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犌犅4789.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20220630发布2022123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书书书犌犅4789.2—2022Ⅰ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4789.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本标准与GB4789.2—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附录B;———修改了设备和材料;———修改了培养基和试剂;———修改了检验程序;———修改了操作步骤;———修改了附录A。犌犅4789.2—202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菌落总数(Aerobicplatecount)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2 术语和定义2.1 菌落总数 犪犲狉狅犫犻犮狆犾犪狋犲犮狅狌狀狋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如培养基、培养温度和培养时间等)培养后,所得每g(mL)检样中形成的微生物菌落总数。3 设备和材料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a) 恒温培养箱:36℃±1℃,30℃±1℃。b) 冰箱:2℃~5℃。c) 恒温装置:48℃±2℃。d) 天平:感量为0.1g。e) 均质器。f) 振荡器。g) 无菌吸管:1mL(具0.01mL刻度)、10mL(具0.1mL刻度)或微量移液器及吸头。h) 无菌锥形瓶:容量250mL、500mL。i)无菌培养皿:直径90mm。j) pH计或pH比色管或精密pH试纸。k) 放大镜或/和菌落计数器。4 培养基和试剂4.1 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见A.1。4.2 菌落总数测试片:应符合GB4789.28中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质量控制要求,且主要营养成分与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配方一致。4.3 无菌磷酸盐缓冲液:见A.2。4.4 无菌生理盐水:见A.3。5 检验程序菌落总数的检验程序见图1。犌犅4789.2—20222 图1 菌落总数的检验程序6 操作步骤6.1 样品的稀释6.1.1 固体和半固体样品:称取25g样品置于盛有225mL无菌磷酸盐缓冲液或无菌生理盐水的无菌均质杯内,8000r/min~10000r/min均质1min~2min,或放入盛有225mL稀释液的无菌均质袋中,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1min~2min,制成1∶10的样品匀液。6.1.2 液体样品:以无菌吸管吸取25mL样品置于盛有225mL无菌磷酸盐缓冲液或无菌生理盐水的无菌锥形瓶(瓶内可预置适当数量的无菌玻璃珠)中,充分混匀,或放入盛有225mL稀释液的无菌均质袋中,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1min~2min,制成1∶10的样品匀液。当结果要求为每g样品中菌落总数时,按6.1.1操作。犌犅4789.2—20223 6.1.3 用1mL无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吸取1∶10样品匀液1mL,沿管壁缓慢注于盛有9mL稀释液的无菌试管中(注意吸管或吸头尖端不要触及稀释液面),在振荡器上振荡混匀,制成1∶100的样品匀液。6.1.4 按6.1.3操作,制备10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1次1mL无菌吸管或吸头。6.1.5 根据对样品污染状况的估计,选择1个~3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液体样品可包括原液),吸取1mL样品匀液于无菌培养皿内,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培养皿。同时,分别吸取1mL空白稀释液加入两个无菌培养皿内作空白对照。6.1.6 及时将15mL~20mL冷却至46℃~50℃的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可放置于48℃±2℃恒温装置中保温)倾注培养皿,并转动培养皿使其混合均匀。6.2 培养6.2.1 水平放置待琼脂凝固后,将平板翻转,36℃±1℃培养48h±2h。水产品30℃±1℃培养72h±3h。如果样品中可能含有在琼脂培养基表面蔓延生长的菌落,可在凝固后的琼脂培养基表面覆盖一薄层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约4mL),凝固后翻转平板,进行培养。6.2.2 如使用菌落总数测试片,应按照测试片所提供的相关技术规程操作。6.3 菌落计数6.3.1 可用肉眼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记录稀释倍数和相应的菌落数量。菌落计数以菌落形成单位(colonyformingunit,CFU)表示。6.3.2 选取菌落数在30CFU~300CFU之间、无蔓延菌落生长的平板计数菌落总数。低于30CFU的平板记录具体菌落数,大于300CFU的可记录为多不可计。6.3.3 其中一个平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较大片状菌落生长的平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可计算半个平板后乘以2,代表一个平板菌落数。6.3.4 当平板上出现菌落间无明显界线的链状生长时,则将每条单链作为一个菌落计数。7 结果与报告7.1 菌落总数的计算方法7.1.1 若只有一个稀释度平板上的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计算两个平板菌落数的平均值,再将平均值乘以相应稀释倍数,作为每g(mL)样品中菌落总数结果,示例见B.1。7.1.2 若有两个连续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时,按式(1)计算,示例见B.2。犖=∑犆(狀1+0.1狀2)犱…………………………(1) 式中:犖 ———样品中菌落数;∑犆———平板(含适宜范围菌落数的平板)菌落数之和;狀1———第一稀释度(低稀释倍数)平板个数;狀2———第二稀释度(高稀释倍数)平板个数;犱———稀释因子(第一稀释度)。7.1.3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上菌落数均大于300CFU,则对稀释度最高的平板进行计数,其他平板可记录为多不可计,结果按平均菌落数乘以最高稀释倍数计算,示例见B.3。犌犅4789.2—20224 7.1.4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均小于30CFU,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示例见B.4。7.1.5 若所有稀释度(包括液体样品原液)平板均无菌落生长,则以小于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计算,示例见B.5。7.1.6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均不在30CFU~300CFU之间,其中一部分小于30CFU或大于300CFU时,则以最接近30CFU或300CFU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示例见B.6。7.2 菌落总数的报告7.2.1 菌落总数小于100CFU时,按“四舍五入”原则修约,以整数报告。7.2.2 菌落总数大于或等于100CFU时,第三位数字采用“四舍五入”原则修约后,采用两位有效数字,后面用0代替位数;也可用10的指数形式来表示,按“四舍五入”原则修约后,采用两位有效数字。7.2.3 若空白对照上有菌落生长,则此次检验结果无效。7.2.4 称重取样以CFU/g为单位报告,体积取样以CFU/mL为单位报告。犌犅4789.2—20225 附 录 犃培养基和试剂犃.1 平板计数琼脂(狆犾犪狋犲犮狅狌狀狋犪犵犲狉,犘犆犃)培养基犃.1.1 成分胰蛋白胨(主要营养成分) 5.0g酵母浸膏(主要营养成分) 2.5g葡萄糖(主要营养成分) 1.0g琼脂 15.0g蒸馏水 1000mL犃.1.2 制法将上述成分加于蒸馏水中,煮沸溶解,调节pH至7.0±0.2。分装于适宜容器,121℃高压灭菌15min。犃.2 无菌磷酸盐缓冲液犃.2.1 成分磷酸二氢钾(KH2PO4) 34.0g蒸馏水 500mL犃.2.2 制法贮存液:称取34.0g的磷酸二氢钾溶于500mL蒸馏水中,用大约175mL的1mol/L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至7.2,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后贮存于冰箱。稀释液:取贮存液1.25mL,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分装于适宜容器中,121℃高压灭菌15min。犃.3 无菌生理盐水犃.3.1 成分氯化钠 8.5g蒸馏水 1000mL犃.3.2 制法称取8.5g氯化钠溶于1000mL蒸馏水中,121℃高压灭菌15min。犌犅4789.2—20226 附 录 犅示 例犅.1 示例1稀释度1∶101∶1001∶1000计算结果菌落数/CFU多不可计,多不可计124,13811,1413100 上述数据按7.2.2数字修约后,表示为13000或1.3×104。犅.2 示例2稀释度1∶100(第一稀释度)1∶1000(第二稀释度)计算结果菌落数/CFU232,24433,3524727 上述数据按7.2.2数字修约后,表示为25000或2.5×104。犅.3 示例3稀释度1∶101∶1001∶1000计算结果菌落数/CFU多不可计,多不可计多不可计,多不可计442,420431000 上述数据按7.2.2数字修约后,表示为430000或4.3×105。犅.4 示例4稀释度1∶101∶1001∶1000计算结果菌落数/CFU14,151,00,0145 上述数据按7.2.2数字修约后,表示为150或1.5×102。犅.5 示例5稀释度1∶101∶1001∶1000计算结果菌落数/CFU0,00,00,0<10 上述数据表示为<10。犌犅4789.2—20227 犅.6 示例6稀释度1∶101∶1001∶1000计算结果菌落数/CFU312,30614,192,43090 上述数据按7.2.2数字修约后,表示为3100或3.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