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要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直接生产费用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等成本项目。几种产品共同耗用的间接计入费用,应采用适当标准在各产品之间进行分配。①分配标准(1)成果类:重量、体积、产量、产值等(2)消耗类:生产工时、生产工资、机器工时、原材料耗量、原材料费用(3)定额类:定额消耗量、定额费用等②计算公式:费用分配率=待分配费用÷分配标准总额某种产品或某分配对象应负担的费用=该产品或分配对象的分配标准额×费用分配率一、原材料费用的分配(一)原料及主要材料的分配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或有助于产品形成的原材料费用,在产品成本中一般占有较大的比重,按重要性原则,规定有单独的成本项目。通常按产品品种(或成本核算对象)分别领用,属于直接计入费用,可以直接计入产品成本中的“原材料”或“直接材料”成本项目。而对于几种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耗用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则属于间接计入费用,则应该采用合理又简便的分配方法,在各种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再计入产品成本的“原材料”或“直接材料”成本项目。原材料费用的分配标准很多,可以按产品的重量、体积分配,在材料消耗定额比较准确的情况下,也可以按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或材料定额费用比例分配材料费用。1、定额消耗量比例:第一步:计算各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某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该产品实际产量×材料单位消耗定额第二步:计算原材料消耗量分配率:消耗量分配率=∑各产品材料实际消耗量÷∑各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第三步:计算各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实际消耗量:某产品材料实际消耗量=该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消耗量分配率第四步:计算各产品应分配的实际原材料费用:某产品实际材料费用=该产品材料实际消耗量×材料单价例:某公司一车间生产甲、乙两种产品,产量分别为1000件、200件,原材料单位消耗定额分别为8公斤、80公斤,本月共同耗用原材料12000公斤,单价10元。(1)各种产品原材料定额消耗量:甲产品:1000×8=8000公斤乙产品:200×80=16000公斤(2)原材料消耗量分配率:12000÷(8000+16000)=0.5(3)应分配原材料实际消耗量:甲产品:8000×0.5=4000公斤乙产品:16000×0.5=8000公斤(4)应分配原材料费用:甲产品:4000×10=40000元乙产品:8000×10=80000公斤上述计算方法,有利于考核原材料消耗定额的执行情况,便于加强成本管理。为了简化核算程序,也可以按如下方法计算分配:(1)原材料费用分配率:12000×10÷(8000+16000)=5(2)应分配原材料费用:甲产品=8000×5=40000元乙产品=16000×5=80000元实际工作中,原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通过编制原材料费用汇总分配表进行。见下表:原材料费用分配汇总表车间、部门:年月单位:元应借帐户产量(件)原材料费用分配归集直接归集合计消耗定额定额消耗量分配率分配金额基本生产—一车间甲产品基本生产—一车间丙产品1000200880800016000400008000010000100005000090000小计24000512000020000140000基本生产—二车间乙产品5000050000辅助生产—修理车间1000010000制造费用—一车间制造费用—二车间制造费用—修理车间700050001000700050001000管理费用70007000营业费用30003000合计120000103000223000根据上表编制会计分录:借:基本生产—一车间甲产品50000基本生产—一车间丙产品90000基本生产—二车间乙产品50000辅助生产—修理车间10000制造费用—一车间7000制造费用—二车间5000制造费用—修理车间1000管理费用7000营业费用3000贷:原材料2230002、定额费用比例:主要适用于(1)定额齐全而且准确(2)各种产品共同领用多种材料优点:简化费用分配工作量。计算原理如下:第一步:计算各产品材料定额费用某产品材料定额费用=∑产量×各材料单耗×材料计划单价分配率=某产品材料实际应分配材料费用=该产品材料定额费用×分配率举例:某公司生产甲、乙两种产品,产量分别为200件、500件,共同耗用A、B两种材料,分别为20000公斤、30000公斤,实际单价分别为24元、11元,计划单价分别为20元、10元,两种产品材料单耗分别为:A材料B材料甲产品2010乙产品4080计算如下:(1)各产品材料定额费用:甲产品:200×(20×20+10×10)=100000元乙产品:500×(40×20+80×10)=800000元(2)分配率(3)各产品应分配材料费用:甲产品:100000×0.9=90000元乙产品:800000×0.9=720000元(二)燃料费用的分配燃料实际上也是材料,若燃料费用在产品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可以与动力费用一起专设“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还应增设“燃料”会计科目,以便单独核算燃料的增减变动和结存以及燃料费用的分配情况。燃料费用的分配与原材料费用分配的程序与方法是相同的。因此,可以参照原材料费用的分配方法进行。(三)包装物的发出与摊销(详情参见财务会计,此处简略)(四)低值易耗品摊销(详情参见财务会计,此处简略)二、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外购动力费,是指外部购买的各种动力,如:电力、热力等所支付费用。外购动力费,有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如生产工艺用电,有的间接用于产品生产,如生产单位照明用电,等等。在有计量仪器记录的情况下,直接根据计量仪器所显示的耗用数量和单价计算;在没有计量仪器记录的情况下,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各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一般可按生产工时比例、机器工时(机器功率时数)比例或定额消耗量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原理如下:电力费用分配率某车间、部门照明用电力费某车间动力用电费用分配率某产品应分配动力用电力费用三、工资及工资附加费的归集与分配1、工资费用(1)计件工资制度下:直接计入有关产品成本。(2)计时工资制度下:A、生产单一产品的工资费用直接计入有关产品成本;B、同时生产多种产品时,共同发生的工资费用一般按工时(可以是实际工时,也可以是定额工时)比例在各产品之间分配。2、职工福利费一般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并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3、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工资总额的2%、2.5%计提并计入管理费用。四、固定资产折旧费一般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和费用发生的地点进行归集和分配,通过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分配表”进行。可以采用的折旧计算方法包括3类:(1)直线法(2)工作量法(3)加速折旧法(递减折旧法)①双倍余额递减法②使用年数法(年数总和法)会计分录: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产品销售费用贷:累计折旧五、利息费用要素费用中的利息费用,不是产品成本的构成内容,而是期间费用中的财务费用的组成部分。短期借款利息一般是按季结算支付。可以采用按月预提的办法。(详见财务会计学)。六、税金要素费用中的税金包括: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详见财务会计学)七、其他费用主要包括修理费、差旅费、邮电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运输费、水电费、技术转让费、业务招待费。这些费用有些构成产品成本,有些则是作为期间费用的核算。在核算原理上,这些费用发生时,根据有关付款凭证,按照费用的用途进行归类,分别计入“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