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财务报表的背景资料分析财务报表分析的基本依据,除了财务报表揭示的信息外,还包括与财务报表相关联的其他背景资料。面对财务报表上一系列的项目和大堆数字,还要了解相关的背景资料,才能透视数字后面的真实含义。背景资料主要包括: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年度报告。2.1附注分析2.1.1附注的作用附注是对财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准则30号)。附注是对会计报表本身无法或难以充分表达的内容和项目所作的补充说明与详细解释,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财务报表,充分披露。附注是为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编制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1、提高报表内信息的可比性会计准则,规定多种处理方法,允许公司选择使用,明确公司所采用的处理方法。会计程序、方法与原则,不得随意变更,但不是绝对不能变更。因此,在财务报表中通过注释的方式,说明公司采用的会计方法及其变更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才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可比性。2、增进表内信息的可理解性对报表内的数据进行更详细的解释,有助于财务报表的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的信息。例如,应收账款、销售收入等。3、突出财务报表的重要性通过注释,可将财务报表中重要的数据进一步予以分解、说明,引起读者注意和重视。4、提供更详细的会计信息例如,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等等。2.1.2附注的主要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中对附注的规范内容:第六章附注第三十一条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第三十二条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第三十三条附注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三)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等。(四)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六)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七)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第三十五条下列各项未在与财务报表一起公布的其他信息中披露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三)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1、企业的基本情况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权责为生制为基础。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政策,是指企业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例如:对资产计价以市价计价还是以历史成本计价就属于资产计价的具体工作原则,而在以市价计价的情况下,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等而下之就属于具体会计处理方法。1)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1)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2)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2)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进行披露。6、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重要项目的构成或当期增减变动情况。7、或有事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进行披露。8、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非调整事项利润分配方案,股利发放情况。9、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进行披露。2.1.3附注的局限性附注丰富了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数量和内容,使其提供了信息更加完整和全面,但附注存在着无法弥补的局限性。1)内容繁杂,直观性不强,只有经过仔细研究才能理解。2)过多采用文字,会给用户的判断和分析带来不便,甚至会产生误导。3)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的发展,会计人员难以把握那些项目、事项或业务需要注释。4)附注内容有较大的弹性,有滥用注释的情况,避重就轻、注而不释及释不解惑的现象。也就是说附注也无必能说清楚财务报表数字后的真相。2.1.4附注重点项目分析一般情况下,在对财务报表分析之前,应首先阅读和分析附注。在分析报表过程中,需要经常地结合附注分析,寻找辨别财务报表真实程度的调查分析重点。对附注进行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关注企业背景及主营业务;关注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子公司及关联方交易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程度;分析会计报表主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关注企业其他主要项目的说明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分析自学:《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是指企业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会计差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出现的错误。企业经营环境变化-----会计政策变化?更有效地反映情况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例如:资产计量方法,历史成本法、公允价值法?准则28号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下:1)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2007年1月1日,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2)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所提供的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更可靠、更相关。(自行变更)自行变更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会计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数影响数不切实际不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常见的会计估计项目有:估计坏账;估计存货损失;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净残值;无形资产的受益期;长期待摊费用的分摊期间;资产损失准备估计;收入确认的估计等。会计差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出现的错误。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条件分析。会计准则28号规定,会计政策变更条件:(1)法律、法规要求变更。例如: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变更后,能够更可靠、更相关地提供会计信息。坏账损失的账龄分析,同一笔账,时间推移,坏账概率增大,因此,计提坏账比例,不断提高(变化)。本着客观性和谨慎性原则,合理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可以挤去经营成果的水份,使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为可靠合理。要注意非法定的、非强制性的会计政策变更。可能会出于盈余管理的目的。选择对自身更为有利的会计政策,在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时,应引起注意。从实务中看,运用会计政策变更来操纵利润的五种主要形式(1)折旧政策。案例2-1P24(2)存货计价。案例2-2P24(3)权益性金融资产归类的改变(准则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对股票或其他权益性金融工具投资而形成,按新会计准则,在资产负债表上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市场价格变化反映在当期损益(在利润表上反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市场价格变化反映在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上反映)(准则22第十九条,初始确认分类后,不能再重新分类。)两者的分类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投资目的等因素,可利用其调节和平滑利润。(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权益法还是成本法(5)合并政策。合并范围亏损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内。2)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分析企业披露的变更是属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还是属于会计差错的更正,是否选择了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类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应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也相应进行调整,但不需要重新编制以往年度的会计报表。例如: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采用追溯调整法。未来适用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方法。不适用于以前的交易或事项。不用变更期初数。两种处理方法对企业的损益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1)前后期具有一致性和相关性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之后,以前年度到未来的会计信息都将受到影响,要采用追溯调整法。1999年,财政部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计提4项资金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跌价准备),并且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有追溯调整3年的财务数据。(2)变更只适用于当期和未来的相关会计要素和经济事项,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例如: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以前的存货可能已经变现的,无从追究。如果会计政策变更后的累积影响数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合理确定,则应当以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3)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只计算变更后对当期的影响。账龄变化而导致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变化,不追溯调整。(4)对于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要区分不同情形。①本期发现的,本期会计差错,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②本期发现的,以前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不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③本期发现的,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期初数。④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报告年度前的非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本期数。⑤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前的重大会计差错,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报告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我们只要仔细阅读会计报表附注,就能够准确地了解企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理由是否充分、借以分析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混淆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范围法的行为。特别要注意是否影响各期会计报表的可比性。2.关联方交易的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当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及其交易。第二章关联方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第四条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一)该企业的母公司。(二)该企业的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