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风廉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汇编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乡镇党风廉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汇编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乡镇党风廉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第一篇】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紧紧铆盯“廉洁苍溪”,牢牢把住“问责监督”,驰而不息深化作风纪律建设,坚定不移深入开展反腐败伟大斗争。现就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做法及成效(一)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守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班子成员签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9份;在抓重点、抓典型、抓示范上下功夫,定期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全年办理案件4件,信访件16件,书面诫勉10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17人,追缴违纪资金万余。(二)强化廉洁教育学习,不断筑牢廉洁根基。我镇始终把坚持学习,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放在首位,通过固定课堂、移动课堂、网上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周三定期组织镇干部学习,每天开展“学习强国”。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今年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蒲波、侯晓春、彭宇行、刘亚洲严重违纪违法案和赵自学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案》。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干部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出现的思想认识问题,认真开展检视剖析和批评自我批评,筑牢了全镇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扭住暗访监督检查,保障重大决策落实。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党委关于转变作风有关要求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扎实推进,完善印发了《云峰镇机关干部管理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有硬性约束、有责任制度、有监督检查、有惩戒措施。二是实行政务公开、收费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定期通过平台、橱窗、专栏、会议等形式公开公示。三是加强人财物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预算审批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开展;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考勤、请假、签到等日常管理制度,规定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控制单位公务接待、出差、用车等公用经费支出,管理使用好项目经费,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履行节约,全面推行廉政建设。(四)注重日常风险防控,有力体现组织温度。在全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及流程清晰、程序合法、权责明确、操作简便的原则,清理各站、所、办和个人岗位权利,逐项审核确定权利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查找风险点,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有效杜绝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发生。积极组织开展水利资金和扶贫项目专项清理。加强对工程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各个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未发现擅自改变规划或投资计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不按程序变更设计和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年来,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少数干部四个意识不强,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没有细化落实在具体行动措施上,有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不力,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缺少担当精神,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部分干部在执行上下班制度和纪律方面不到位,不按党员亮身份的要求佩戴党徽,个别干部存在不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外出不报告的现象;三是抓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的力度还不够,监督还不到位,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从思想深处对“党建引领全局”核心地位的认识不深刻;二是从制度高度来抓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识还不鲜明;三是从方法维度来破解党建工作现状的畏难情绪还未消除。三、下步工作打算(一)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更加注重廉政教育。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社会主义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工作业务技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严守规矩约束、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依托报刊、网站、短信、微信等载体,宣传党纪党规知识,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推行分层分岗差异化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预警教育。(二)广泛体现组织关怀,更加注重风险防控。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相关制度、办法、方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把责任制延伸到业务工作中去,把日常性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阶段性工作与目标性工作相结合,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建设和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三)着力重大决策落实,更加注重严明纪律。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反对并严肃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上,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大局观念,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对工作不力的要实行问责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四)铆盯良好政治生态,更加注重从严执纪。坚决遏制违纪违规行为,协助上级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和追究责任对象负责人的相关领导责任。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积极解决涉及纪检监察的信访问题,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针对违纪违规现象,认真分析原因,实行以案带整改,发挥其在教育警示、完善制度等方面的治本功能,鼓励水利系统人员相互监督,相互督促。乡镇党风廉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第二篇】县廉责办:对照《xxx县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安排方案》和《xx县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要求,认真对全局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及各项党内法规,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组工作,带头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一)切实履行管理党治党政治责任。局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二是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员活动及干部职工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十九大精神、党章、党纪、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有戒惧、守底线;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及各项党内法规,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基层党建巩固年和提振干部精气神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日”活动,严格开展好党支部工作。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等均能按要求认真开展;四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安排,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针对扶贫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加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五是按照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决策部署要求,认真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组织保密纪律,机构改革圆满完成,没有出现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六是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安排部署,抓实抓牢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按照省、市、县各级检查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单位确定了8名挂包帮责任人,对15户贫困户进行了挂钩帮扶;七是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半年共召开5次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上报问题线索7条;八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上半年来,未发现未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违反党的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二)认真履行全面领导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富民县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安排方案》要求,及时对相关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责任人、责任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二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组主体责任,积极支持县纪律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二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领导班子成员、重点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批评教育,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年内共开展谈话10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人次;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昆明市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局长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工作,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一是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部署协调。约谈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3人次;压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昆明市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局长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工作,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三是明确副局长对分管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应用好“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上半年来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6人次。并定期不定期与分管联系各科室、中心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工作要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四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七严格”、“十严禁”。紧盯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纪律作风督查,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五是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员活动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带着学习党章、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六是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经检查,一年来没有干部职工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一)认真落实党组党内监督主体责任。一是围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上半年共公开信息7条。二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没有出现超标准接待情况,没有因公出国(境)的人员。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接访下访工作,认真办理交办、转办、督办的信访件,上年年来共办理信访案件3件,没有迟报、漏报情况。(二)支持配合纪检组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纪律作风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各级查处的违纪人员情况,强化纪律教育。二是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问题,半年来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三是认真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对县农业农村局监管责任范围内的“大棚房”按要求进行了清理。四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月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