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风险点及措施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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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风险点及措施8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意识形态风险点及措施8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意识形态风险点及措施【第一篇】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设的任务愈益紧迫。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重要成就,但也应清醒地看到,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积极、主动地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键词:网络意识形态;主要问题;网络监管;对策建议中图分类号:G20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0)10-0030-03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互联网在我国以惊人的速度发展,从“2009年中国互联网大会”获悉,截至2009年9月末,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到亿,普及率达到%,移动互联网用户已达亿,境内网站达到了320万个。伴随网络技术的升级、网民规模的增长,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现代传媒手段,越来越成为影响人们思想观念和实际行动的强大力量。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促进网络环境的良性互动使其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已经成为互联网产业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新时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分析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了一个“后报纸时代”,传统的媒体正在面临着“链接经济”的挑战。目前,互联网的发展呈现出两大新趋势:一是由固定互联网向移动互联网延伸,二是以联合为主要特征的第一代互联网已经发展到以互动为主要特征的第二代互联网,而用户创造价值所推动的第三代互联网也开始显现。博客、维客、社会关系网站(SNS)、即时通讯、飞信、手机网站(WAP)、手机报、1户外大屏幕、列车公交移动滚屏等新媒体形态的出现并加速融合,影响范围越来越广,网络已经成为最为活跃、最值得关注的一块意识形态工作领域。互联网时代各种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形成了高度开放性、交互性、广泛性、便捷性和隐匿性等特性和优势,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新手段和新平台。但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网络作为一种价值中立的工具手段及平台,它可以为不同的价值主体所使用,服务于不同的目的,这给意识形态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2008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强调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因而,如何更好地利用固定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推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有效传播,就成为意识形态工作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二、新时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管理体制运行不顺畅。尽管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健全的管理体制,涵盖到内容规划、行业管理、安全监管等各个环节,但是这些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协调难度大的问题仍较突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比如,对于移动互联网、网络视频、IPTV等业务,现有的管理政策与行业发展要求存在很大的差距。管理的有效有序与行业健康迅速地发展,仍是一对未能有效解决的矛盾。(二)功能任务缺乏明确界定。近年来,党中央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互联网的发展、运用、管理及其在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网络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文件,为明确界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功能任务指明了方向。但在执行中,仍然存在着各主管部门对功能缺乏明确认识、网络内容管理人员对于自身职责认识不清等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职能管理部门对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理解不够,导致工作定位不科学、不全面。如只看到其传播功能,而看不到意识形态争夺的严峻性;或只看到其宣传教化功能,而看不到为广大网民服务的必然性。这两种倾向均不能体现新时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质要求。第二,业内人员素质不高,对工作职责认识不清。如对“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具体任务的认识”一项调查中,有%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者对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不明确,认为网上不存在什么价值观的争夺,因而也没有必要把意识形态的弦绷得那么紧;有%的人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简单化,以为只要把党和政府的政策大计播发出去即可。种种消极防守的情性以及错误的认识,使网络管理人员不能主动运用网络技术的优势,发挥它在政府听取社情民意、公民参政议政,以及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等诸多方面的作用。(三)思想内容及表达方式缺乏吸引力。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通过丰富、优秀的内容吸引网民,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传播。尽管相关部门和主流网站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总体来看,目前的工作方法还显得比较滞后和乏力,尤其是在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上大多仍处于被动应付、单兵作战、单点突破的状态,缺乏系统性和有效性。当前思想理论性专业网站存在的不足:一是“缺乏足够的影响力”,二是“信息平台的利用不够充分”,三是“更新速度慢”,四是“信息量小”。(四)网民的媒体素质有待提高。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调查,我国网民的文化素质正在向低文化水平倾斜。2009年9月的统计数据表明:在我国亿网民当中,小学及以下占%、初中占%、高中/中专占41%、大专占%、大学本科及以上占%。目前网民重心在逐渐向低学历倾斜,呈低学历、年轻化趋势,即初高中以下文化已占到%,年龄在39岁以下的网民占全部网民的%。(五)管理队伍力量比较薄弱。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状况,与胡锦涛同志关于建设网络管理、舆论引导、技术研发等三支队伍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问题一是观念掣肘,大量优秀的内容制作人员还集中在传统媒体;二是职责模糊,不少从业者在单位内部身兼数职;三是缺乏既熟练网络操作技术又具较高思想素质、较强编采能力的“全才”。从而导致现有管理与舆论引导人员队伍对于网民行为及思想、心理特点缺乏了解,对有效利用网络传播规律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经验不足,创新能力不强。三、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对策建议面对新时期的机遇和挑战,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在准确把握规律、预测趋势,以及科学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相统一,坚持依法治理与思想引导相统一,坚持尊重民主权利与优化网络秩序相统一,从体制法制建设、功能定位、方法改进、受众教育、队伍建设等方面科学制定工作对策。(一)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的体制和法制建设1体制建设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得以顺利展开的制度保障。为此,一是加强行政监管。要在建立健全网络公司及网站党组织的基础上,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由宣传部门、网络技术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抓紧研究制定“网络监督”、“网络签名”等新的网络传播活动的管理办法,加强对网上论坛、博客播客、即时通信工具、社交网站等网络互动业务的监管力度,使相关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有关网络管理的政策法规,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监管职责。二是积极发挥互联网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更加深入组织开展有益于互联网发展的研讨、论坛等活动,倡导绿色办网,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社会举报监督力度。要在已经开通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的基础上,细分工作平台和人员分工,为社会加强监督提供更多的新平台和新渠道支持。如2009年10月29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社会举报平台,就是拓宽网上参政议政渠道的重要举措,受到网民高度肯定。2法律法规建设是网络安全和正常网络秩序的法制保障。2006年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记者有关因特网的问题时指出,中国对互联网实行依法管理,同时也倡导互联网业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具体法律法规建设可以采取的方法是:一要做到有法可依。由于网络的加速发展,现有的大量法律条文无法覆盖到网络虚拟世界的违法犯罪事实,存在取证复杂、定罪无据等难题,要加大现行法律的修改和解释力度,积极出台更为具体、更具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细则,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当前人肉搜索、侵犯隐私、网络诈骗等有害于网络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立法和查处打击力度,使网民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二要明确职责、联合执法。各级政府都应该把网络纳入治理的责任范围,合理解决网络的无区域性、跨区域性与政府设置的区域性之间的矛盾。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要密切合作,以实现对网络内容的有效监管为共同职责。如2007年十部委联合开展的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活动专项行动,就是这类合作治理的有效尝试。三要积极借鉴国外立法有益经验,通过法律手段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以德国为例,其法律就明确对诸如煽动侵略战争、违宪组织的宣传、诋毁联邦总统、毁谤国家及其标志、公开和泄漏国家机密、侮辱外国机构及其代表人员、损害联邦国防军的宣传等等行为作出规定,如有违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明确界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功能结合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技术特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应具有宣传教育、舆论导向、文化服务和民意反映等四项主要功能,各级政府及网络管理部门要明确界定并充分发挥网络意识形态的这些功能和作用。1宣传教育功能。互联网具有语种多、信息量大等特点,并能够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快速高效地传递给广大网民,使他们从思想意识到行为实践都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2舆论导向功能。网络舆论能及时把握舆论导向的先机,掌握网络舆论引导的主导权。虽然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在舆论引导格局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在第一时间公开、透明地发布信息,对舆论的形成和走向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3文化服务功能。现代社会,由于人们竞争压力的增大、生活节奏加快,需要通过文化娱乐来获取信息、愉悦身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文化服务功能,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凝聚力。如网络新闻提供了新鲜、及时、快捷的资讯;网络学习提供了随时随地接受教育和培训,提升自我的机会和条件;网络广播和网络电视带来最时尚流行的视听节目;网络游戏丰富了闲暇时光,有效缓解了人们的精神压力。4民意反映功能。当前,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公民的利益诉求日益增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发挥互联网的技术优势,为网民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利益诉求平台,既能够引导广大网民自由地传递信息、发表言论、释放情绪,又能够使他们有序地参政议政,充分体现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三)改进传播方法,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感召力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关于党的新闻和宣传工作讲话时提出了“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和“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的创新要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创新,就是要从网络的技术特征出发,着力在以下两个方面改进:1善于运用符号形象等丰富的表现手段,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善于使用真实、生动和具体的符号形象;善于运用事实说话,用群众熟悉的语言说话,用讲述故事的方式发布信息、传播思想;善于利用多样鲜活的网络表现手段搞好宣传教育。2善于设置“焦点话题”,有效引导网民关注。焦点设置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网民的注意力和传播效果。网络舆论引导者应善于设置焦点话题,并对其进行加工,以加大传播力度,最终形成焦点关注。要研究具体受众群体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针对不同年龄、职业、学历、民族的受众,有针对性地设置信息传播的议题和方式。我国主流网络媒体更要在网络话题层出不穷的局面下,主动出击,赢得更多的发言权,争取更多的民心。(四)提高网民媒介素养,奠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大众基础加强对公民进行媒介素养教育,提高他们获取、分析、评价和传播各种媒介信息的能力;发现和培养尽可能多的网民骨干,发挥他们在媒体改革和社会文明建设中的“民间舆论领袖”作用,吸纳他们参与舆论监督和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从国外先行的实践经验来看,应该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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