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承诺书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疫情防控承诺书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疫情防控承诺书1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学校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作出如下承诺:一、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县以及学校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并无条件地严格按照执行。二、本人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返校前14天没有接触过各疫点及入境人员。三、离返校时,自觉遵守学校进校测量体温,严格做好途中人个防护,避免与外人接触。四、本人或者共同生活的家长有与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接触的情形,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五、本人与一起共同生活的家长,减少聚集,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聚会、玩耍,或到有疫情的地区以及国家去旅游。六、本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证遵守学校以及卫生健康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工作。七、本人和家长会按照学校要求,真实、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类信息的采集与上报。八、按规定时间到校、离校,不迟到、不早到,不在校门口聚集、扎堆。我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人(学生)签字:承诺人(监护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疫情防控承诺书2平谷区建委工程科:我单位于xx年12月27日至xx年3月6日春节期间放假,现在春节放假结束,于xx年3月7日正式开工,施工现场基本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申请复工。特此报告。建设单位:北京市平谷区王新庄镇放光村民委会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北京中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北京瑞鑫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1年x月x日疫情防控承诺书3为了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感染预防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公司认真承诺如下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疫情预防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执行疫情预防管理和食品安全预防管理主体责任,岗位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按规定取得培训合格证。二、根据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预防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来上海人员登记报告、家庭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等要求,严格执行晨检和体温检查制度,进行人员健康管理。三、每天对食品加工、饮食、人员通道、电梯间、厕所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定期清洗空气过滤、食品加工等相关设施,保持场所和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四、严格检查原料采购和食品贮藏,不采购野生动物等违禁食品,制作原料采购索赔和检查,根据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温度、湿度进行食品贮藏。五、加强食品加工工艺控制,生熟分离,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饮食用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等重点环节操作应符合规范要求,按规定留样。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我调查制度,每天开展危险调查,发现与疫情有关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时,立即停止饮食活动,向当地市场监督和疾病预防管理部门报告。七、实际采用分时间段饮食、职场饮食等分散饮食模式,避免饮食者聚集。八、加强疫情对策和食品安全对策的基本知识训练、岗位操作训练,开展疫情对策知识科普宣传,指导员工科学看待疫情对策,积极进行个人防护。我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积极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由于没有履行上述承诺,我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监督部门的处罚。负责人签字(按印鉴):疫情防控承诺书4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学校、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开学前:1.本人与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返校前14天无出省市经历。没有去过疫情高危区域的经历如有出省经历,须向学校报备。2.本人与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不是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返校前14天无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3.本人家庭居住地(社区)没有因新冠肺炎感染而被封闭隔离过。4.严格参加疫情防控六类人员和开学前健康情况摸排,并如实上报信息。5.认真学习学校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熟知疫情防控常识以及入校测温、防疫消毒、应急处置等流程;认真阅读《龙山路下小学2020复学至家长一封信》和本承诺书,掌握开学复课的有关规定,做好开学的思想准备。疫情防控承诺书5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公司前特此承诺以下事项:一、本人承诺自愿返岗,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公司期间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护意识,全程戴好口罩,不摘下、不漏口鼻。二、本人声明身体健康无异常,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不居住在已经确诊病例小区范围内。三、本人声明自当日进入公司前溯15天内,本人没有到过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也没有与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人员和疑似、确诊病例患者的有接触史。四、本人声明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人没有到过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也没有与湖北、温州、淮安区等重点疫区人员和疑似、确诊病例患者的有接触史。五、本人知道国家关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最高可处7年徒刑的规定,积极配合公司人员采取调查、防护隔离、消毒等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证真实,绝无隐瞒。本人接受并完全理解了以上规定并严格遵守;信守承诺,如果违反,自愿承担责任。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