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村干部管理制度办法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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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干部管理制度办法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2023年村干部管理制度办法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2022年村干部管理制度办法1一、村干部学习制度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二、村干部会议制度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三、村干部值班制度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辬、当年目辬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3、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五、村干部请假制度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发一天的工资。2、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包村领导汇报。六、村务公开制度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日,对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公布。4、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5、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2022年村干部管理制度办法2一、学习培训制度(一)学习内容,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及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内容。(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三)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四)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二、工作制度(一)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每周一要召开村务会,交流本周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周主要工作,并每年底前把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情况报镇包片干部。(二)严格值班纪律,每天值班原则上为坐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点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三)值班村干部要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如实记载本村每天工作运转情况。(四)严肃工作纪律。村干部不得摸牌赌博,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五)村务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六)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七)语言文明,树立干部形象。工作日着装整洁,服务热情。不说违背政策的话、消极懈怠的话、傲慢无礼的话,注重礼仪,注重细节,不做有损干部形象的事。(八)村干部的请销假。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必须持有病历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3天以上的,向片长请假,7天以上的书面报镇主要负责同志审批。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3天以内的,要向片长请假,同时必须电话报镇政府办公室。3天以上,书面报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返回,必须电话报告镇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4、假期结束,必须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视情况直接批准。三、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结的基础上,每年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至少述职一次,然后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根据德、能、勤、绩、廉及述职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不称职票超过30%的,由镇党委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超过30%,本人应提出辞职申请,如不自愿辞职,则实行责令辞职。四、辞职制度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一)自愿辞职1、村干部由于能力、身体及不能发挥专长等原因,要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自愿提出辞职。2、村定额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镇党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作出接受与否的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误工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研究答复。(二)引咎辞职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引咎辞职:(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2)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集体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3)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4)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2、符合上述四种对象的村干部,应主动向镇党委递交引咎辞职申请,镇党委在接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三)责令辞职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1)在全镇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镇末位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2)连续两年不完成镇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3)各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连续两年在末位的分管负责人;(4)群众公认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不称职率超过30%,且测评结果与组织考察掌握的情况一致的;(5)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6)符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2、责令辞职由镇党委根据考核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下发书面通知。3、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2022年村干部管理制度办法3一、分工负责制度:村干部的分工由村党支部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和每个干部的素质状况,统筹考虑,确定分工,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二、考勤制度:村干部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考勤由包村干部负责,镇党委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进行汇总,半年评比一次。对没有完成出勤天数的,每少一天扣除村办公经费20元。三、工作制度(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脱岗。(2)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做群众工作,不脱离群众。(3)处事公道正派,作风严谨,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4)正确行使党员、村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5)与时俱进,勤于学习,勇于创新。(6)服从大局,积极完成任务。四、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村财镇管”制度,从上级部门争取的资金必须交镇财政所,纳入“村财镇管”,对违规责任人严肃查处。五、坐班制度村“两委会”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在村活动室坐班办公,周一到周五每天9:00—15:00为正常坐班时间。各村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原则上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6个小时,坐班人员要填写好《村级工作日志》,做好上传下达,办理群众来办事项,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六、为民服务代理制度认真履行为民服务职责,坚持便民高效、公开公正、依法合规、无偿服务的原则,为群众提供党务类、政务类、经济发展类、社会生活类以及其他服务类代理服务,对直接能办结的应及时办理,对不能直接办理的,说明理由,讲明条件,承诺办理,一般在2-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办人。七、请销假制度村干部因私外出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村“两委会”一般干部向支部书记请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须向镇党委、政府请假,3天以内向片长请假,3天以上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八、安全制度村干部在履行职责办理村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不能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严禁在办理村务时喝酒、赌博、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发生。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离任时,由镇财政所和农村经济管理机构对其任期内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十、责任追究制度村干部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误,损害了党和国家的事业以及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或相关责任;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追究的范围主要包括: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为政不廉;违反议事决策程序。擅自决策,造成不良后果;村务管理混乱,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对集体资产、资金流失的;乱集资、乱摊派,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或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的;对村民提出的正当要求,能够解决而不解决或久拖不解决的;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的;违反党员发展、党费收缴规定的;闹不团结,作风霸道,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展的;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有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引发上访或造成事态扩大的。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教育、诫勉、调整、罢免、撤职等处理;对违反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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