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心支行规章制度目录计划财务类1.关于成立第二中心支行财务管理委员会的通知.......................................................................12.第二中心支行代缴税业务操作流程.............................................................................................23.关于规范中心支行计划财务条线档案管理的通知...................................................................34.关于印发《第二中心支行金融统计工作考核管理细则》的通知........................................55.关于下发《第二中心支行行政费用报销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116.关于下发《第二中心支行系统内资金拆借(人民币)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247.关于成立第二中心支行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通知............................................................288.关于印发《第二中心支行2013年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309.关于下发《第二中心支行金融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3510.第二中心支行2013年度绩效考核办法.....................................................................................3911.关于下发《第二中心支行人民币头寸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751关于成立第二中心支行财务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大连银二支[2011]60号各部门、各支行:根据总行印发的《大连银行营业费用管理综合评价办法》的相关要求,经中心支行研究决定,成立第二中心支行财务管理委员会。一、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中心支行行长常务委员:中心支行副行长、行长助理委员:综合管理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公司银行部经理、个人银行部经理、国际业务部经理、运营部经理、合规部经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部,负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二、财务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负责审议营业费用预算和资本性支出预算;(二)负责审议5万元以上临时大额费用支出;(三)负责审议营业费用使用分析报告;(四)负责审核营业费用管理相关制度及流程;(五)负责营业费用管理的后续评价。三、各委员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资本性支出预算并在年度内按照预算进行使用;负责提供个人费用、固定费用及部分变动费用的预算。计划财务部:根据各条线上报的预算编制中心支行年度营业费用预算,并按月将其分解;负责每月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负责制定、完善中心支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流程;负责对中心支行季度、年度营业费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公司银行部:负责制定对公条线的营销费用预算。个人银行部:负责制定对私条线的营销费用预算。国际业务部:负责制定国际业务条线的营销费用预算。运营部:负责柜面业务用纸、打印机耗材的预算。四、委员会议规程财务管理委员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预算的制定、执行情况;费用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由全体委员讨论后提出解决方案并负责监督整改。财务管理委员会遇政策、机构调整、临时大额费用支出等必要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参会人员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建立会议记录,审议通过的内容应由全体参会人员签字,相关资料专夹保管。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2第二中心支行代缴税业务操作流程中心支行营业部:目前总行小企业需向外支付营业税及附加等税金,因无纳税识别号,故由中心支行营业部来完成代缴税工作。为规范代付业务操作、防范操作风险,特制订本操作流程。一、营业税及附加的代缴操作:第八条每季末次月5日前,小企业须将上季应缴税金款项存入中心支行营业部账户。户名: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心支行账号:803201209000073第九条小企业须提供损益明细表、缴税明细表和存款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小企业部公章和经办人名章后传递至中心支行营业部。第十条中心支行营业部办税员收到小企业交来的上述资料并确认款项入帐后、向中心支行申请税款。第十一条中心支行营业部办税员在缴税期内将小企业的应缴税额和本行的应缴税额合并申报,并完成划款缴税工作。第十二条中心支行营业部办税员完成缴税工作后,将完税凭证复印件转交至小企业。二、其它相关要求:中心支行营业部和小企业双方须指定专人负责代缴税的工作,并按上述流程进行操作。小企业保证按照规定期限传递申报资料并及时将税款划至中心支行营业部帐户。中心支行营业部须按规定在缴费期内完成代缴税款的工作。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计划财务部2012年3月9日3关于规范中心支行计划财务条线档案管理的通知各支行:随着中心支行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推进,计划财务部按照条线管理的需要,对管理过程中需要留存备查的各项档案进行梳理,分为税务管理、资金管理、报表管理、金融统计、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和综合管理七个方面共计32个项目(详见附表)。现对档案整理要求如下:一、归档的时间范围2012年1月1日起,按附件中所列档案明细进行归档;各个项目内容均按年装订。二、档案装订完成时间2011年档案装订完成时间截止至2012年4月30日;2012年及以后档案装订时间为次年的2月末前。三、项目说明1.涉税备忘录:为各支行在税务管理过程中,序时登记的涉税重大事项。2.纳税申报表及完税证明:为各支行每月申报的各种纳税申报表及完税证明(复印件)。3.备付金帐户银企对账材料:为各支行407科目项下的总账及分户账核对情况:包括勾挑的总行备付金账户对账单、支行备付金账户分户账、每季度的银企对账单。4、支行报表:为各支行从后台报表系统打印的各种综合报表,币种为各货币折人民币。四、其他要求1.各支行应指定专人负责各项档案的装订保管工作,中心支行则由相应岗位负责。2.档案装订要保证完整齐全,不得缺失,装订成册后由装订人员加盖名章,并在会计档案封面上注明档案名称、行名、日期等内容。3.计划财务档案交接入支行档案库后,应按照《大连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4.计划财务部将每年进行档案装订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附件:计划财务条线档案明细计划财务部2012年3月16日4附件第二中心支行计划财务条线档案明细项目频率保管年限责任单位税务管理纳税申报表及完税证明月/季永久各一级支行涉税备忘录年十年资金管理备付金账户银企对账材料季十五年报表管理支行报表以“支行”为单位核心系统月计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损益明细表、业务及管理费用表(各货币折人民币、表内、表外、备忘)月/季以“支行”为单位核心系统月计表(半年报、各货币折人民币、表内、表外、备忘)半年以“支行”为单位核心系统年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损益明细表、业务及管理费用表(各货币折人民币、表内、表外、备忘)年永久中心支行报表以“中心支行”为单位总账系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货币折人民币)月十五年统筹分析岗以“中心支行”为单位综合报表平台月计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损益明细表、业务及管理费用表、存款情况表(各货币折人民币)月/季以“中心支行”为单位按核心系统科目编制“资产负债有关项目明细”。“中心支行”在汇总各自所辖“支行”的有关数据后应与综合报表平台上“本中心支行相应科目余额”核对。此项需同时提供所辖各“支行”报表。季以“中心支行”为单位综合报表平台月计表(年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损益明细表、业务及管理费用表(各货币折人民币)年永久以“中心支行”为单位总账系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货币折人民币)以“中心支行”为单位的财务经营分析季/年以“中心支行”为单位的年度决算说明年金融统计按文件要求执行月十五年财务管理现金日记账年十五年财务会计岗银行存款日记账各科目分户账、总账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登记簿会计档案查询登记簿福利费台账营销费用台账固定资产卡片账银行存款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请领支票登记簿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季五年综合管理岗预算下拨使用情况表营业费用日常管理台账综合管理绩效指标考核完成情况报表季中心支行各项特殊资产的余额和处置情况年总行文件、通知中心支行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上级部门检查审计的处理意见及本行的整改报告5关于印发《第二中心支行金融统计工作考核管理细则》的通知大连银二支[2012]22号机关各部、各支行:为提高中心支行金融统计质量,规范金融统计工作,对支行统计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现将《第二中心支行金融统计工作考核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第二中心支行金融统计工作考核管理细则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第二中心支行金融统计工作考核管理细则1.目的为了规范第二中心支行金融统计工作,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考核内容,提高金融统计数据质量,特制订本细则。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心支行及各支行营业部。3.定义、缩写、分类无4.职责与权限部门/岗位职责与权限计划财务部综合员(1)计划财务部综合员是中心支行统计工作的负责人。(2)负责中心支行统计工作的汇总上报工作。(3)负责制定中心支行金融统计工作考核原则、考核标准。(4)负责审核各支行上报的金融统计数据,对错误数据进行退回。(5)负责不定期对中心支行统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6)负责中心支行内统计人员变更的上报。(7)负责每年对中心支行金融统计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机关业务条线综合员(1)各业务条线统合员是中心支行统计工作的协办员。(2)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给计划财务部。各支行统复核员(1)各支行统计复核员为支行统计工作的第二责任人。(2)负责支行统计数据的复核。(3)负责向中心支行计划财务部提出本行的培训需求。各支行统计录入员(1)各支行统计录入员为支行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负责按照总行的要求按月、按季、按年及时上报各项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65.原则与基本规定5.1原则中心支行采用中心支行评比和总行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办法,对中心支行的统计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支行年度绩效考核附加项中数据质量考核的依据。中心支行发现的问题对支行进行处罚扣分,总行发现的问题,中心支行计划财务部承担连带责任。5.2基本规定5.2.1中心支行每年对支行金融统计工作的岗位管理、数据质量、报表及时性、分析材料质量、统计自查和调研工作以及对全行统计工作贡献度等进行量化考核评比,以考核通报的形式进行通报。5.2.2中心支行每年根据自行检查问题和总行检查问题进行量化考核,评出统计工作优秀支行及先进个人,在中心支行予以通报表彰。5.2.3考核评比实行百分制,对于由中心支行汇总岗位发现的问题,按每次一分进行扣罚;连续出现两次同样错误,双倍扣分。对于中心支行汇总岗位未发现,由总行发现的问题,按双倍分值进行扣罚。按照全年考核结果,对排名第一的支行报表人员进行表彰奖励。6.管理操作规定阶段管理要求/操作要求风险点描述6.1考核内容6.1.1统计岗位管理工作,各行统计工作人员的管理。6.1.2统计数据及报表工作。包括各支行各项业务报表以及临时性报表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情况。6.1.3统计分析工作。包括各支行月度分析报告、季度分析报告和专题分析报告的时间及质量情况。6.1.4对中心支行统计工作的贡献度。6.2考核标准6.2.1对统计管理工作的考核标准:支行是否建立专门的统计岗位,并落实统计复核制度;统计人员是否有敬业精神;对于总行布置的统计工作是否认真完成;统计会议是否有迟到或无故缺席的情况;是否积极配合银监局、人民银行以及总行的统计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