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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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范例精编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中国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范例精编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中国地震灾害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一、总则1.编制目的及依据为保障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地震对本镇造成影响的地震事件的应对处置。3.地震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条件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本镇境内发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波及本镇,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流程。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本镇境内发生有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本镇有感时,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流程。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当本镇境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流程。二、组织机构成立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成立后,镇抗震救灾先期处置工作结束。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下,继续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三、主要职责(一)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运作,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抗震救灾任务,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灾情收集与上报分管民政的镇领导负责灾情收集与上报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尹曙亮、刘殿如等赶赴灾区。1开展人员伤亡数量、地震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调查;2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社会影响和地质灾害等调查;3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镇指挥部报告一次。2.抢险救灾镇长或党委副书记负责人员抢救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尹曙亮、刘殿如等赶赴灾区各村(居)。1组织救援人员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2配合上级救援队伍开展抢救工作。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上报,并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3.伤员救治分管医疗卫生的镇领导负责伤员救治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孙刚、胡雪等赶赴镇卫生院和震区医疗点。1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工作,视情况需要,在人员伤亡集中的村(居)设置医疗救护点;2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提出请求支援方案。3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4.治安维护分管治安的镇领导负责治安维护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石成喜、郑标等,组织派出所公安民警和骨干民兵分组行动。1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震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3做好党政机关、水电设施、银行等重点目标保护工作。5.宣传报道分管宣传的镇领导负责,孙明军、孙志宇等共同参加,做好震后的宣传报道工作。1通过各种手段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2迅速与县地震部门取得联系,了解震情及地震发展趋势,按照上级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3做好舆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乡(镇)指挥部报告一次,如有负面舆情,立即报告;4配合上级做好媒体接待和社会各界来访工作。6.综合保障镇分管政工领导负责地震应急保障工作,李磊、邵坤等协助。1做好全镇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2做好上级救灾人员接洽工作,协助安排办公、食宿、向导等相关事宜。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物资发放等工作。(二)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有感地震发生后,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职责是:1.尽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报县政府;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维护社会稳定;3.协助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科学考察等。(三)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当本辖区内或邻镇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迅速收集掌握谣传范围、内容等基本信息,上报县政府及县地震局,协助上级公安、宣传、地震等部门做好谣言传播来源调查和宣传辟谣工作。四、应急结束地震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时,我镇地震应急结束。五、其他事项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地震灾害应急预案21总则编制目的履行中国地震局在国家地震应急响应中的职责,协调、有序、高效应对突发地震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协助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适用范围中国地震局应对突发地震事件(含火山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地震事件大陆地震灾害事件依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根据灾害程度,地震灾害事件共分四级。凡符合下列地震灾害事件分级判定条件之一的,即可判定或初判为该级地震灾害事件: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1造成了300人(含)以上人员死亡的地震。2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含)以上的地震。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级(含)以上的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重大地震灾害事件1造成了50人(含)以上、30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地震。2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下且较严重的地震。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级(含)以上、级以下的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较大地震灾害事件1造成了20人(含)以上、5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地震。2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级(含)以上、级以下的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一般地震灾害事件1造成了2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地震。2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3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级(含)以上、级以下的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大陆其它地震事件我国大陆发生的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及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地震戒备。香港、澳门和台湾地震事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发生对于香港或澳门有较大影响的地震和台湾地区及台湾海峡发生的地震。国外震灾事件毗邻国家发生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的地震和国外发生且造成特别重大灾害的地震。火山灾害事件境内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工作原则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各级地震机构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并加强地震灾害现场科学考察和研究工作。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履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应对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应对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应对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地、州、盟)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应对包括有感地震、地震谣传、特殊时期地震戒备以及火山灾害等地震事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或以下级别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按照中国地震局的部署,局机关有关司室、直属单位和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和台站根据职能分工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视震情和灾情等情况,中国地震局组织、调配全国地震系统力量开展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并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实行统一管理。2组织体系指挥机构及职责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或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组成,指挥部或现场工作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工作。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履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应对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应对较大地震灾害事件,视情启动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或向灾区派遣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应对一般地震灾害事件,视情成立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或向灾区派遣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1统一领导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工作。2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3建议启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并履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4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工作。5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紧急救援队伍参与抗震救灾行动。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1统一指挥和协调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2向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3向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工作。4指挥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和台站,根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展现场应急工作,协助灾区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工作。5协调邻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协助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1向中国地震局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并适时汇报地震现场工作组工作。2指导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和灾区省级及以下地震工作机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和台站,根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开展现场应急工作,协助灾区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工作。3协调邻省(区、市)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协助灾区省级地震工作机构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工作机构及职责局机关司室1震灾应急救援司:提出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建议;组织、协调地震现场应急各项工作;组织并审核提出灾情、社情、经济、人文和救灾等基本情况以及震害快速评估结果和辅助决策意见;汇总提出派遣各级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和调用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议方案,会同有关司室具体组织派遣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并协调开展工作;组织开展现场灾害损失评估、建(构)筑物安全性鉴定和科学考察工作;就国际救援需求会同国际合作司提出建议;牵头对境内国际国内地震灾害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进行协调;总结地震应急工作。2局办公室:值守地震应急;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报送派遣救援队、我国政府进行援助、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向灾区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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