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谈引导城中村城市化的若干对策【热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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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谈引导城中村城市化的若干对策【热选8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谈一谈引导城中村城市化的若干对策【热选8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谈一谈引导城中村城市化的若干对策【第一篇】城中村存在的问题1、人口杂乱。城中村是由村民、市民以及流动人口混合构成的,流动人口成为了主要的犯罪群体,治安形势非常严峻。2、城市规划滞后,违法违章建筑比较集中,“一线天”、“握手楼”、“贴面楼”等风景独特。由于房屋的密度较高、采光通风的条件较差,村民的居住环境也比较差。3、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条件很差。各种管线杂乱无章,排水排污不畅,垃圾成灾。街巷狭窄、拥挤,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问题。4、土地使用存在诸多问题。宅基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相互交织,非法出租、转让、倒卖,管理混乱等。城中村改造的原因由于城中村集体土地的边缘性、稀缺性、区位性、固定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相比较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低廉性,因此它拥有者旺盛的需求市场,土地使用权的差别使得“城中村”得以客观的存在,那为什么要改造呢?1、城中村存在着大量的违章违规建筑,而且还没有任何规划,也没有建设部门的批准。2、存在者大量乱占、乱圈地,且非法租赁土地的现象。3、城中村中有大量以土地入股,开办各种实业的现象,还有用集体土地作抵押贷款的行为。4、有用集体土地进行非法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城中村改造的补偿标准1、宅基地补偿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一线城市一户宅基地可以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的高层住宅。这是政府倡导并决定的补偿方式,这也是底线,不能低于这一标准。当然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个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比如将300平方米一套的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2、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3、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4、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针对营运性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5、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6、电器移机费一般按照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如果拆迁时市场价格有所提高,也应当相应的提高补偿。7、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由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谈一谈引导城中村城市化的若干对策【第二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在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由于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导致城市用地紧张,把以前围绕城市周边的部分村落及其耕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的范围,在这些用地上原来的行政村被“卷入”城市,形成现在许多的城中村现象。本文参照深圳城中村改造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探讨“城中村”改造的可实施性。关键词:“城中村”现象;透视分析;城市化;改造对策一、“城中村”的特征分析城中村是城市化推进过速的产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用地的急剧扩张,越来越多的村庄被纳入了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之内。在发展的初期,政府因无力妥善安置村民,不得已预留一些村民居住和维持生存的空间。这些地块和以前的村民住宅用地基本保持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实行农村管理体制,形成了相对封闭的小社会。城中村所在的街道又难以按照城市管理体制实施管理。这种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实际上使城中村处于“两不管”的状态,造成城中村的规划、建设、管理长期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当前,城中村普遍存在的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村内建设混乱,环境卫生恶劣,社会治安复杂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影响到城市整体形象功能的发挥。1、空间形态和内部功能与周围环境的剧烈反差:全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一部分地区由于规划跟不上或者没有按照规划及时实施及规划管理不严和政策的引导不当,在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型的过程中,发生村镇用地范围内用地功能混乱的现象。居住、工业、商业等用地相互交织,绿化、停车、疏散等公共空间用地几乎为零,建筑物杂乱无章,建筑密度高达60%―80%。村民建房一般建至3―4层甚至6―7层,容积率超过甚至。日照、采光、卫生、通风等居住自然条件相当恶劣。其次,这些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严重缺乏,道路狭窄一般宽度为6-7米甚至3-4米不等,并且曲折、不成系统,无法满足居民的使用和停车、消防的基本要求。市政设施缺乏导致经常性内涝,尤其北方城市冬季不能及时清扫积雪导致冰雪消融时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市政公用设施、人防等设施的数量和质量更无从谈起。再次,“城中村”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地域空间,人口构成混杂,人群密度大而社会管理薄弱,外来人口较多管理不到位,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导致社区环境脏乱差,社会治安问题较为突出,人口组成包括本地村民、城市人口及外来流动人口。这些不同地域、社会地位、心理价值、籍贯、语言的群体在此汇集产生了文化上的冲突和融合。2、用地、人口的性质和规模难以界定:首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对这类用地的性质一般归为E6类用地(村镇建设用地),但其又处在和城市用地交错位置,用地功能难以用城市用地分类标准进行界定。其次,居住在这些地区的村民既能享受到城市居民所能得到的一切公共服务设施,又能享有国家赋予农民的特权,占地建房和计划生育方面的特殊政策。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所带来的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之间的差距在这里荡然无存。城市总体规划中计算城市人口时又难以分类,难以统计;另外,这些地区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和低廉的建设成本,使出租屋(村民自建房),生意异常火爆。同时,第三产业的发达和出租屋带来的大量流动人口也使得这里人口构成复杂,相应的带来了诸多的社会问题。3、行政体制和管理机制上的混淆和疏漏。首先,在农村行政体制上村集体一把手说了算,很多乡村干部不懂规划,不知道盲目建设是违法的,会带来严重后果,相反还认为是做了好事。有的甚至将村集体土地出租、买卖,给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其次,村民很少有人过问村集体利益及资产,村里很少或者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在农村城市化发展的今天使得“城中村”的管理建设显现出了诸多问题。二、“城市里的乡村”的负面影响1、土地资源的浪费“城中村”的土地资源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造成土地的占有率高,利用率低,产出率更低,形成不了开发的规模效益,破坏了城市土地利用的整体性,造成城市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城中村”所具有的优越的区位优势和低廉的价格使这些地区不规范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特别活跃。一方面,对城市规范化的房地产市场形成了不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使本应属于城市房屋、土地使用的交易收益流入个人或某些单位的囊中,房屋、土地收益流失。2、从社会、文化发展上的种种弊病社会发展要求“改善医疗、重视教育、增加就业、提高人口素质等”,由于“城中村”内的村民和外来的暂住人口由于历史的原因普遍文化素质不高,再加上改革开放以后富裕的物质生活,容易滋生游手好闲、惟钱独尊的价值观念,缺乏在文化和专业知识技能上提高的动力。如果不及时进行更新改造,将引发诸多社会问题,使整个社区的生活质量下降和恶化,导致稳定的社会结构趋向于动荡。3、从政策方面分析“城中村”这种独特的发展模式,使得普通的城市居民很难去理解和关心这些地区的村民,而村民本身也缺乏参与城市生活的追求,从而形成公众参与的盲区。由于“城中村”涉及“三农”中许多深层次的问题,现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城中村”的存在和发展还缺乏系统的研究,无法形成一个明确的政策,这和城市这几年新区建设量太大,政府无暇顾及这些地区的发展有关。三、“城中村”改造的新尝试1、本地区“城中村”问题影响改革开放使我市的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并迅速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城市化及城市的发展,村改居政策的实施使“城中村”村民变成城市居民,迈出了缩小与“城市人”身份差距的第一步。但是,由于这些“城市单元”仍然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管理体制,成为“城市里的村庄”。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村民纷纷在弹丸之地随意建设、加层、搭接出租房,建了不少“握手楼”、“贴面楼”、“连体楼”,致使基础设施适应不了人口密度增大的要求,出现了消防隐患无法消除,疏散通道、水、电、下水管道和地基等难以承受的问题。同时,居住人口密集造成的环境卫生恶劣、社会治安混乱等现象成为城市管理的死角。所有的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到我市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城市功能的发挥、旅游城市形象的树立和城市现代化的推进。改造“城中村”,是实现农村城市化、推进城市现代化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势在必行。2、深圳“城中村”改造经验以深圳为例,近几年在政府对“城中村”改造的支持下,村干部群众,依靠自己的力量,在改造“城中村”的试点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城中村”改造涉及户籍制度、土地利用制度、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等多方面的问题。面对问题,地方政府鼎力支持村股份公司实行“统一组织、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坚持“自行改造、整体重建”。村股份公司在上级的支持下创造了灵活的融资机制。由股份公司担保、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在建户出资,工程竣工后,银行把贷款转成楼宇按揭贷款,各户按揭年限三到十年不等。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村干部群众拧成一股绳,使工程提前六七个月竣工。新住宅区的设计和建筑,体现了当地特色和城市文化的品位。规划全面考虑市政设施配套,道路、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娱乐室、图书馆、健身房等,“城中村”改造取得了成功。深圳“城中村”改造之所以成功,一是政府掌握了管理社会的主动权,土地资源得以有效整合。政府的管理工作由被动变主动,管理成本有所降低。在新住宅区内,制定了居民规范准则、外来人员入住规定等等,出租屋也纳入了社会化的规范管理,良好的内外环境吸引了更多的“打工族”入住。这种管理是由过去的“人治”向“法治”转变,使社区管理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同时,把村民原有的宅基地、村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使地价升值;政府通过合理调整住宅和商业用地,合理规划布局和公共配套设施,使居民的住房面积、居住环境都大为改善。二是村民向居民转变。在改造过程中,事事都与干部群众商量,征得同意后才定案实施。不仅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还加强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由过去的村委会变成了居委会。城中村被改造为现代城市社区,人们从物质生活到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逐步与城市人融为一体,生活水平和质量都大为提高,从而加快了城市化步伐。“城中村”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殊现象,改造“城中村”是城市化进程中必须破解的一道难题。深圳城中村改造的实践,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四、“城中村”合理城市化对策1、“城中村”改造,必须以思想观念更新为前提。要在大范围内进行“城中村”改造,必须大胆解放思想,不断更新观念。各地“城中村”的状况不同,干部群众的思想水平、物质基础不一样,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任务各有侧重。政府要重点围绕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强化市场经济观念和城市经营理念,在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服务上下功夫。“城中村”的干部群众,要富而思进,加快城市化步伐,树立向现代城市人转变的观念。2、“城中村”改造,必须遵循科学规划、为城市发展留下空间的原则。总结其他城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的经验,重要的是规划要有前瞻性和科学性,做到一二十年都不落后,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规划要与城市化水平相适应,高起点、高标准地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完善环境规划和空间设计,特别要注意保护国土资源和防止环境污染。建成完善的、相对独立的、体现出地区和民俗特色的新型旅游城市和城市文明社区。3、“城中村”改造,必须以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出发点。改造是否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是衡量“城中村”改造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