写照。将本职工作干好决不是单纯的就案办案,在工作中,秉承这样理念的周斌,将自己审判工作干好的同时,主动与党委中心工作有效对接,不断创新理念,不断总结审判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担任回风社区巡回法庭负责人期间,他创造性地推行社区巡回法庭工作模式,在社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协助社区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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