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范例精编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范例精编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1现就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对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的若干措施》(长府发[2020]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作如下解读:一、出台的背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抗击疫情一线医务人员挺身而出、扎实工作,在我市的疫情防控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激发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体现市委、市政府对一线防控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特出台《若干措施》。二、出台的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4号)等。三、主要内容《若干措施》共分九个方面二十条具体措施。(一)在落实和改善医务人员生活保障方面。科学调配医疗力量和重要物资,保证医务人员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医务人员休息时间;落实好物资、生活保障措施。(二)在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方面。加强医务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组织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健康体检;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健康疗养。(三)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方面。对参加援助湖北省医疗队及直接参与治疗新冠肺炎患者的医务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尚未聘任到对应岗位的,通过特设岗位聘任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已聘任到岗位的通过特设岗位在本层级内晋升一个等级;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可打破规定条件限制,实行单独认定,不占本单位结构比例数额。(四)在公开招聘方面。建立疫情防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绿色通道;给予表现突出的疫情防控医务人员报考事业单位优先照顾。(五)在褒扬表彰奖励方面。对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个人和集体给予及时表彰奖励并适当简化审批程序,获奖人员不占本年度表彰计划指标。(六)在年度考核方面。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奖励的医务工作先进集体,根据受奖励的等次提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七)在医务人员待遇补助方面。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国家规定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八)在人才选拔推荐、激励保障方面。疫情防控期间贡献突出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医务人员,在各类表彰评比中优先考虑;参加援助湖北省医疗队和直接参与治疗新冠肺炎患者的医务人员享受人才健康体检和专家健康疗养。(九)其他方面。落实安防措施,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参加援助湖北医疗队和直接参与新冠肺炎患者治疗的医务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我市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就近就便自主选择、优先安排。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2一、政策内容(一)《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第十条:实施职称评审倾斜。对一线医务人员,用人单位可优先推荐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工作总结、病案报告、科研成果等可替代论文,相关经历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和1年基层工作经历。开辟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由用人单位推荐可直接申报评审正、副高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除外),在同等条件下予以评审优先;对获得记大功及以上奖励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数量限制。本项政策可就近享受一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第十八条:弘扬职业精神做好表彰奖励。将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职称评审中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三)《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4号)第四条: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本项政策可就近享受一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二、配套细则(一)实施范围本项政策适用于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具体范围如下:1.本市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2.接收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医务人员;3.直接参与确诊和疑似病例急救转运医务人员;4.直接参与确诊和疑似病例样本采集检测和流调医务人员;5.发热门诊医务人员。(二)政策要点解读1.用人单位开展职称推荐时,对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推荐申报、优先参加评审。其中,符合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初级职称条件的,可直接聘任。2.鼓励一线医务人员把业绩贡献体现在疫情防控一线,申报职称时,凭用人单位认可的本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工作总结、病案报告、科研成果等业绩成果,可以用于替代职称申报时的相应论文要求。3.一线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经历,可视同完成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部学时。4.一线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经历,可视同1年的基层工作经历。5.对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由用人单位推荐,可直接申报评审卫生技术、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医学研究等专业的正、副高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除外)。6.一线医务人员申报初、中、高级职称时,可不受本单位岗位数量限制。7.相关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在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对一线医务人员予以优先。8.“本项政策可就近享受一次”指在2020年度符合职称申报要求的,可在申报时享受一次本项政策;在2020年度不符合职称申报要求的,可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当年享受一次本项政策。9.一线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医德医风表现良好的,在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予以重点考虑;对医德医风表现不佳的,用人单位在2020年度职称申报中不予推荐。(三)申报评审程序1.安排部署。根据市人社局每年度职称评审总体安排,市卫生健康委等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公布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安排。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政策咨询、日常联系。2.个人申报。一线医务人员按要求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3.推荐审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信息审核确认后组织推荐,对拟推荐人选将公示7天,并在线提交《一线医务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函》(见附件)。经业务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线审核通过后,提交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需要的纸质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实现不见面办理。4.评审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材料审核后确定上会评审人选,召开评审会议,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人员将公示7天。5.获取证书。公示无异议的,在职称管理系统中公布评审结果,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助下载、打印。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鉴定表3一、优先申报评审。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用人单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二、开辟绿色通道。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三、突出抗疫表现。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鼓励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救死扶伤、严谨求实、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将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年度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破除“唯论文”倾向,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要通过职称评审,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攻关体系建设,把论文写在临床一线,把研究成果应用到疫情防控一线。四、优先岗位聘用。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用人单位将其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五、优化评审服务。各地要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合理安排职称评审,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适当休整时间,不搞突击性申报、评审。职称申报要简化材料、优化程序,不给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增加额外负担,使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心无旁骛投身工作。评审通过后,要督促做好后续岗位聘用、兑现工资待遇等有关工作。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具体范围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通过绿色通道享受提前申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做好职称工作是关心关爱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举措。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落实,认真倾听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所急所盼,与卫生健康、科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共同把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